《奇风岁月》 第 1 页 第一部 春天的痕迹 1 黎明前的世界 “科里?孩子,天亮了,该起床啦。” 听到他的声音,我只好乖乖从幽暗的梦境中钻出来,睁开眼睛看着他。他已经穿好衣服了。那件深棕色的制服,胸前的口袋上用白线绣着他的名字,汤姆。我闻到培根和煎蛋的香味,听到厨房收音机传来轻柔的音乐声,锅盆杯盘摩擦碰撞一阵哗啦哗啦。妈妈已经开始忙了。一进了厨房,她就如鱼得水。“天亮了,该起床啦。”爸爸又喊了一声,然后打开我床边的台灯。我眯起眼睛,残留在脑海中的那些梦中的景象开始慢慢消散。 太阳还没出来。当时是3月中旬,冷飕飕的风扫过窗外的树梢。我伸手贴在窗玻璃上,仿佛感觉得到那风的冷冽。爸爸已经到楼下去喝他的咖啡了,所以妈妈知道我醒了。于是,她把收音机的音量调大,这样才听得清楚气象预报说些什么。算算时间,几天前就已经进入春季了,不过那年的冬天似乎特别顽固,仿佛一只白猫伸出尖牙利爪又抓又咬,死掐着南方不放。虽没有下雪,不过,强劲的风从北极一路席卷而来,天气依然冷飕飕的。话说回来,我们这里本来就从没下过雪。 “要穿厚毛衣哦!”妈妈喊了一声,“听到了吗?” “听到了!”我应了她一声,然后从衣柜里拿出我的绿色厚毛衣。暖气机呼呼作响,台灯散发着黄色的光,照亮了整个房间。地上有一条红色的印第安小地毯,那鲜红的色泽简直就像阿帕切族传奇酋长壮烈牺牲的鲜血。那张书桌有七个神秘的抽屉。椅子软垫的材质是深蓝色的天鹅绒,色泽看起来就像蝙蝠侠的披风。另外还有一只鱼缸,里头那几条小鱼几乎是透明的,几乎看得见心脏在跳动。还有刚刚提到的那个衣柜,上面贴满了利华牌模型飞机的图案。另外,那张床的床罩是杰佛逊?戴维斯的亲戚亲手缝制的。戴维斯是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联盟的总统。另外就是那个壁橱,还有书架。噢,对了,那些书架。那里就是我的藏宝窟,上面摆的都是我辛辛苦苦搜集的心肝宝贝:好几百本漫画——有《超人正义联盟》《闪电侠》《绿灯侠》《蝙蝠侠》《闪灵侠》《黑鹰中队》《洛克中士》《潜水侠》,还有《惊奇四超人》。另外,架上还有几十期的杂志,像是《少年世界》《怪物世界》《惊奇电影》《大众科技》。另外,有一整面墙的架上全是《国家地理杂志》,看起来像一面黄色的墙。而且,哪几本上有非洲地区的图片,我都了如指掌(说起来会脸红,因为非洲女人都不穿衣服的)。 四面墙上全是书架,仿佛连绵好几公里长,除了漫画和杂志,还有别的东西。比如那只玻璃瓶,里头装满了闪闪发亮的弹珠。另外还有一个干掉的蝉壳,仿佛正等着夏天要再度引吭高歌。至于那个悠悠球,甩的时候还会出声,可惜线断了,等着爸爸帮我修。比如那本西装布料样品的小册子。那是我们镇上斯塔格西服店的帕洛先生送我的,里面的布料我都是拿来贴在模型飞机里当地毯。至于飞机里的座椅,都是我用厚纸板剪成的。此外,架上还有一颗银子弹,听说是一个猎人委托独行侠精心打造的,专门用来对付狼人。另外,还有一枚南北战争时期的纽扣,听说是夏洛战役期间从一名南军士兵的制服上掉下来的。另外还有一把橡皮刺刀。每次洗澡的时候,我会在浴缸里玩那把刀,假装和致命的鳄鱼搏斗。至于那几枚加拿大硬币,光滑无瑕像一轮月亮。拥有这一切,我已别无所求。世上还有谁比我更富足? “早餐准备好啦!”妈妈在楼下大喊。我拉上毛衣的拉链。我这件绿毛衣,颜色看起来就像洛克中士那件破破烂烂的军服一样。而我的牛仔裤,膝盖上有两块补丁,感觉就像两枚英勇勋章,因为我就像洛克中士一样到处历险闯荡,膝盖一天到晚被铁丝网钩破,被地面磨破,次数已经多到数不清了。我身上的法兰绒衬衫是大红色的,红得简直可以拿到西班牙去斗牛。袜子是白的,白得像鸽子翅膀上的羽毛,而鞋子是黑的,黑得像墨汁。不过,不管我打扮得再怎么怪异,爸妈看了也不会有什么感觉,因为妈妈是色盲,而爸爸对穿衣服根本没概念,就算我穿的是苏格兰裙他也不会有意见。 说起来很有意思,有时候,当你看着那两个把你带到这世上来的人,你会在他们身上很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影子。于是你就会明白,在这世上,每个人都是自然法则妥协的产物。每个人都一样,没有例外。我骨架很小,一头深棕色的鬈发,像妈妈。而我的蓝眼睛,还有窄窄的鼻梁,像爸爸。另外,我跟妈妈一样,手指都很长。我常常跟妈妈抱怨说我手指太细,可是妈妈却说那是“艺术家的手”。另外,我眉毛又粗又浓,下巴有个小凹陷,这又是像爸爸。我曾经许过愿,希望哪天晚上睡着之后,隔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忽然变成了《西马农地带》里的斯图尔特?惠特曼,或是《夏延》里的克林特?沃克。只可惜,做再多的梦也改变不了事实,我还是一样骨瘦如柴,愣头愣脑,个子不高,其貌不扬。我的长相平庸到什么程度呢?打个比方,假如我站在墙边,闭上眼睛,屏住呼吸,这时候,有人从我前面走过去,他很可能根本看不到我,因为我看起来和壁纸没什么两样。尽管如此,我还是常常沉浸在幻想中。 有时候,晚上看电视,我会想象自己和电视里那些牛仔一起追印第安人,想象自己和电视里那些侦探一起追歹徒。有时候,在我们家后面那片森林里,我会想象自己和泰山一起呼叫狮子,想象自己一个人和成群的纳粹士兵作战。我有几个好朋友,比如约翰尼?威尔逊、戴维?雷?卡伦,还有本?西尔斯,不过,也就这么几个了。我不是那种人见人爱的万人迷。有时候,我一跟别人说话就会紧张,舌头会打结,所以,我总是尽可能不说话。我那几个朋友,个子都跟我差不多高,年纪也差不多大,还有,个性也差不多一样软弱。我们都尽量避免跟人打架,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是打架的料。 我想,这大概就是写作的起点和原动力。写作,是因为你试着想要“改善”某种东西。你想改变你周遭的世界,扭转局面,你想把世界改造成你理想中的模样,当然,如果上帝没有大发雷霆的话。在真实的世界里,我的力量微不足道,然而,在我想象的世界里,我有如希腊神话里那个挣脱了锁链的赫拉克勒斯。 另外,有一部分遗传是来自我爷爷杰伯,也就是我爸爸的爸爸。据我所知,有一点我跟他很像,那就是,我们都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他今年已经七十六岁了,但个性还是很强硬,硬得像牛肉干一样。他那张嘴很毒,生性刻薄,很难相处。他家农场四周是一大片森林,他一天到晚都在那里晃来晃去,找东找西。他常常会带一些东西回家,把奶奶莎拉吓个半死,比如说,蛇皮,大黄蜂的蜂窝,有时候甚至还会把死掉的动物带回家。他很喜欢用小刀将那些死掉的动物开膛破肚,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然后把那些血淋淋的内脏拿出来摆在报纸上。有一次,他把一只死掉的癞蛤蟆吊在树上,然后叫我去陪他一起看,看成群的苍蝇啃食那只死癞蛤蟆。有一次,他把一只粗麻布袋拿回家,里头全是叶子。他把叶子全部倒在客厅,拿着放大镜一片一片仔细看,然后把每片叶子之间的差异都写在笔记本上。这种笔记本他有好几百本。另外,他会去捡地上的雪茄烟蒂,还有人家吐掉的那种干嚼烟渣,然后拿回家收在玻璃罐里。另外,有时候他也会一个人坐在黑黢黢的房间里,愣愣地看着月亮,一看就是好几个钟头。 也许,他根本就是个疯子。如果一个人已经长大了,却还拥有那种神秘的力量,也许大家就会说他根本就是个疯子。不过,我爷爷会拿着星期天的报纸念上面的漫画给我听。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出生的那个小村子有一间鬼屋,发生过很多恐怖的事。或许爷爷个性尖酸刻薄,有点傻气,也有点小气,不过,他在我心中点燃了一把神奇之火。藉由那神奇的光,我看到了奇风镇外那个无比辽阔、无边无际的神秘世界。 那一天,时间是早上,天还没亮,我和爸妈在位于希尔托普路的家里吃早餐。那一年,是1964年。当时,天气已经开始变化了,但我却浑然无觉。当时,我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只是想再多喝一杯橙汁,等一下我就要跟爸爸一起去送牛奶,然后,他会送我去学校。吃完了早餐,洗好了盘子,我走到冷飕飕的门外去跟叛徒说声早安,喂它吃狗粮罐头,接着又走回屋里。妈妈在爸爸和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跟我们说再见。我穿上那件羊毛衬里的外套,背上书包,然后我们就走出大门,坐上那辆老爷敞篷小货车。刚刚我到后院去喂叛徒的时候,已经打开了狗栏的门。结果,我们车子一开上路,叛徒忽然从狗栏里冲出来,跟在车子后面跑了好长一段路,后来,跟到希尔托普路和肖森路的转角,它忽然停住了,因为它已经侵入了霸狗的地盘。霸狗是拉姆齐家养的杜宾狗。叛徒不甘示弱地狂吠了几声,然后才不卑不亢地跑回家去。 前面就是奇风镇了。一个宁静的小镇。镇上的人都还在睡梦中,一弯明月悬在天际。 有几户人家的灯已经亮了,不过不多。还不到五点。酋长河的河面上倒映着那弯明月,波光粼粼。酋长河有道湾,水流很慢,要是老摩西游经此地,那它皮革般硬实的肚皮一定会贴着河底的淤泥。奇风镇路边的树还是光秃秃的没半片叶子,树枝随风摇曳。有两条路在镇上交叉,那个路口勉强可以称之为十字路口,有四盏信号灯,而每一盏都很有规律地闪着黄灯。往东有一座石桥跨越空荡荡的河面,桥边的护栏上有一座座的雕像,个个表情看起来都像是在沉思冥想。那些雕像是1920年代完成的,而且听说那些雕像的脸,有一些是模仿当年南方联盟几位将军,也有一些雕成堕落天使的模样。往西边是一条公路,一路蜿蜒攀上那座森林密布的小山丘。过了那座山丘就是另外几个小镇。有一条铁路穿过奇风镇一路向北,经过布鲁顿区。布鲁顿区住的全是黑人。南边是一座公园,里面有一座露天音乐台,几个棒球场。那座公园叫做克利福德?格雷?海恩斯公园,是为了纪念奇风镇的创建人。公园里有一座他的雕像。他坐在石头上,两手撑着下巴。有一次爸爸说,那座雕像的模样,看起来好像他患了长期便秘,没办法排便,又离不开马桶。十号州际公路往南经过奇风镇边界之后,一路蜿蜒,仿佛一条百步蛇,经过沼泽森林区,经过一片拖车屋区,经过萨克森湖。听说萨克森湖深不见底。 车子开上商店街,穿过奇风镇中心。商店街,街如其名,沿路两边的人行道上都是商店,有一元理发厅,斯塔格西服店,奇风农牧五金行,奇宝超市,五角商店,爱之颂戏院,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小店。然而,看起来很多,但其实没几家,如果你开车经过,眼睛眨几下的瞬间,那条街就已经过了。接着,我们的车越过平交道,往前又开了三公里,然后转弯开进一扇栅栏门。门上方有一块招牌,上面写着:绿茵牧场。一辆辆送牛奶的小货车停在装卸货月台前面,送奶员正忙着把一箱箱的牛奶搬上车。整座牧场到处都有人在忙,因为牧场一大早就开始营业,每个送奶员都有很多地方要送,要跑好几趟。 有时候,如果爸爸要送牛奶的地方太多,他就会叫我帮忙送。我喜欢清晨时分的静谧安详,喜欢日出前的世界,喜欢亲眼看看订牛奶的人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会喜欢?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也许是因为我遗传到爷爷杰伯那种好奇的天性吧。 爸爸过去找工头确认名单。那个人叫鲍尔斯先生,头发很短,块头很大。确认好之后,我和爸爸开始把东西搬上车。一瓶瓶的牛奶,一箱箱的新鲜鸡蛋,一桶桶的白干酪,还有绿茵牧场的招牌产品——马铃薯豌豆色拉。这些东西都是刚从冷藏库里拿出来的,还很冰,牛奶瓶上的水珠在月台的灯光下显得晶莹剔透。瓶子的纸盖上印了几个满脸笑容的送奶员,旁边写了一行标语:营养健康!我们正在忙的时候,鲍尔斯先生忽然走过来看着我们,写字板夹在腋下,钢笔夹在耳朵上。“科里,长大以后想不想当送奶员啊?”他问我。我说也许吧。“送奶员永远不嫌多。”鲍尔斯先生又继续说,“我说得对不对啊,汤姆?” “如假包换。”爸爸应了一声。那简直是他的口头禅了。每次有人问他什么,而他却心不在焉的时候,他就会随口哼一句“如假包换”。 “等你满十八岁的时候,你就可以来我这里应聘了。”鲍尔斯先生告诉我,“我会帮你安排。”然后他在我肩上拍了一下。被他这样一拍,我全身骨头差点就散了,手上那箱牛奶瓶叮叮当当晃了一阵。 接着,爸爸跳上车坐到驾驶座上,我也跟着上车坐到他旁边。他转动钥匙发动引擎,然后车子开始倒退,载着满车的蔬果和乳制品慢慢离开装卸货月台。车子的正前方,我们看到月亮正慢慢往下沉,远处的天空渐渐明亮起来,星光越来越黯淡。“你觉得呢?”爸爸忽然问我,“我是说,你长大以后想不想当送奶员?有没有兴趣?” “这种工作应该很有意思。”我说。 “那可不见得。呃,但还不错就是了。不过,不管什么工作,做久了就会觉得不再像从前那么有意思了。提到这个,我忽然想到,我好像从来没问过你长大以后想做什么,是不是?” “好像没有。” “嗯,我只是觉得,你不应该因为爸爸当送奶员,就认为你以后也应该当送奶员。你知道吗,我并不是一开始就想当送奶员。你爷爷杰伯希望我跟他一样当农夫,可是你奶奶莎拉却希望我长大以后要当医生。想不到吧?”他瞥了我一眼,对我笑了一下,“医生!汤姆医生!别傻了,我才不想当医生。” “那你一开始想做什么呢?” 爸爸忽然沉默了好一会儿。他似乎陷入了沉思。我想,大概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吧。他那双大手抓着方向盘,眼睛看着车灯照耀的路面。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想当第一个上金星的宇航员。另外,我也想过去竞技场当牛仔骑师。或者,当建筑师好像也很不错。你想想看,建筑师看到一片空地,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栋房子的模样,而且连每个小细节都清清楚楚。另外,当侦探好像也很不错。”爸爸忽然干笑了一声,“只不过,有一天牧场正好在聘送奶员,所以我就当了送奶员。” “我觉得当赛车手也不错。”我说。爸爸偶尔会带我到巴恩斯伯勒的赛车场去看改装房车大赛。我们坐在观众席上,一边吃热狗,一边看着车子撞来撞去,车身撞得歪歪扭扭,火星满天飞。“不过,要是能当侦探也不错。我可以学《哈迪男孩》那本小说里的两兄弟一样,解开神秘事件。” “嗯,好像很不错。”爸爸说,“不过,世事难料,你永远无法预料你的人生以后会出现什么变化。真的。有时候,就像射箭一样,你明明瞄准了,而且很笃定自己百分之百会命中,没想到箭射出去,还没射到红心就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刮走了。每个人在你这个年纪都有梦想,不过,有没有人后来真的百分之百梦想成真的?没有。这辈子我还没碰到过半个。” “我好希望有机会可以变成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我说,“我好希望可以活一百万次,过一百万种人生。” “嗯——”这次爸爸很严肃地点点头,“——那一定很有意思,不是吗?”说着他伸手指向前面,“我们的第一站到了。” 这第一户人家一定有小孩,因为他们除了订两升的鲜奶外,还订了两升的巧克力牛奶。接下来,我们开车经过一条又一条街道,行经之处依然万籁俱寂,只听得到呼呼的风声,还有隐隐约约的狗吠声。有些狗起得很早。然后,车子来到山塔克街。这户人家订的是脱脂牛奶和白干酪。我猜他们一定很爱吃酸的。然后,我们来到贝佛街,沿路把亮晶晶的牛奶瓶摆在几户人家门口的台阶上。爸爸动作很快,我在旁边核对那张清单,然后从小货车后面把下一样东西拿出来递给他。我们很默契,搭配得天衣无缝。 爸爸说南边萨克森湖那里还有好几户人家要送,等那边送完了,他再绕回到这条街上继续送,这样时间才来得及,可以赶在我上课之前把牛奶全部送完。于是,他开车一路往南,经过公园,慢慢离开奇风镇的范围,没多久,车子来到森林区,沿路两边都是茂密的森林。 已经快六点了,隔着茂密的松树林和葛藤,我看到东边树梢的天际已经泛出淡淡的晨曦。阵阵强风在林间呼啸,而树身仿佛被巨大的铁拳击中似的,一阵阵摇晃。对向的车道上有一辆车迎面而来,和我们擦身而过,一路往北开。开车的人朝我们闪了几下大灯,而爸爸也挥挥手跟他打招呼。“那是马蒂?巴克利,送报纸的。”爸爸告诉我。我忽然想到,在这黎明前的时刻,有一个世界已经苏醒了,很多人开始忙了。只不过,那些刚要起床的人并不属于这个世界。我们沿着十号公路一路往前开,来到一个岔路口,开上那条泥土路,来到森林边。树林里有一栋小房子,我们把鲜奶、脱脂牛奶和马铃薯色拉摆在门口,然后继续往南走,往萨克森湖的方向开过去。“大学,”这时爸爸说,“我觉得你应该去上大学。” “大概会吧。”我说。问题是,我还只是个小孩子,对我来说,大学似乎是遥不可及的。我所知道的大学,就只是奥本大学有足球队,亚拉巴马州立大学也有足球队。我知道的,就只是有人崇拜亚拉巴马大学的传奇教练大熊布莱恩,有人崇拜奥本大学的杀客詹姆斯?乔丹。对我来说,选择上哪一所大学,好像是要看你最喜欢哪个教练。 “想上大学,成绩要很好。”爸爸说,“所以你要好好用功。” “如果想当侦探,需要上大学吗?” “要是你想当很厉害的侦探,可能就必须先上大学。要是当年我去念大学,说不定现在我就是建筑师,盖我梦想中的房子了。你永远无法预料未来的人生会出现什么变化,这就是人——” 他还来不及说完“人生”这两个字,意外就发生了。当时车子正好开到一个弯道,路边是一大片森林,忽然有一辆棕色的车子从森林里冲出来,从我们面前冲过去。爸爸立刻猛踩刹车,惨叫一声,仿佛被大黄蜂蜇到。 那辆棕色车子从我们面前冲过去,爸爸立刻下意识地把方向盘打向左边,车身立刻向左歪,这时候,我转头一看,看到那辆车冲出十号公路,冲下我右边的路边坡。车子的大灯没开,不过我看到驾驶座上有人。那辆车轮胎压过矮树丛,然后冲出那片红岩平台,飞进底下的无边漆黑中。我看到水花溅起来,突然想到车子掉进萨克森湖了。 -0-“他掉进湖里了!”我大叫了一声。爸爸立刻停车,拉起手刹,然后跳下车冲向路边的野草地。后来我走出车子的时候,发现他已经往湖边跑过去了。阵阵强风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爸爸站在那片红岩平台上。天上泛着淡淡的晨曦,在微弱的光线下,我们看到那辆车在水里上下颠簸,车身旁边不断冒出大大的水泡。“喂!”爸爸两手拱在嘴边大叫一声,“赶快下车!”大家都知道,萨克森湖深不可测,有如海底深渊,要是有车子掉进漆黑的湖里,恐怕就永远找不到了。“喂!赶快下车!”爸爸又大叫了一声,可是驾驶座上的那个人毫无反应。“我猜他可能昏过去了!”爸爸边说边脱掉他的鞋子。车子开始向右翻转,车厢里传出很恐怖的咕噜咕噜声,一听就知道是湖水大量灌进了车里。接着爸爸说:“你站旁边一点。”我立刻乖乖退开,然后,他纵身跳进湖里。 爸爸游泳技术很好,手划了几下很快就游到车子旁边。这时候,他看到驾驶座的窗户是开着的,感觉到急速的水流正从他腿边穿过去,灌进车子里,整辆车正开始往下沉,仿佛渐渐被深不见底的黝黑的湖水吞没。“赶快出来!”他大喊,可是开车的那个人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爸爸攀住车门,一手伸进车里抓住那个人的肩头。那是一个男人,上身没有穿衣服,皮肤冰冷惨白。这时爸爸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浑身汗毛直竖。那人头往后仰,嘴巴张得很开。他一头金发剪得很短,眼睛紧闭,眼眶四周都是淤青,满脸浮肿而且扭曲变形,显然受过凌虐。他脖子上缠着一条细细的像是钢琴弦的铁丝,缠得好紧,铁丝深深陷进脖子里,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噢,上帝!”爸爸暗暗惊呼了一声,两腿猛踢水。 这时车身突然歪了一下,发出嘎吱一声,那人的头忽然往前俯,贴在胸口,那姿态仿佛在祈祷。车里的水已经淹到那个人的膝盖了,这时爸爸才注意到他全身赤裸,一丝不挂。接着他转头一看,发现方向盘上好像有什么东西闪闪发亮。他仔细一看,发现那是一副手铐,那个人两手被铐在方向盘内侧的横杆上。 爸爸今年三十四岁,这辈子也算看过不少尸体了。他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叫做霍奇?克莱姆森。那年他们都才十五岁,霍奇在酋长河里淹死了,三天后,大家才发现他的尸体。他全身浮肿,沾满了黄黄的泥巴,乍看之下很像一具古代的木乃伊。六年前,沃尔特?特雷纳和他太太珍妮开着他们的别克轿车出门,结果和一辆运木材的大卡车迎面对撞。车祸的原因是,开卡车的小伙子嗑了兴奋剂,神智不清。当时现场两具尸体支离破碎的惨状,爸爸都看在眼里。另外,我们镇上的小个子史蒂维?考利有一辆改装短程赛车,名叫午夜梦娜。有一天,他的车在公路上翻车了,着起火来。消防员扑灭火之后,从车子里拖出他焦黑发亮的尸体。多少次了,爸爸看着死神在他面前露出狰狞的笑容,但他都能够冷静面对。可是这次不一样。 这次看起来像是谋杀。 车子开始往下沉,车头朝下,车尾翘起来,驾驶座上的那具尸体又动了一下,这时候,爸爸注意到他肩膀上好像有什么东西。他仔细一看,发现他惨白的皮肤上有一片蓝色。那不是淤青,而是一个刺青图案。一个骷髅头,太阳穴上有一对翅膀向后伸展。 接着,车子里灌进了更多的水,冒出一大团气泡。这湖会吞噬一切,就像一个贪婪的孩子不会拒绝任何玩具。它会把这辆车收在一个秘密的抽屉里。车身慢慢倾斜,慢慢沉入深不可测的漆黑湖底,而下沉的水流产生的强大吸力缠住爸爸的腿,把他也拖向湖底。我站在那片红岩平台上,看着他的头渐渐没入湖里,不由得吓得大喊:“爸爸!” 爸爸在水里拼命挣扎,想挣脱水流。过了一会儿,那辆车越沉越深,拉开了和爸爸之间的距离。爸爸猛踢双腿拼命挣脱,而车子里冒出更多气泡,舒缓了水流的拉力,于是,爸爸就这样随着白花花的气泡渐渐浮到水面上。 我看到他的头冒出水面,立刻大叫一声:“爸爸!爸爸!赶快游回来!” “我没事!”他应了一句,可是声音却在发抖,“我马上就上来了!”他用蛙泳的姿势游回岸边,那模样有气无力,仿佛全身已经瘫软。湖面上,车子沉没的地方依然继续冒出水泡,喷出水花,仿佛湖水把车子吞进肚子里之后,正在消化。爸爸努力了半天,却没力气爬上红岩平台,于是他游到比较低矮的岸边,那里有石块和葛藤可以抓。“我没事!”他又说了一次,然后慢慢爬上岸,两腿深陷在泥浆里,直到膝盖。一只盘子大小的鳖从他旁边慢慢爬过去,然后咕噜一声喷了一下鼻息,钻进泥浆里。就在这时候,我忽然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于是转头去看我们的小货车。我也搞不懂为什么我会忽然想到那辆车。 那一刹那,我看到马路对面的树林里有个人影。 他站在树林里,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领口随风翻飞。也许,刚刚看着爸爸在水里游向那辆车的时候,我就已经感觉到有人在看我。看着那个人,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背脊发凉,猛眨了好几下眼睛,然后,那个人不见了,只剩空荡荡的树林在风中摇摆。 “科里?”爸爸又在叫我了,“来,孩子,拉我一下!” 虽然我害怕得浑身发冷,但还是立刻跳进岸边的泥浆里,使尽全力把爸爸拉出来。过了一会儿,他的脚终于踩上结实的地面,然后抬起手把额头上湿透的头发拨开。“我们要赶快去打电话。”他口气很焦急,“车子里有一个人,他沉到湖底去了!” “我看到……我看到……”我伸手指向十号公路对面那片树林,“有人在——” “走吧,赶紧走!”爸爸已经跑向马路对面。他脚步很稳,潮湿的裤子发出噗噗的声音,鞋子提在手上。我立刻跳起来跟着跑,像影子一样紧紧跟在他后面。我边跑边看刚刚那个人站的地方,可是他早已不见人影。那个人消失了。 爸爸发动车子的引擎,打开暖气。他的牙齿在打颤。昏暗的晨曦中,他的脸看起来很苍白。“真他妈的太可怕了。”他说。我吓了一大跳,因为他从来没有在我面前骂过脏话。“他的手被铐在方向盘上。手铐。天哪,他的脸被打得血肉模糊!” “他是谁?” “我不认识。”他调高暖气的温度,然后开车上路,一路往南,开向距离最近的一栋房子。“他受过酷刑。绝对是!天哪,真冷!” 路边忽然出现一个岔路口。爸爸开下十号公路,开上泥土路,往前开了大约五十米,来到一栋白色小房子前面。那房子门廊外面围着纱网,旁边有一座玫瑰花园。绿色的塑料遮雨棚底下停着两辆车,一辆是红色的野马跑车,另一辆是锈痕斑斑的凯迪拉克老爷车。爸爸走上台阶,转头对我说:“你在这里等一下。”他走到门口,按了一下门铃。他脚上的袜子湿透了。他等了一会儿,没人来开门,于是又按了两下门铃。过了一阵,门终于哐当一声开了,有个红头发的太太站在门口。她大概有妈妈的三倍胖,穿着一件带黑花图案的蓝袍子。 爸爸对她说:“格雷丝小姐。拜托你,电话借我用一下。很紧急。” “你身上怎么湿成这样!”格雷丝小姐的声音听起来很刺耳,简直就像生锈的锯子。她一手夹着烟,手指上的戒指闪闪发亮。 “出事了!很可怕的事!”爸爸告诉她。她叹了口气。她整个人看起来活像一朵红头发的乌云,声音听起来像打雷。“好吧,进来吧,不过,小心别把我的地毯弄湿了。”爸爸走进屋去,门又哐当一声关上了。我回到车上坐好,看着遥远天际的连绵山岭。山岭边缘开始射出一道橙红色的阳光。驾驶座前面的底板上有一摊水渍,车子里飘着一股湖水的气味。我忽然又想到,刚才看到一个人站在树林里。我知道,我真的看到了。那个人真的站在那里,不是吗?当时他为什么没有过去帮忙救车子里的那个人?还有,车子里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这些问题令我十分困惑。接着门又开了,格雷丝小姐走出来,这次她的蓝袍子外套了一件宽松的白毛衣,脚上穿着拖鞋。她的脚踝和小腿肚粗得像小树的树干。她一手拿着一盒饼干,一手夹着烟,烟还在烧。她走到我们小货车旁边,对我淡淡笑了一下。“嗨,”她说,“你叫科里吗?” “是的。”我说。 格雷丝小姐不怎么喜欢笑,脸上没什么笑意。她嘴唇薄薄的,鼻子又扁又宽,眉毛又细又黑,一双蓝眼睛,眉骨突出,眼眶很深。她把饼干盒推到我面前。“要不要吃点饼干?” 我没什么胃口,不过爸妈常常提醒我,不要拒绝人家的好意。于是我拿了一块。 “来,多拿一块嘛。”格雷丝小姐说。我又拿了一块。她自己吃了一块饼干,然后吸了一口烟,一缕烟从鼻子里喷出来。“我们家的牛奶都是你爸爸在送。”她说,“你手上的清单应该有我们家的东西。牛奶六升,脱脂牛奶两升,巧克力牛奶两升,奶油一升半。” 我低头看看清单。她的名字就在上面——格雷丝?斯塔福德。而且她说得没错,名字后面确实还写着她订的东西。我告诉她东西都准备好了,然后我就到后面把她订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正忙着,格雷丝小姐忽然问我:“你几岁了?十二岁?” “还没有。7月才满十二岁。” “我也有个儿子。”格雷丝小姐弹弹手上的烟,把烟灰抖掉,接着又拿了一块饼干塞进嘴里嚼起来。“12月就满二十岁了。他住在圣安东尼奥。你知道那是在哪里吗?” “知道。在得克萨斯州。电影《边城英烈传》里的阿拉莫之战就是在那里。” “没错。他年底就满二十了,这样一来,我就三十八了,变成老太婆了,你说对不对啊?” 我想了一下。女人问这种问题的时候,你千万别当真。于是我回答:“不会啊。” “嗯,你这孩子还挺机灵的。”她又对我笑了一下,这次是真的眉开眼笑。“来,再吃块饼干。”她把整盒饼干塞给我,然后转身走进屋子里大吼起来:“莱妮!莱妮!该起床了!快点出来!” 这时爸爸出来了。在早晨的阳光下,他看起来很苍老,眼袋黑黑的。“我刚刚打电话给警长。”他坐上湿答答的驾驶座,把脚塞进鞋里,“他会派警察到湖边的现场跟我们碰面。” “那个人是谁啊?”格雷丝小姐问。 “看不出来。他的脸……”说到一半,他飞快瞄了我一眼,然后告诉格雷丝小姐,“他被打得很惨。” “我猜他大概是喝多了,神志不清。” “看样子不像。”爸爸在电话里并没有告诉警长,开车的那个人全身赤裸,被一根钢琴弦勒死,两手被铐在方向盘上。这些事不能让格雷丝小姐或任何人听到,只能当面告诉警长。“你见过谁左肩上有刺青的?那刺青看起来像是一个骷髅头,两边的太阳穴上长了翅膀。你见过吗?” “我这辈子见过的刺青比谁都多。”格雷丝小姐说,“不过,印象中我没见过这一带谁有那种刺青。怎么?那个人没穿衣服吗?” “对,他没穿衣服。他这里有个刺青,一个长了翅膀的骷髅头。”说着他伸手拍拍自己的左肩,这时候,他又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握起双手搓了好几下。“我看他们是永远找不到那辆车了。永远找不到了。假如那辆车的长度是一厘米,那萨克森湖的深度恐怕有一百米。” 这时门忽然哐当一声,我立刻转过头去。我手上捧着一只木箱,里头是满满的牛奶瓶。 走出来的是一个女孩子,眼睛肿肿的,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穿着一件格子浴袍,打着赤脚。她头发散乱地披在肩上,颜色看起来像玉米穗。她朝我们的小货车走过来,好像觉得阳光很刺眼,猛眨眼睛。“操他妈的起来啦。” 我差点没当场昏倒。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到女孩子骂得这么难听。当然,我知道“操”是什么意思,只不过,听到一个女孩子随口就说出这种粗鄙的字眼,那种震惊真的无法形容。 “莱妮,这里有小朋友,”格雷丝小姐的口气十分有力,足以让钢钉都弯曲,“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莱妮瞄了我一眼,眼神冷酷,看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有一次把汤匙插进插座里。莱妮的眼睛是深棕色,表情似笑非笑,感觉像是在冷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看起来很强悍,眼神很机警,小心翼翼,仿佛对这世界已经完全失去信任。我注意到她喉咙上有一小块红斑。“这小鬼是谁?”她问。 “麦克森先生的儿子。你讲话能不能放尊重点?” 我用力咽了一口唾液,撇开头不看莱妮。她袍子的前襟不知不觉翻开了。我忽然明白,这个说脏话的女孩是做什么的,而这里又是什么地方了。我听约翰尼?威尔逊说过,奇风镇某个地方有一栋房子,里头住的全是妓女。这件事,本?西尔斯也说过。我们学校里几乎每个小朋友都知道。 要是有哪个同学敢骂别人“操你……”,那他铁定会挨拳头。想象中,我总认为妓院应该是那种富丽堂皇的大宅,门前种着几棵弯弯的柳树,门廊上坐着一排嫖客,黑人奴仆伺候他们喝薄荷酒。结果呢,眼前看到的,原来妓院也不过就是一间拖车房改装成的破烂房子,而这个头发像玉米穗、满口秽言的女孩子,就是靠出卖肉体为生的妓女。我的背脊忽然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很难形容,那种感觉仿佛是有一阵毁灭性的风暴席卷了我的脑海。 “把那些牛奶拿到厨房去。”格雷丝小姐对她说。 她忽然冷笑起来,深棕色的眼睛露出凶光。“厨房的杂事不关我的事。这星期轮到唐娜?安。” “小姐,哪个星期轮到谁,由我来决定。我说谁就是谁。还有,像你这种态度,这个月厨房的杂事就统统由你负责,明白了吗?好了,叫你拿你就拿,少跟我废话。” 莱妮撅起嘴,嘴唇皱成一团,看样子,她平常一定常常露出那种表情。不过,看她的眼神,她并不是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处罚。她眼中射出一股冷冷的怒火。她把我手上那只箱子抢过去,接着,她忽然朝我伸出舌头卷成一个圆圈。由于她背对着我爸爸和格雷丝小姐,所以他们都没看到。但那只是短短的一刹那,她舌头很快又缩回去,然后就猛一转身走开了。她头抬得高高的,走路的时候屁股很夸张地扭来扭去,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大摇大摆进了屋。莱妮进去之后,格雷丝小姐哼了一声说:“这女孩子脾气又臭又硬,像粪坑里的石头。” “你这里的女孩子不都是这样吗?”爸爸说。格雷丝小姐吐出一口烟圈,然后说,“没错,只不过她连假装客气一下都不肯,看到谁都不给面子。”接着她转过头来看着我,“科里,那盒饼干就给你吃了,好不好?” 我看了爸爸一眼,他不置可否地耸耸肩。“好,谢谢你。”我说。 “很好。真的很高兴认识你。”接着,格雷丝小姐又转过头去看着爸爸,把香烟塞进嘴里。“要是这案子后面有什么进展,一定要告诉我。” “我会的。还有,谢谢你借我用电话。”他在驾驶座上坐好,“还有,那只箱子我下次再来拿。” “你自己要小心点。”格雷丝小姐说,然后就走回那栋白色的房子里。这时候,爸爸发动引擎,放下手刹。 我们开车回到湖边的现场。晨曦中,萨克森湖的水面上一道道蓝色和紫色的水光交相辉映。爸爸把车子开下公路,开上一条泥土路。我们明白,出事的车就是从这条路开过来的。天色越来越亮,天空变成一片蔚蓝。我们坐在车子里等警长来。 我坐在那里,感觉自己的脑袋分成了两半。一半在想那辆车和树林里的黑衣人,而另一半则在纳闷,爸爸怎么会跟妓院的格雷丝小姐那么熟?当然,爸爸认识他的每一个顾客,因为吃晚饭的时候,他会跟妈妈提起他们。只不过,我从来没听他提到过格雷丝小姐或妓院。话说回来,吃饭的时候确实也不适合谈这种事,不是吗?而且另一方面,我在旁边的时候,他们当然不会讨论这种事。其实,我那几个朋友,甚至全四年级的同学都知道,奇风镇附近有一栋房子,里头住的全是坏女人。 而如今,我自己也去过那个地方了,而且亲眼看到了一个坏女人,亲耳听到她骂脏话,看到她身上只穿着一件浴袍,走路的时候屁股扭来扭去。 这下子,我铁定会变成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科里?”爸爸轻轻叫了我一声,“格雷丝小姐的房子里是做什么的,你知道吗?” “我……”就算是三年级学生也猜得到,“我知道。” “平常,我都只是把牛奶放在她家门口。”爸爸愣愣地看着湖面,仿佛还看得到那辆车慢慢沉入湖底,车里有具尸体,手被铐在方向盘上。“格雷丝小姐家的牛奶一直都是我在送,已经两年了。时间很固定,每个星期一和星期四。也许你会想到这个问题,所以我还是先告诉你,妈妈知道我每个星期都会来这里。” 我没说话,但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 “我要提醒你,不要让别人知道你去过那里,也不要让别人知道你见过格雷丝小姐。”爸爸继续说,“我希望你就当做自己从来没有去过那里,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懂吗?” “为什么?”我忍不住问他。 “因为格雷丝小姐跟你、我和妈妈很不一样。她可能比较粗鲁,脾气暴躁,她的工作也不会讨牧师喜欢,不过,她人还不错。我只是不希望有人说闲话,所以,尽量不要提到格雷丝小姐和那栋房子,这样会比较好,懂吗?” “我懂了。” “那就好。”他忽然抓紧方向盘。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不再谈了。 我一向说话算话。这下子,变成学校风云人物的梦想泡汤了。不过,也只能这样了。 我正打算告诉他,当时我看到树林里有个人影,忽然看到马路前面的转角有一辆车开过来,停到我们车子旁边。那是一辆黑白相间的福特汽车,车顶上有警灯,驾驶座的车门上有奇风镇的镇徽。那是艾默里警长的车。他的全名是塔尔梅奇?艾默里二世,缩写是J.T.。警长开门走出车子,爸爸走到他面前。 艾默里警长瘦瘦高高的,下巴很长。每次看到他,我就会想到华盛顿?欧文的短篇小说《沉睡谷》。故事里那个警察伊卡布?克雷恩整天在追无头骑士。他不但手大脚大,而且耳朵也大得吓人,恐怕连小飞象也要自叹不如。要是他鼻子再长一点,就可以当风向标用了。他的警徽别在帽子前面,帽子底下则是光秃秃的脑袋。他的头几乎已经全秃了,只剩两三根深棕色的头发。他站在湖边跟我爸爸说话的时候,把帽子往后一推,露出油光发亮的额头。我看到爸爸比画着手,跟艾默里警长描述当时车子如何从树林里冲出来,掉进湖里。接着,他们同时转头看着平静的湖面。我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 那辆车恐怕已经沉到地心去了。就算是生活在湖边的鳄龟,恐怕也没办法游到车子沉下去的深度。无论车子里的那个人是谁,此刻他恐怕已经沉到黑暗的湖底,陷进泥里了。 “手铐?”艾默里警长嘀咕了一声。他的眉毛又黑又浓,眉骨突出,眼眶深陷,眼睛黑得像木炭,皮肤苍白,一看就知道是个夜猫子。“汤姆,你真的确定他被铐上了手铐?还有,你说他脖子上缠着钢琴弦,确定吗?” “确定。那个人下手很重,他的脖子差不多断了。” “铐着手铐,”警长又嘀咕了一声,“目的是不让尸体浮上来。”他伸出食指轻轻敲着下唇。“嗯。”最后他终于说,“看样子是谋杀案,没错吧?” “要是这不叫谋杀,那天底下就没有谋杀了。” 他们说话的时候,我悄悄走下车,走到树林边。先前我看到有个人站在树林里看我,当时那个人就是站在这个位置。此刻,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野草、石头和泥土。我猜应该是个男人。不过,会不会是女人呢?印象中没有看到长头发,不过,当时我看到的就只有一件在狂风中翻飞的大衣。我在林边走来走去,再往里,树林会越来越茂密,而且地面会慢慢变成沼泽。我什么都看不到。 “我看,你跟我到局里去一趟好了,我做个笔录。”警长对我爸爸说,“不过,你可以先回家换一套干衣服。” 爸爸点点头。“我还得先送完车上的牛奶,再送科里去上学。” “没关系,反正湖底那个人也不太可能捞得出来。”他嘴里嘀咕着,手伸进口袋里,“谋杀案,我们奇风镇上一回发生谋杀案,是1961年的事。那次,波?卡拉冈拿一座保龄球赛的奖杯把他老婆活活打死,你还记得吧?” 我回到车上等爸爸。太阳已经升得很高,照耀着整个世界。或者应该说,照耀着我所知道的这个世界。我忽然感到心头很沉重,因为,我忽然发觉世界似乎有两个。一个是白天的世界,一个是黎明前的世界。假如果真如此,那么,另一个世界说不定也有人住。我们习惯白天这个世界,而另一些人却喜欢黑夜的世界。而我看到的那个人,说不定就是从黑夜世界来的。那个黎明前的世界。接着,我忽然想到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说不定他已经发现我看到他了。 我发现自己的鞋子上沾满了泥巴,把车子的底板弄脏了。 我抬起脚看看鞋底的泥巴。 左脚的鞋底黏着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 2 黑暗深渊 我把绿羽毛塞进口袋里。回到家之后,我走进房间,把羽毛放进雪茄盒。盒子里还有我收藏的几把旧钥匙和干掉的虫壳。我盖上盒盖,把盒子放进书桌的抽屉里,然后把抽屉推进去。我那张书桌总共有七个神秘的抽屉。 后来,我不知不觉忘了那根羽毛。 我常常会想到那天站在树林边的那个人,可是越想就越觉得自己是看错了。一定是我看到爸爸沉进水里,吓坏了,一时眼花。后来有几次,我正要告诉爸爸我看到的那个人,可都正好有事岔开了。妈妈知道爸爸跳进湖里的事后,气得浑身发抖,边哭边骂。爸爸赶紧扶她坐到餐桌旁边,拼命安抚她,解释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车上有个人。”爸爸说,“当时我并不知道他已经死了,我以为他只是昏过去了。要是我袖手旁观眼睁睁地看着他淹死,那我下半辈子该怎么面对自己?” “你自己不怕淹死吗?”她破口大骂,泪流满面,“万一你的头撞到石头,你会淹死的!” “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我没有撞到石头,也没有淹死。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他递给她一张餐巾纸,她拿去擦擦眼睛,又继续骂:“湖里有很多毒蛇,你不怕游到蛇窝里去吗?” “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他说。她叹了口气,摇摇头,那表情仿佛觉得自己嫁了一个天字第一号的笨蛋。 “还不赶紧把湿衣服脱下来!”她的语气慢慢恢复了平静,“你没有跟那个人一起沉到湖底,这都要感谢上帝保佑。”说着她站起来,帮他解开那件湿衬衫上的扣子,“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从来没见过。” “谁这么狠,对人下这种毒手?” “这就要问J.T.了。”他脱掉衬衫递给妈妈,妈妈伸出两根手指拎着那件衬衫,仿佛湖水会传染麻风病似的。“我要到J.T.的办公室去一趟,做个笔录。告诉你,丽贝卡,当时在湖里看到那个人的脸,我吓得心脏差点就停了。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求上帝保佑,以后别再让我看到这种东西了。” “天哪!”妈妈又惊叫了一声,“要是你心脏病发作怎么办,那时候谁会救你呀?” 杞人忧天是妈妈的天性。担心会下雨,担心物价会涨,担心洗衣机可能会坏,担心酋长河被上游亚当谷的纸厂污染,担心买新衣服要花钱。天底下没有一件事是她不担心的。对妈妈来说,整个世界就像一条没缝好的棉被,棉絮总是会漏出来。而她的担心就像针一样,要把那些可怕的裂缝一一缝起来。似乎只要她能想到事情最坏的结果,那么,她就有办法控制住局面。就像我刚刚说的,那就是她的天性。爸爸是那种会掷色子来做决定的人,而妈妈却总是一副随时面临生死关头的姿态。我猜,他们会爱上对方,是因为他们两个正好互补。 我妈妈的父母,奥斯汀外公和艾丽斯外婆,住在南边距离我家十九公里左右的一个小镇,叫沃克西哈奇,那里正好位于罗宾斯空军基地边缘。听说外婆杞人忧天的程度比妈妈更可怕,仿佛她内心深处暗暗渴望上天降临灾祸。外公是一个伐木工人,有一次,他手上的电锯不小心滑落,锯断了自己的腿,所以他有一条腿装的是木头义肢。外婆瞎操心啰嗦个没完,外公被她烦得受不了的时候,就会警告她,叫她马上闭嘴让他清静一下,否则,他就要把那条木腿拆下来敲她脑袋。他给那条木腿取了一个名字,叫做清净棒,不过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那条腿他一直都只用来走路,没有做过别的事。我妈妈有一个哥哥,还有一个妹妹,可是我爸爸是独子,没有兄弟姐妹。 言归正传,那天到了学校之后,我一碰到戴维?雷、约翰尼和本,就立刻把湖边的事一五一十地全都说出来了。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发现那个消息已经如野火燎原般传遍了整个奇风镇,“谋杀”这个词传得沸沸扬扬。回到家之后,我发现爸妈已经被电话包围了。每个人都找他们打听,想知道更多血腥的细节。后来,我跑到屋外去,骑上我那辆锈迹斑斑的破脚踏车,带叛徒到森林里去让它追着我玩。半路上我忽然想到,说不定那些打电话来的人当中,有一个人早就已经知道所有的细节。说不定那个人的目的是要试探,那天有没有人注意到他,还有,艾默里警长究竟知道多少。 我骑着脚踏车在森林间穿梭,叛徒跟在旁边跑。我忽然意识到,我们镇上有个人是杀人凶手。 过了几天,天气越来越暖,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距离爸爸跳进萨克森湖那天,已经过了一个星期,案情的进展是:艾默里警长经过清查之后,发现奇风镇上并没有人失踪,而且邻近的几个小镇也都没有人失踪。《亚当谷周报》头版上刊登了有关这个案子的新闻,不过并没有看到什么新的进展。艾默里警长带了几个人到湖里去打捞,包括两名警员,几位消防队员,还有五六个自愿帮忙的人。他们划船到湖里去撒网,来来回回拖了好几趟,结果只抓到几只龟和几条毒蛇。 早在1920年代,萨克森湖的地点本来是萨克森矿区,后来蒸汽挖土机挖矿的时候,挖到一条地下河流。由于矿区是一片洼地,大量涌出的河水无处流泻,淹没了整个矿区,形成了今天的萨克森湖。据估计,萨克森湖的深度大约在一百米到一百六十米之间。地球上恐怕没有任何一种网能够触及这种深度,把那辆车捞出来。 那天傍晚,警长上门来找我爸妈谈事。爸妈没叫我走开,让我坐在旁边听。艾默里警长把帽子搁在大腿上,他的大鼻子的影子投射在帽子上。“现在还不知道凶手是谁,不过,我大概猜得出他的手法。他一定是把车子倒到那条泥土路上,正对着湖面。我们在现场找到了轮胎的痕迹,可是鞋印已经被抹掉了。那凶手一定是用什么东西顶住油门,然后,就在你们的车经过弯道的时候,他放开手刹,关上车门,然后立刻跳开。车子就这么冲过十号公路。当然,他一定没料到你们的车会突然出现。要不是因为你们正好路过,那辆车会无声无息地冲进湖里,沉到湖底,根本不可能会有人知道。”他耸耸肩,“我的推论大概就是这样。” “你问过送报纸的马蒂?巴克利了吗?” “问过了。马蒂说他什么都没看到。那条泥土路位置很隐秘,要是车子经过的时候,速度够快,根本不可能会发现。” “那么,你的结论是什么?” 警长想了一下,帽子上的警徽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叛徒在门外狂吠,附近的狗也跟着狂吠起来,结果,整个奇风镇忽然到处都是狗吠声。警长摊开他那两只大手,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汤姆,”他说,“眼下我们面对的是一种很离奇的状况。 现场只有轮胎痕,没有车子。另外,你说你看到一具尸体被铐在方向盘上,脖子上缠着一根铁丝。问题是,现场没有尸体,而且看样子是不可能找得到了。另外,我们镇上没有人失踪,附近几个镇上也都没有人失踪,除了一个人。有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不见了,不过她妈妈认为她是跟男朋友私奔到纳什维尔去了。噢,对了,顺带提一下,那男孩子身上没有刺青。事实上,我们镇上,没有人身上有你说的那种刺青。”说到这里,艾默里警长忽然转头看看我,看看妈妈,然后又回头看着爸爸。他那双眼睛黑得像木炭。“汤姆,有个谜语你一定听过。树林里有一棵树倒了,可是旁边没有人,那么,有谁会知道树倒了呢?所以,要是现场没有尸体,附近又没有人失踪,那么,谋杀案还能成立吗?” “我亲眼看到的。”爸爸说,“J.T.,你不相信我说的话吗?” “不,不,不要误会。我只是说,除非找得到被害人,否则我根本无能为力。汤姆,我必须得看到尸体,我必须知道被害人的身份。找不到被害人,我根本不知道从何调查起。” “照你这么说,有人杀了人,却可以逍遥法外,大摇大摆地到处跑,根本不用担心被抓。是这样吗?” “嗯,”警长老实承认,“恐怕就是这样。” 不过,艾默里警长承诺他会继续调查。他说他会打电话到全州的警察局查询,看看有没有人失踪。他说,既然有人掉进湖里,那么,早晚会有人发现家里有人不见了,向警方报案。警长走后,爸爸走到外面的门廊上,关掉电灯,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坐在黑暗中。一直到深夜,妈妈叫我去睡觉的时候,他还坐在那里。 半夜,我被爸爸的哭声惊醒。 我忽然一阵紧张,立刻从床上坐起来。隔着墙壁,我听到妈妈在跟爸爸说话。“不要怕。”她说,“你只不过是做噩梦。那只是梦,没事了。” 爸爸沉默了好久。后来,我听到浴室传来水声,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他们的弹簧床嘎吱一声。“你做了什么梦?说给我听听?”妈妈问他。 “噢,不要。天哪,我不要。” “告诉我有什么关系?只不过是做噩梦嘛。” “就算只是做梦,也够可怕了。感觉好像真的。” “你还睡得着吗?” 爸爸叹了口气。我想象得到,他躺在漆黑的房间里,伸手捂着脸。“我也不知道睡得着睡不着。”他说。 “我帮你按摩一下背吧。” 妈妈给爸爸按摩的时候,他们的床又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你背上的肌肉好硬,”妈妈说,“连脖子都硬邦邦的。” “痛得要命。哎哟,就是那里。就是你拇指刚刚按的地方。” “那是一种疼痛性的痉挛。你一定是拉伤肌肉了。” 他们房间里忽然又没声音了。妈妈在给爸爸按摩的时候,我感觉脖子和肩膀似乎也舒服多了。接着,我偶尔会听到他们的床嘎吱一声,知道他们还没睡。接着我又听到爸爸说话了:“我又梦见了车子里那个人。很可怕的梦。” “我猜也是。” “我一直看着车子里的他。他那张脸被打得扭曲变形,脖子上缠着一根铁丝。他手上铐着手铐,肩膀上有刺青。车子开始往下沉,然后……然后他的眼睛忽然睁开了。” 我忽然打了个哆嗦,那幅画面仿佛也活生生地浮现在我眼前。爸爸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有点上气不接下气。 “他一直盯着我看。盯着我看。水从他眼眶里流出来。然后,他忽然张开嘴巴,我注意到他舌头是黑的,看起来好像蛇头。然后,他忽然说:‘跟我来’。” “别再胡思乱想了。”妈妈打断他,“来,眼睛闭起来,好好睡一会儿。” “告诉我有什么关系?只不过是做噩梦嘛。 “我睡不着。我没办法睡觉。”我仿佛看到爸爸在床上蜷成一团,而妈妈正在按摩他背后硬得像铁板的肌肉。“那个梦实在太可怕了。”他又继续说,“车里那个人忽然伸手抓住我的手腕。他的指甲是蓝色的,手指像爪子一样掐进我的皮肤里。然后他说:‘跟我来,跟我到那黑暗世界。’然后那辆车……那辆车开始往下沉,越沉越快,越沉越快。我拼命想挣脱他的手,可是他不放手,一直对我说:‘跟我来,跟我来,跟我到那黑暗世界。’我的头被湖水淹没了。我没办法挣脱他的手,我张开嘴巴想叫喊,可是湖水却灌进我嘴里。噢,天哪!丽贝卡,太可怕了!噢,上帝啊!” “听我说!那不是真的!你只是做噩梦,现在没事了。” “你错了,”爸爸说,“这件事很严重。这个梦太可怕了,阴魂不散,一直在折磨我,而且情况越来越严重。本来我还以为我能忘掉这件事,我是说,天哪,我之前也见过死人的。可是这……这次跟从前不太一样。他脖子上的铁丝,他的手铐,他那张被打得扭曲变形的脸……这次和从前完全不一样。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根本不认识他……这个梦阴魂不散,一直在折磨我。从白天到晚上,没有停过。” “事情很快就会过去的。”妈妈说,“每次我开始瞎操心的时候,你都会跟我说这句话。你总是说,再忍耐一下,事情很快就会过去的。” “也许吧。上帝保佑,希望这一切很快就会过去。可是现在,我就是忘不掉。我很希望可以像从前一样过日子,可我就是忘不掉。丽贝卡,这才是最可怕的,这件事一直纠缠着我不放。我不知道这是谁干的,可是我知道,他是我们镇上的人。一定是。因为,他知道那湖有多深。他知道车子一旦沉到湖里,尸体就永远找不到了。丽贝卡……说不定我送过牛奶给他。说不定我们跟他一起上过教堂。说不定我们跟他买过东西,买过衣服。说不定我们已经认识他一辈子了……或者应该说,我们自以为认识。想起来就很害怕。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你知道为什么吗?”他忽然又好一会儿没说话。他的脉搏一定跳得很快,“因为,要是连在这个小镇上我们都没办法安心过日子,那么,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地方能够让人安心?”说到最后一句,他的声音变得很嘶哑。我忽然很庆幸自己没在他们房间里,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两三分钟过去了。我猜爸爸一定正躺在床上让妈妈帮他按摩背。后来,我终于听到妈妈问他:“你想睡觉了吗?你睡得着吗?”他说:“我试试看。” 我又听到他们的床嘎吱了几声,听到妈妈凑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他说:“但愿如此。”然后他们房间里就没声音了。平常我偶尔会听到爸爸打鼾,可是那天晚上他没有。我不知道妈妈睡着之后,他是不是还醒着。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又梦见车里那个人伸手要抓他,要把他拖进湖底。我一直在想他刚刚说的话:要是连在这个小镇上我们都没办法安心过日子,那么,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地方能够让人安心?这件事对他伤害很大。那种伤害潜藏在他内心深处,一个比萨克森湖更深的地方。为什么他会受到那么大的伤害?或许是因为事情实在太突然,太血腥残暴,或许是因为凶手实在太冷血,也或许是因为,在这个天底下最宁静安详的小镇上,竟然潜藏着如此可怕的秘密。 我想,爸爸一直相信人性本善。就算每个人内心深处多少都有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但他相信大家都还是有一颗善良的心。而这件事却令他信心动摇了。凶手把死者的手铐在方向盘上的时候,仿佛也把爸爸的灵魂铐在那恐怖的一刻上。我闭上眼睛,开始为爸爸祷告,希望爸爸能够找到出路,挣脱那个黑暗世界。 3月过去了,然而,凶手仍然逍遥法外,继续作恶。 3 入侵者 后来,事情终究慢慢平息了。 4月,春暖花开的季节,枝头开始冒出新叶芽,缤纷的花朵遍地绽放。那天是4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下午,我跟两个死党本?西尔斯和约翰尼?威尔逊窝在电影院里看《人猿泰山》。电影院里人山人海,小孩的尖叫声此起彼伏。银幕上,泰山拿出一把刀刺进鳄鱼的肚子,鲜血四溅。饰演泰山的是戈登?斯科特,他是史上最棒的泰山。 “你看到了吗?你看到了吗?”本一边大叫,一边拼命用胳膊肘顶我的肋骨。我当然看到了,他以为我没长眼睛吗?这家电影院每一场都会放两部长片,中场穿插几部短片。看样子,来不及等到中场放短片,我的肋骨恐怕就已经断光了。 爱之颂戏院是1945年二战结束后建成的,是奇风镇唯一的电影院。当年,许多奇风镇的子弟从战场上回来。有人平平安安,有人却终身伤残。他们希望生活中能够有点娱乐,帮助他们驱散战场上带回来的梦魇。纳粹的国徽和旭日东升的图腾始终阴魂不散地纠缠着他们。于是,镇上的父老自掏腰包,请伯明翰一位建筑师画了蓝图,然后买下废弃的烟草工厂留下的那块空地。当然,当时我还没出生,没有亲眼目睹,不过,你可以去问多拉尔先生,他会滔滔不绝地告诉你当年戏院兴建的过程。后来,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诞生了,门口有一座粉刷成白色的天使雕像,而每到星期六下午,你会看到成百上千的小魔头挤进那座宫殿,手里拿着爆米花和糖果,在里头大呼小叫好几个钟头。而那段时间,他们的爸妈可以趁机喘口气。 总之,那个星期六的午后,我和两个死党一起看泰山。我忘了那天戴维?雷为什么没去。我猜可能是因为他拿松果打莫莉?卢杰克,结果被他爸妈关禁闭了。那个星期六的午后,我们把外面的世界抛到脑后,沉浸在泰山的世界里。那个年代,火箭把卫星送上太空,然后卫星环绕着地球轨道,像流星般划过天际。那个年代,佛罗里达州外海一个叫古巴的岛上,鲜血染红了猪猡湾,而那个叫卡斯特罗的大胡子则是一边吸着雪茄,一边用西班牙语诅咒美国人。那个年代,俄罗斯有一个叫赫鲁晓夫的大光头在联合国大会上拿鞋子猛拍桌面。那个年代,美国大兵正忙着收拾行李,准备坐船到一个叫越南的丛林。那个年代,有人在沙漠试爆原子弹,把模型房屋客厅里的假人炸成满天灰。然而,在那个星期六的午后,我们根本不在乎那一切,因为,那个世界不是我们的神秘世界,没有神秘的力量。唯有在星期六的午后,当爱之颂戏院播放两部电影的时候,我们才感受得到那种神秘力量,才会沉浸在那个神秘世界里。 我想到从前看过的一部电视片,片中的男主角也曾经走进一家爱之颂戏院,所以我对爱之颂这个词开始好奇了。这个名字的英文是Lyric。于是我就去查那本英文超级大词典。那本词典足足有两千四百八十三页,是我十岁那年杰伯爷爷送的生日礼物。词典上写着:“Lyric这个词有旋律优美的意思,是抒情的,可以吟唱的,比如,抒情诗。”另外,这个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七弦琴。我觉得很奇怪,这个名字好像跟电影院扯不上什么关系。后来,我又开始查七弦琴Lyre,发现这个词也代表吟游诗人。在那个有城堡与国王的年代,吟游诗人会到各城堡去演唱叙事诗,说故事给人听。故事,这个词忽然触动了我的心。我可以想象,从那古老的年代以来,人跟人之间的沟通,都是起源于一种渴望:说故事的渴望。不论是电视、电影,或是书,都是在说故事。这种说故事的强烈渴望是全人类共有的。至于听故事呢,那种感觉就像跳出自己的人生,走进别人的人生,即使只是短暂的片刻。而那种感觉,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一扇神秘的门,连接上那种我们与生俱来的神秘力量。 优美的旋律,抒情诗,爱之颂。 “用力刺它,泰山!用力刺!”本大嚷着,然后又开始用胳膊肘撞我的肋骨。本是个傻大个,头发短到几乎快变成光头,声音尖得像小女生,戴着一副牛角框眼镜。他的衬衫总是太短,塞不进牛仔裤腰里。他真的很笨手笨脚,就连走路都会被鞋带绊倒。他下巴很宽,脸颊肥嘟嘟的,就算有一天长大了,也永远不可能是女孩子心目中的泰山。但不管怎么样,他毕竟是我的朋友。至于约翰尼,他正好跟本形成鲜明的对比。本圆得像只球,而约翰尼却细细长长的像竹竿。他很安静,很爱看书。他好像有点印第安人的血统,这一点,从他那炯炯发亮的黑眼珠就看得出来。每到夏天,在大太阳底下,他的皮肤都会晒成古铜色。他的头发黑得像木炭,用发油往后梳,只不过前额分线处的头发会翘起来,乍看之下很像一片片的野洋葱,和他爸爸的发型一模一样。他爸爸是石膏板工厂的工头,工厂位于奇风镇和联合镇中间的位置,而他妈妈是奇风小学的老师兼图书馆员。我猜,大概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那么喜欢看书。约翰尼啃起百科全书就像别的小孩在啃糖果和饼干一样。他的鼻子又尖又挺,就像印第安人的小斧头。他右眉毛上有一道伤疤,那是1960年他和表弟菲宝玩官兵捉强盗的时候,被表弟用一根树枝打伤的。约翰尼在学校里总是被人嘲笑,说他是“印第安小孩”,说他是“黑人的种”,而且更过分的是,他们说他的脚天生就像怪物一样畸形。但这一切约翰尼都默默忍受下来。他像个斯多葛主义者,很能克制自己。不过,当然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斯多葛主义是什么意思。 电影已经快接近尾声了,仿佛一条河快流到大海了。泰山打败了那几个邪恶的猎象人,把所罗门之星送回大象群里,然后在晚霞的衬托下,拉住树上的藤条摇荡着渐渐远去。电影结束后,开始放那几部短片。我们不晓得已经看过多少次了。 没多久,短片一放完,第二部电影立刻就开演了。 没想到是一部黑白片。全影院的小孩立刻一片哀叹,因为大家都觉得彩色片看起来比较刺激。接着,银幕上出现片头字幕:火星人入侵。那部电影似乎很老了,看起来好像是1950年代拍的。“我要去买爆米花,”本忽然说,“你们俩想吃什么吗?”我们说不要,他就一个人沿着坐得满满的座椅一路挤过去。 过了一会儿,片头字幕消失了,电影开演了。 这时本手上抱着一大盒奶油爆米花回来了,正好看到银幕上的小男孩用望远镜看着狂风暴雨的夜空。望远镜里出现一艘飞碟,降落在他家后面的沙丘里。通常,星期六下午这个时间,只要银幕上停止打斗,全场的小孩就会又笑又叫。但那一刻,当大家看到银幕上那艘阴森森的飞碟缓缓下降时,忽然全场鸦雀无声。 我相信,在后来的一个半钟头里,小卖部一定是门可罗雀。虽然有几个小孩中途离座,跑到外面有阳光的地方,但绝大多数的孩子都看得目瞪口呆。电影里那个小男孩告诉大家,他在望远镜里看到一艘飞碟降落在他家后面的沙丘上,而且看到一个警察被旋涡般的沙坑吸进去,仿佛被一个古怪的吸尘器吸进去,那种画面看起来简直像幻觉。后来,那个警察竟然跑到他家。他安慰那个小男孩说绝对没有什么飞碟降落,根本没有别的人看到飞碟降落,不是吗?可是,那警察的动作看起来……特别古怪,感觉好像机器人。他脸色苍白,眼神死气沉沉。而且,那孩子注意到警察的脖子后面有一个X形的伤口。那警察本来是一个很和气、很开朗的人,然而,自从去过沙丘之后,就变得死气沉沉,脸上完全没有笑容。他变了。 后来,那孩子还看到很多人脖子后面都出现那种X形的伤口。他一直告诉他爸妈,他们家后面的沙丘里有一大堆火星人,可是他们根本不相信。后来,他们自己跑到沙丘那里去看 本看得全神贯注,完全忘了大腿上的那盒爆米花。而约翰尼窝在椅子里,两腿缩起来贴着胸口。而我呢,我紧张得连气都喘不过来。 后来,电影里孩子的爸妈回来了,两个人都变得面无表情,完全不会笑。他们对孩子说:噢,你这个傻孩子。没什么好怕的,那里什么都没有。没事了。对了,你刚刚说你看到飞碟降落,你是在哪里看到的?来,我们上去看看。你这个傻孩子,到时候你就明白自己有多傻了。 “不要去!”本喃喃嘀咕着,“不要去!不要去!”我听到他用指甲猛抓座椅扶手的声音。 那男孩转身就跑,跑出家门,越跑越远,远远离开那些不会笑的奇怪的人。可是,不管跑到哪里,他都能看到每个人脖子后面的那种X形的伤口。警察局长脖子后面也有一个伤口。他认识的每一个人忽然都变得不一样了,而且每个人都拉着他叫他不要走,叫他等爸妈来接他回去。他们说,你真是个傻孩子,你说火星人登陆了,要占领地球,这么荒唐的事谁会相信呢? 实在太恐怖了。电影最后,军队来了。他们发现火星人在沙丘底下挖了好几条蜂巢形的地道。地道里有一部机器。火星人用那部机器在人类脖子后面割开一个洞,把人类变成火星人。后来,火星人的首领出现了。他在一只玻璃盆里,模样看起来像是一颗腐烂的头,上面长了触须。男孩、士兵开始和火星人战斗。火星人从地道里跑出来,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似乎承受不了地心引力。后来,军队的坦克车撞上了火星人的那部机器,沙土飞扬,什么都看不清楚…… 就在这时,男孩醒过来了。 他爸爸对他说,孩子,那只是梦。妈妈笑着对他说,没什么好怕的,只不过是个梦,好了,赶快睡吧,我们明天再上来看你。 只是在做梦。做了个噩梦。 过了一会儿,男孩又醒过来了。房间里一片漆黑。他拿起望远镜往外看,看到一艘飞碟正从狂风暴雨的夜空降下来,降落在他家后面的沙丘上。 故事结束了吗? 电影院里的灯忽然亮起来。电影演完了,星期六下午的欢乐时光也告一段落了。 成群的孩子排队沿着走道往外走。我忽然听到电影院的经理斯特尔科先生在说话。他对一个服务生说:“这些孩子是怎么搞的?怎么今天这么安静?” 恐惧会令人沉默。 我们魂不守舍地骑上脚踏车,不自觉地开始踩踏板骑上路。有些孩子走路回家,有些等爸妈来接他们。所有的孩子看完那部电影之后,彼此之间仿佛突然产生了某种联系。后来,我和本、约翰尼骑到里奇顿街的时候,在加油站停下来帮约翰尼的脚踏车前轮打气。我发现本一直盯着怀特先生脖子后面看。怀特先生很胖,脖子上一圈圈的肥肉,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 来到邦纳路和希尔托普路路口,我们就分开各自走了。约翰尼一阵风似的骑回家去了,而本则是用他那两条肥嘟嘟的腿很吃力地踩着踏板,模样看起来很笨拙。至于我呢,我的脚踏车链条都生锈了,踩起来有如千斤重,几乎是寸步难行。看样子,我的脚踏车寿命已经差不多了。那辆车是当年在跳蚤市场买的,本来就已经是老爷车。我一直请求爸妈给我买一辆新的,可是爸爸叫我忍耐一下,将就着骑。这几个月来,家里没什么钱,星期六还让我去看电影,已经很奢侈了。后来我才发现,也只有在星期六下午那段时间,爸妈那张弹簧床才会发出一种悦耳的美妙旋律。既然我不在家,我当然就不会觉得奇怪,问东问西。 回到家之后,我先在门口跟叛徒玩了一下,然后才走进门。一进门妈妈就问我:“电影好看吗?” “不错啊,”我说,“泰山的电影很好看。” “不是放了两部吗?”爸爸问我。他坐在沙发上,跷着腿,电视上正在播棒球赛。又一个赛季快到了。 “是啊。”我从他们前面走过去。我想去厨房拿个苹果。 “那么,另一部电影讲的什么啊?” “呃……没什么。”我回答说。 父母对自己的孩子都是很敏感的。孩子哪里不对劲,他们立刻就会察觉,就像屋子哪里有老鼠,猫一下子就能嗅到一样。不过,他们并没有马上追问。我走进厨房,拿了一个苹果,打开水龙头洗干净,擦干,然后回到客厅,开始啃苹果。这时候,爸爸才抬起头来看着我。他问我:“你怎么了?” 我嚼着满嘴的苹果。妈妈坐在爸爸旁边,两个人眼睛都盯着我。“什么怎么了?”我问他们。 “平常每到星期六下午,你都会一阵风似的冲进来,迫不及待想告诉我们电影演了什么。你甚至还会比手画脚表演剧情给我们看,想叫你停下来都很难。所以,你今天到底怎么了? “呃……没什么……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过来一下。”妈妈说。我一走过去,她立刻伸手摸摸我的额头,“没有发烧嘛。科里,你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啊,我很好啊。” “一部是泰山的电影。”爸爸还是不罢休,他很顽固。“那另外一部演什么?” 我想了想。告诉他片名应该没什么关系,可是,那部电影真正的内容是什么,我怎么能说呢?那部电影说出了每个小孩内心深处最大的恐惧:在某些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会被夺走,取而代之的,是面无表情的冷酷外星人。这个,怎么能告诉他们?“那……那是一部怪物的电影。”我最终这样说道。 “看样子,你是真的被吓到了。”这时电视里传来清脆的喀的一声,球被打中了,爸爸立刻转头去看电视上的球赛。“哇哈!赶快跑,米基,赶快跑!” 这时电话铃忽然响了,我立刻跑过去接,以免爸妈继续穷追猛打。“嗨,是科里吗?我是西尔斯太太,能不能麻烦请你妈妈听一下电话?” “请稍候一下。妈妈!”我喊了一声,“找你的!” 妈妈从我手上接过话筒,然后我立刻跑进厕所。还好只是尿急。当时我满脑子都是那个长满了触须的火星人头,在这种情况下,我不确定自己敢不敢一个人关在厕所里坐马桶。 “丽贝卡吗?”西尔斯太太问,“最近还好吗?” “谢谢你,莉丝贝特,我很好。奖券你买到了吗?” “买到了。总共四张,上帝保佑,希望好歹可以中一张。” “但愿如此。” “呃,对了,今天打电话给你,是有一件事想问你。刚刚本看完电影回来了,你们家科里还好吗?” “科里?他--”她迟疑了一下。我知道她心里一定在想我那种怪异的举动。“他说他没怎么样。” “本的反应也一样,可是我总觉得他有点怪怪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怎么说呢,好像有点不安吧。平常他一回来都很兴奋,急着告诉我和西姆电影演了什么。可是今天他什么都不说。不管我们怎么问,他就是不说。现在他跑到我们家后面去了,说要检查一下那里有没有问题。可是,问他要看什么,他就是不说。” “科里在浴室里。”妈妈的口气好像也有点困惑。她听到我在尿尿,接着她压低声音问西尔斯太太,好像怕我听到。“他也有点怪怪的。会不会是他们俩看电影的时候有什么不愉快?你觉得呢?” “这个我也想过。说不定他们吵架了。” “嗯,他们是好朋友,两个人已经在一起玩很久了。不过,男孩子嘛,有些矛盾难免的。” “我和埃米?琳恩?麦格劳也闹过别扭。我和她已经认识六年了,是很要好的朋友。后来,为了一个小针线包,我整整一年没有和她说话。不过我是在想,这两个小朋友应该赶快和好。吵了架,就应该赶快化解误会,和好如初。” “有道理。” “这样吧,我去问一下本,看他愿不愿意科里晚上来我们家睡觉。你觉得怎么样?” “当然好。不过,我要先问一下汤姆和科里。” “噢,你等我一下,”西尔斯太太说,“本进来了。”妈妈听到电话里纱门砰的一声关上。“本,我正在和科里的妈妈打电话。你愿不愿意叫科里到我们家来过夜?”妈妈静静听着,可这时候我冲了马桶,她没听清楚本说了什么。“他说好。”西尔斯太太告诉她。 我从浴室里走出来。两个妈妈正在阴谋串通,但我知道她们是好意。“科里,你想到本家里去过夜吗?” 我想了一下。“去本家过夜?呃……”我的口气有点犹豫,可是我却不能告诉她为什么。上一次我去他家过夜是2月份,那天西尔斯先生整夜都没回家,而西尔斯太太在客厅里踱来踱去,嘴里喃喃嘀咕着说不知道他跑到哪里去了。本告诉我,他爸爸常常整夜不回家,他叫我不要告诉别人。 “可是本说他希望你去。”妈妈鼓励我。她误会了。她根本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犹豫。 我耸耸肩。“好吧。” “那好,你去问一下爸爸,看看他怎么说。”于是我跑到客厅去问爸爸。这时候,妈妈对西尔斯太太说:“朋友是很重要的。要是他们之间真有什么不愉快,我们得想办法让他们和好。” 我从客厅走回来,告诉她:“爸爸说可以。”每次爸爸看棒球赛的时候,不管你问他什么,他都会说好。就算你问他可不可以把带刺的铁丝网拿来当牙签用,他也照样会说好。 “莉丝贝特,他大概傍晚六点左右到你们家,可以吗?”接着她用手遮住话筒,转头对我说:“他们家今天晚上吃炸鸡。” 我点点头,勉强挤出一丝微笑,然而,当时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地道里那些火星人。他们阴谋要消灭人类,一个城镇接着一个城镇。 “丽贝卡,情况还好吗?”西尔斯太太问,“我想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 “科里,你先到客厅去看电视好不好?”我乖乖走出去,但我心里明白,她们要谈很重要的事。“呃,莉丝贝特,”妈妈对西尔斯太太说,“汤姆最近睡得比较好了。不过,他还是会做噩梦。真希望我有办法帮他,可是我觉得,他终究还是要靠自己克服。” “听说警长已经快放弃了。” “已经三个星期了,案子完全没有进展。星期五那天,J.T.告诉汤姆,他已经跟全州的警察局联络过,甚至还通知了佐治亚州和密西西比州的警方,可是到目前为止,他们都说当地并没有人失踪。感觉车子里那个人好像根本不存在。” “听起来怪恐怖的。” “还有别的,”妈妈深深叹了一口气说,“汤姆……他有点变了。你知道吗,莉丝贝特,他不光做噩梦。”说到这里她转身面向厨房门口,往前走了几步,把电话线拉到最长,以免爸爸听到她说的话。“他变得很小心,随时都会把门窗锁好。从前他根本不会去注意门窗有没有锁。在那件事还没发生之前,我们也跟大家一样,平常很少锁门。可是现在,汤姆常常一个晚上爬起来两三次,检查门闩有没有插好。还有,上星期他送牛奶回来的时候,鞋子上有红色的泥巴。奇怪的是,那天并没有下雨。我猜他一定是又跑回湖边去了。” “他跑去那里干什么?” “我也弄不懂。可能是去散散步,想点事情吧。我还记得小时候我养了一只小黄猫,叫卡利克。九岁那年,它在我们家门口被车子轧死了,当时人行道上全是它的血,好久都洗不掉。它死去的地点仿佛有一种魔力,一直在召唤我。我很痛恨那地方,却又忍不住常常跑到那里去。我常常在想,也许我有办法让它活过来。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任何东西都会永远活着。”说到这里她停了一下,愣愣地看着后门上那些铅笔刻痕。那是我从小到大她帮我量身高时做的记号。“我觉得汤姆现在有很多心事。” 接下来她们继续聊了一些别的事,不过话题主要还是围绕着萨克森湖。我坐在客厅陪爸爸看棒球赛。我注意到他右手一会儿握成拳头,一会儿又放开,不断重复同样的动作,看起来很像是想抓住什么东西,又有点像是想挣脱别人的手。后来,时间差不多了,我也该走了,于是我就进房间去整理行李。睡衣,牙刷,一双干净的袜子,一套内衣裤。我把这些东西全部塞进一只军用背包里。爸爸叫我要小心一点,妈妈叫我好好玩一玩,不过明天一大早就要回来,准备去上主日学校。我摸摸叛徒的头,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扔得远远的让它去追,接着跳上脚踏车骑走了。 本的家在迪尔曼街的尽头,离我们家不远,大约不到一公里。车子骑到迪尔曼街的时候,我立刻放慢速度,轻轻踩着踏板,尽量不弄出声音。因为,迪尔曼街和山塔克街转角的地方是一栋阴森森的灰色房子。布兰林家两兄弟就住在那里。布兰林家兄弟,一个十三岁,一个十四岁,都把头发染成金色。他们是出了名的破坏狂,见了东西就想砸烂。他们常常骑着两辆一模一样的黑色脚踏车在他们家那一带游荡,就像两头猛兽在搜寻猎物。听戴维?雷说,他们常常骑着那两辆脚踏车在街上和汽车赛跑,而且他亲耳听到戈萨?布兰林咒骂他妈妈,叫她快去死。那两兄弟,大的叫戈萨,小的叫戈多。他们是那一带的瘟神。你最好向上帝祷告,希望他们不要找上你,否则,一旦他们找上你,你就跑不掉了。 到目前为止,那对邪恶的兄弟对我还没产生兴趣。我打算继续维持现状。 本家的房子和我家很像。他也养了一只狗。那是一只棕色的狗,名叫南哥。它本来趴在门廊上,一看到我靠近,立刻跳起来狂吠。本立刻跑出来接我。西尔斯太太也跟着出来招呼我,问我要不要喝麦根啤汁。她长得很漂亮,一头黑发,屁股圆得像西瓜。一进到屋里,西尔斯先生立刻从地下室的木工作坊跑上来跟我聊天。他块头很大,又高又胖,下巴很圆,满面红光,一头棕发剃成平头。西尔斯先生很开朗,笑口常开,露出一口大龅牙。他身上穿着一件条纹衬衫,上面沾满了锯木屑。他说了一个笑话给我听,似乎扯到一个浸礼会牧师和一间屋外厕所之类的。我听不太懂,不过看到他笑,我也只好跟着笑。这时候本忽然叫了一声:“噢,爸爸!”看样子,他一定是觉得那笑话很烂,而且,显然他已经听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我跟着本走进他房间,把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他房间里挂满了棒球卡,瓶盖,大黄蜂窝,琳琅满目。过了一会儿,我把东西都整理好了,本坐到他那张铺着超人床单的床上。他问我:“你有没有告诉你爸妈那部电影演了什么?” “没有。你呢?” “呃……”床单上的超人脸上有一根线头松了,他伸手去扯那根线头,“你为什么不说?” “我也不知道。那你呢?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们?” 本耸耸肩,不过,看得出来他有心事。“我是觉得,那部电影实在太恐怖了,还是不要告诉他们比较好。” “也对。” “刚刚我跑到后面去看了一下。”本说,“我们家后面没有沙丘,只有大岩石。” 我们的看法一致。奇风镇到处都是那种红岩山丘,要是火星人真的来了,想在那些大岩石上打洞,恐怕没那么容易。接着,本打开一只纸箱给我看。里头全是南北战争泡泡糖收集卡,上面的图案都很血腥,有人被子弹打得肚破肠流,有人被刺刀刺得皮开肉绽,有人被炮弹炸得血肉横飞。我们坐在床沿,给每一张卡片编了一个故事,后来,我们听到他妈妈拉了叫人铃,叫我们去吃炸鸡。 除了炸鸡,西尔斯太太还准备了巧克力馅饼和绿茵牧场的冰牛奶。吃过晚饭之后,我们玩了一盘英文图案拼字游戏,本的爸妈一组,我和本一组。他爸爸总是拼出一些奇怪的词,我一看就知道他是瞎编的,词典里根本找不到,比如说“kafloom”和“goganus”。西尔斯太太说他这个人就是这样疯疯癫癫的,活像吃到辣椒的猴子,不过她还是被他逗笑了。我也一样。“科里,”他对我说,“三个牧师要上天堂那个笑话你听过没有?”我还来不及说没有,他又开始唾沫横飞地说起来了。他好像很喜欢拿牧师开玩笑。真不知道卫理公会教堂的拉佛伊牧师对他们这一家人会作何感想。 八点多,我们正准备玩第二盘,忽然听到南哥在门廊上狂吠起来。过了一会儿,有人敲门。“我去开门。”西尔斯先生说。他打开门,有个人站在门口。那个人瘦瘦的,不过看起来很结实,脸上有很多皱纹,五官分明,穿一条牛仔裤和一件红格子衬衫。“嗨,唐尼!”西尔斯先生跟他打了声招呼,“进来吧,你这个浑小子!” 西尔斯太太一直盯着她丈夫和那个叫唐尼的男人。她忽然露出一种咬紧牙关的表情。 唐尼凑在西尔斯先生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西尔斯先生转过头来对我们说:“我和唐尼到门廊上坐一下,你们自己先玩。” “西姆,”西尔斯太太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你不玩,我一个人怎么玩呢?” 但西尔斯先生还是走出去了。纱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好一会儿,西尔斯太太一动也不动,愣愣地看着门口,脸上的笑容不见了。 “妈妈?”本叫了她一声,“该你了。” “好。”她试着集中精神玩拼字游戏,眼睛却不由自主地一直瞄向纱门。外面的门廊上,西尔斯先生和那个叫唐尼的人坐在折叠椅上,低声交头接耳,一脸严肃。“好,”本的妈妈又继续说,“给我一分钟好不好?让我想一下。” 可是,一分钟过去了,几分钟过去了,她还在想。后来,远远的地方忽然有一只狗吠起来,接着,另外两只狗也跟着吠起来。没多久,南哥也加入了它们的阵容。西尔斯太太正低头挑选字母卡片,门忽然被推开了。 “嘿,莉丝贝特!本!赶快出来!赶快!” “怎么了,西姆?什么--” “赶快出来!”他大叫起来。我们立刻从桌边的椅子上站起来,跑到外面去看是怎么回事。 唐尼站在院子里看着西边的天空。附近的狗已经吠得有点歇斯底里。家家户户窗口透出灯光。人们纷纷开门走到外面看个究竟。西尔斯先生抬起手指向唐尼看的方向。“你们看过那种东西吗?” 我和本抬头去看。接着,我听到他倒吸了一口气,仿佛肚子上被人打了一拳似的。 繁星闪烁,遍洒夜空,我看到那个东西从漆黑的天空掉下来,看起来像一团红色的光球,后面拖着长长的紫色火焰和一道长长的白烟,在夜空的衬托下格外耀眼。 那一刻我的心脏差点爆炸。本忽然往后退了一步,还好他妈妈在后面挡住了他,要不然他可能会摔到地上。我的心脏怦怦狂跳。我忽然想到,全奇风镇的孩子,只要是那天下午在爱之颂戏院看过电影的,那一刻一定都跟我一样抬头看着天空,吓得目瞪口呆。 我吓得差点当场尿裤子,但我还是硬憋住了。只不过,我知道自己快憋不住了。 本开始啜泣起来。他嘶哑着嗓子结结巴巴地说:“那是……那是……那是……” “那是陨石!”西尔斯先生大叫了一声,“你们看,它掉下来了!” 唐尼哼了一声,努努嘴唇把牙签挤到嘴角。我瞄了他一眼。在门廊的灯光下,我注意到他的指甲很脏。 陨石掉落的速度不快,后面拖着长长的火花,形成一条螺旋形的轨迹。陨石本身并没有发出声音,倒是我们这些观看的人大呼小叫,叫别人也一起来看。另外,有些狗也开始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号叫。 “看样子,那东西会掉在我们奇风镇和联合镇中间的位置。”唐尼歪着头估算。他的脸瘦削憔悴,一头黑发油光发亮。“他妈的鬼玩意儿。” 奇风镇和联合镇相隔十二公里,中间是连绵的山岭,森林,沼泽,酋长河蜿蜒其间。我忽然想到,要是火星人真的来了,那里真的是他们的温床。想到这里,我感觉自己的脑海中仿佛开始启动了警报。我扭头看看本,他的眼球都快从眼眶跳出来了,显然已经恐惧到了极点。接着,我又抬头看看天上那团火球,脑海中第一个浮现出来的,就是玻璃盆里那个长满了触须的头。那是一张邪恶的脸,一张看起来有点像东方人的脸。我感觉自己两腿发软,简直快站不起来了。 “嘿,西姆。”唐尼忽然开口了。他说话的时候还嚼着牙签,说得很慢,声音低沉。“要不要跟我去看看那鬼玩意儿掉在哪里?”他转头看着西尔斯先生。他的鼻子又塌又扁,仿佛脸上挨过拳头。“怎么样,西姆?去不去?” “好啊!”他说,“好,我们去追,看看它落在哪里!” “求求你,西姆!”西尔斯太太说,她的口气听起来已经像在哀求了。“不要去,今天晚上你应该留下来陪我跟孩子!” “那可是陨石呢,莉丝贝特!”他笑着对她说,“人一辈子能有几次机会去追陨石啊?” “求你了,西姆。”她抓住了他的手臂,“留下来吧,好吗?”我看见她的手指抓得紧紧的。 “快落到地面了。”唐尼嚼牙签的时候,下巴肌肉一扭一扭地绷得好紧。“快来不及了。” “没错!别再浪费时间了,莉丝贝特。”西尔斯先生转身往后走。“我去拿外套!”他三步并作两步跳上门前的台阶,冲进屋子里。纱门都还来不及关上,本已经跟在爸爸后面冲进去了。 西尔斯先生走进卧室里,打开衣橱,拿出他那件棕色的粗棉布外套穿到身上。接着,他踮起脚,把手伸到衣橱最上面的架子上,在一条红毯子底下摸索。他手拿出来的时候,本正好走进卧室,瞥见他爸爸手上好像拿着某种金属物品。 本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他知道那是干什么用的。 “爸爸?”他说,“求求你,不要出去,留在家里好不好?” “嘿,孩子!”他爸爸转头看着他,面带微笑,然后把那个看起来像金属的东西塞进外套里,拉上拉链。“我要跟布莱洛克先生去看看陨石掉在哪里,马上就回来。” 本站在门口,好像要把他爸爸和外面的世界隔开。他心里很害怕,眼中泛着泪光,“爸爸,让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 “不行,本。这次不行。时间差不多了,我该走了。” “爸爸,求你,带我一起去好不好?我一定不会吵你。” “不行啊,孩子,”西尔斯先生拍拍本的肩膀,“你一定要留下来陪妈妈和科里。”说着他轻轻推了一下本,想把他从门口推开。虽然本硬是不肯让开,但最后还是被他爸爸推开了。“乖乖听话,知道吗?”西尔斯先生边说边走出房间。 本没办法了,只好抓住爸爸的手想拉住他,“爸爸,求求你不要去!”他大叫着,“不要去!求求你不要去!” “本,不要像小孩子一样。赶快放手。” “我不要,”本大叫着,眼眶里的泪水开始往下掉,流了满脸,“我不让你去。” “我只是去看看那颗陨石落在哪里,一会儿就回来了。” “要是……要是你去了……”本实在太激动,喉咙哽住了,几乎说不出话来,“你回来的时候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西姆,快点,该走啦!”唐尼?布莱洛克在门廊那边催他。 “本,”西尔斯先生口气开始严厉了,“我要跟布莱洛克先生出去了。别再闹了,男孩子要有男孩子的样子。”说着他用力把手抽回来。本抬头看着他,表情非常痛苦。这时他爸爸伸手摸摸本那头短发。“好儿子,我会带一小块陨石回来给你,好不好?” “求求你不要去!”本啜泣着说。 他爸爸忽然转身,迈开大步走出纱门。唐尼?布莱洛克在门廊上等他。当时我和西尔斯太太一起站在庭院里,两人都抬头看着天上那个光亮耀眼的东西。那颗陨石已经快要落到地面了。西尔斯太太忽然说:“西姆,求求你不要去。”她说得有气无力,西尔斯先生根本没听到。他没跟太太说什么,直接跟他的朋友走到路边,坐上那辆深蓝色的雪佛兰。车顶的天线头上吊着几个红色的泡沫色子,车头右边被撞凹了。唐尼?布莱洛克坐上驾驶座,西尔斯先生坐在右前座。车子发动了,排气管冒出一阵烟,车子一阵风似的开走了。我忽然听到西尔斯先生大笑起来,好像又讲了一个牧师的笑话。唐尼?布莱洛克一定是把油门踩到底了,因为车子沿着迪尔曼街开动的那一瞬间,后轮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吱吱声。 我转头看向西边的天空,发现那颗耀眼的陨石已经掉落在山丘上的森林里。它掉落的时候,仿佛一颗跳动的心脏划过天际。那一刻,它已经落在荒野上的某个地方。 我心里想,那片荒野没有沙,火星人恐怕得跟泥巴和水草缠斗了。 接着,我听到纱门砰的一声,立刻调头去看。我看到本站在门廊上,抬起一只手,用手背揉着眼睛。他沿着迪尔曼街,目送那辆雪佛兰渐渐远去。不一会儿,车子向右转到山塔克街,消失了踪影。 远处有几只狗还在叫。可能是布鲁顿区那边的狗。西尔斯太太深深叹了一口气。“好了,我们进去吧。”她说。 本的眼睛肿肿的,不过他已经没有再哭了。这时候,好像已经没人有心情继续玩拼字游戏了。西尔斯太太说:“本,你们两个到房间去玩好吗?”本慢慢地点点头,两眼发直,仿佛被人敲昏了头。西尔斯太太走回厨房,打开水龙头。我跟着本回到他房间,满地全是泡泡糖收集卡。我一屁股坐到地上,本却走过去站在窗口。 我知道他心里很痛苦。我从来没有看过他这样。我忽然觉得应该安慰他两句。“不用担心,”我对他说,“根本就没有火星人。那只是一颗陨石,没什么。” 他没吭声。 “所谓陨石,也不过就是一大块热石头,”我说,“里面根本就没有火星人。” 本还是没吭声。他心事重重。 “你爸爸不会有事的。”我说。 这时本开口了。他口气很平静,听起来却有点令人毛骨悚然。“他回来的时候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不会的。你听我说……那只是电影,是虚构的。”我心里明白,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内心深处有某种东西也跟着失去了。那种感觉有点痛苦,但也有一种轻松自在。“你听我说,根本没有那种会在人脖子后面挖一个洞的机器,也没有那种住在玻璃盆里的巨大的火星人头。这都是编的故事,根本没什么好怕的,你懂吗?” “他回来的时候会变成另外一个人。”本又说了一次。 我已经尽力了,可是不管我说什么,都没法让他放心。这时西尔斯太太进来了,她眼睛也肿肿的,但还是硬挤出笑容。看她那样子,我心里好难过。她说:“科里,你要不要先去洗澡?” 一直到了晚上十点,西尔斯先生还是没回家。西尔斯太太又走进本的房间帮我们关灯。我和本一起躺在床上,身上盖着雪白的被子。夜深人静,万籁俱寂,远处有时会传来几声狗吠,而南哥也偶尔会叫两声。“本?”我小声问他,“你还没睡吧?”他没吭声,不过听他的呼吸声,我知道他还没睡。“别再胡思乱想了,”我说,“没什么好担心的,知道吗?” 他忽然翻身背向我,脸埋进枕头里。 我不知不觉睡着了。意外的是,我没有梦见火星人,也没有梦见爸妈脖子后面出现X形的伤口。我梦见的,是爸爸跳进湖里,游向那辆逐渐下沉的车子。我梦见他的头被湖水淹没,一直没有浮上来。我站在那片红岩平台上,声嘶力竭地喊他。接着,格雷丝小姐家那个莱妮忽然出现了,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团缥缈的白雾。她抓住我的手,她的手湿湿的。她拉着我离开湖边。我听到妈妈在远处呼唤我,而我看到有个人站在马路对面的树林边,身上那件长大衣随风飘扬。 这时我忽然感到一阵摇晃,立刻惊醒过来。 我睁开眼睛,心脏怦怦狂跳。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撞到,那声巨响仿佛还在我脑海中回荡。没有人开灯,屋子里还是黑黢黢的。我伸手摸摸旁边的本。结果,我只不过轻轻碰到他,他却立刻倒吸了一口气,好像受到很大的惊吓。我听到一阵引擎声,立刻跑到窗口看看外面的迪尔曼街。那辆雪佛兰的车尾灯渐渐远去,是唐尼?布莱洛克开车走了。 接着我忽然想到,刚刚我被那声轰然巨响惊醒,那一定是关纱门的声音。 “本,”我刚醒过来,声音很嘶哑,“你爸爸回来了!” 接着,我又听到客厅里传来砰的一声,整栋房子仿佛都摇晃起来。 “西姆?”是西尔斯太太的声音,听起来很尖锐刺耳,“西姆?” 我跳下床,但本还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他好像在愣愣地看着天花板。我走出房间,在黑暗中沿着走廊摸索前进,脚底下的木板地面嘎吱嘎吱响。过了一会儿,我忽然撞上西尔斯太太。她站在走廊的出口,面对着客厅。屋子里的灯都没开,四下一片漆黑。 这时候,我忽然听到一阵浑浊的呼吸声,听起来有点可怕。 我忽然想到,说不定是火星人的肺呼吸到我们地球的空气,才会发出那种声音。 “西姆?”西尔斯太太又轻轻叫了一声,“我在这里。” “在这里,”那个人说话了,“在……这里。在……他妈的……这里。” 没错,是西尔斯先生的声音,可是听起来有点怪怪的,跟平常不太一样。他的口气听不出半点轻松幽默,完全不像平常他说牧师笑话的时候那么愉快。那声音死气沉沉,而且阴森森的。【最快最全的小说文库,尽在就爱读书 www.92to.com/book】 第 2 页 最快最全的小说文库,尽在就爱读书 www.92to.com/book “西姆,我要开灯了。” 咔嚓。 看到了。 西尔斯先生跪趴在地上,低垂着头,半边脸贴在地毯上。他脸上全是汗,看起来肿肿的,眼皮也肿肿的。他外套的右肩上脏兮兮的,牛仔裤上全是泥巴,好像在森林里摔倒了。灯一开,他忽然猛眨眼睛。我注意到他下唇上拖着一条长长的口水。“那东西在哪里?”他忽然说,“你看到了吗?” “在你……在你右手边。” 他伸出左手摸索了一下。“他妈的你骗我。”他咒骂了一声。 “西姆,我说的是另外一只手。”她口气很疲惫。 他伸出右手摸向那个亮亮的金属物。那是一个威士忌小酒瓶。他摸到了那个小酒瓶,立刻一把抓住。 接着他跪起来,愣愣地盯着他太太,眼中闪过一丝凶光,那模样邪恶而丑陋。“你敢跟我耍嘴皮子?”他咒骂着,“小心你那张臭嘴。” 我慢慢往后退,退到走廊。眼前,我仿佛看到一头怪物剥开身上的人类外皮露出本来面目。 西尔斯先生挣扎着想站起来。他扶住桌子,桌子猛然一歪,桌上的拼字游戏盘忽然飞起来,字母片撒了满地。他慢慢站起来,伸手拧开酒瓶的盖子,然后把瓶口凑到嘴边舔了一下。 “西姆,我们去睡觉好吗?”她问。听得出来她鼓足了勇气才敢开口,仿佛她很清楚问这句话会导致什么后果。 “我们去睡觉?”他忽然冷笑起来,“我们去睡觉!”他嘴角往下一沉,“我不想去睡觉!你这只大屁股的臭母猪!” 西尔斯太太忽然浑身颤抖,就像被棍子抽到身上。她伸手捂住嘴巴。“噢……西姆。”她啜泣起来,那哭声听起来特别酸楚。 我又往后退了一步。这时候,本忽然从我旁边挤到前面去。他穿着那件黄睡衣,面无表情,眼中闪烁着泪花。 人世间有些东西比怪物电影更可怕。那种感觉就像你最亲爱的人忽然变得很怪异,变成像电影里或书里那些骇人的怪物,满脸狰狞地对着你笑。那一刻,我能体会本心里的感受。我相信,他一定宁愿面对玻璃盆里那个长满了触须的火星怪物,也不想面对酒醉的爸爸那布满血丝的双眼。 “嘿,本!”西尔斯先生叫了一声。他身体摇晃了几下,赶紧伸手抓住椅子站稳。“嘿,你知道自己是什么货色吗?你知道吗?那个烂货生你的时候没生好,你的脑子有一大半还在她肚子里。结果生下你这个蠢货。” 本走到妈妈旁边,停下来。无论那一刻他心里是什么滋味,他并没有表露出来。他一定早就料到会是这种场面。爸爸和唐尼?布莱洛克一起出去的时候,本就已经知道,爸爸回来的时候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只不过,那不是火星人造成的,而是酒瓶里那些私酿的酒。 “真是世界奇观哪,你们两个。”西尔斯先生想把瓶盖重新拧紧,手却不听使唤,怎么也拧不回去。“臭小子,敢跟我耍嘴皮子,怎么,你觉得很好玩是吗?” “不是。” “不是才怪!你巴不得想到处张扬,让全世界都知道,是不是?对了,麦克森家那小子在哪里?嘿,就是你!”他看到我了。当时我站在走廊上吓得不停往后退。“你可以他妈的回去告诉你那个送牛奶的老头,叫他快去死,听到了吗?” 我点点头。接着,他撇开头不再看我。我知道,眼前这个言语恶毒的人并不是西尔斯先生。不完全是。他的灵魂被酒精摧残得血肉模糊,体无完肤。而那些恶毒的言语,仿佛是他的灵魂为了摆脱折磨所发出的呐喊。 “你说什么?”他忽然转头瞪着西尔斯太太。他眼睛已经肿得快睁不开了。“你刚刚说什么?” “没有,我……我没有说--” 他忽然扑向她,宛如一头斗牛。西尔斯太太惊叫了一声,往后退缩,可是他一只手抓住了她睡袍前襟,另一只手抓着酒瓶举到半空中,似乎想砸她的脸。“还说没有!”他大吼,“你还敢跟我顶嘴!” “爸爸,不要!”本哀求他,而且跪到地上紧紧抱住爸爸的大腿。西尔斯先生举着酒瓶要打他太太,本抱着他的大腿,而我站在走廊上吓得呆若木鸡,三人就这样僵持着,不知道过了多久。 后来,西尔斯太太终于开口了。面对即将迎面砸来的酒瓶,她的嘴唇在颤抖。“我……我说……我和本都很爱你。还有……我们希望你过得快乐。就这样,没有别的。”她泪水盈眶,一滴滴往下掉,“我们只希望你快乐。” 西尔斯先生没有说话,一直闭着眼睛。过了不知道多久,他才奋力睁开眼睛。 “快乐?”他嘴里喃喃嘀咕着。本也在啜泣,脸贴在爸爸大腿上。他的手抱着爸爸的大腿,抱得太紧,指关节都泛青了。西尔斯先生那只拿着酒瓶的手慢慢放下来,然后放开太太的睡袍。“快乐。你们看,我很快乐。你们看,我不是在笑吗?” 他面无表情。 他就这样站在那里,拼命喘气,手抓着酒瓶垂在身旁。他往旁边跨了一步,但接着又往另一边跨了一步,似乎不知道该往哪边走。 “西姆,要不要坐坐?”西尔斯太太问。她吸了一下鼻子,抬起手擦掉鼻涕。“我扶你过去坐着好不好?” 他点点头。“好。” 本放开他的腿,西尔斯太太扶着他走到椅子前面。他像一摊烂泥似的跌坐在椅子上,张着嘴呆呆地看着对面的墙壁。她拖了一把椅子到他椅子旁边,坐下来。暴风雨似乎已经平息。也许,将来哪天晚上暴风雨又会来临,但最起码,此刻暴风雨已经过去了。 “我觉得--”说到一半他忽然停住了,仿佛忘了要说什么。他眨了几下眼睛,努力想了想,“我好像不太舒服。”他说。 西尔斯太太轻轻揽住他的头,让他把头靠在自己肩头。他紧紧闭着眼睛,胸口剧烈起伏了几下,然后开始哭起来。我立刻走到门外,因为我忽然觉得自己不该待在屋子里。那是属于他们一家人的时刻,痛苦的时刻,我不能侵犯他们。我只穿着睡衣,感觉屋外凉飕飕的。 我坐到台阶上,南哥也慢慢走到我旁边坐下来,开始舔我的手。我忽然觉得家变得很遥远。 本一直都心里有数。我忽然想到,刚刚他躺在床上装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他心里明白,三更半夜的时候,如果听到纱门发出砰的一声巨响,那就代表爸爸回来了。只不过,那个人不再是他的爸爸,而是一个入侵者。我忽然想到,如果你知道接下来即将是这种可怕的结果,那么,等待的过程会是一种多可怕的煎熬。 过了一会儿,本也走出来了。他坐到我旁边,问我还好吗。我说没事,然后,我也问他还好吗。他说他没事。我相信他,因为,尽管他的处境如此悲惨,但他已经想办法适应了。 “我爸爸就像中了邪一样,”本解释说,“他会说很可怕的话,可是他不是故意的。” 我点点头。 “他并不是故意骂你爸爸的,希望你不要恨他。” “没有,”我说,“我不会恨他。” “你会恨我吗?” “怎么会呢?”我对他说,“我怎么可能会恨你们?我不会恨任何人。” “你真是我的好兄弟。”说着本忽然紧紧搂住我的肩头。 接着,西尔斯太太也走出来了。她拿了一条毯子给我们,一条红毯子。我们就这么坐着,看着满天的星星在夜空中缓缓移动。没多久,我们听到阵阵鸟鸣,这才意识到天快亮了。 早餐,我们吃了燕麦粥和蓝莓松饼。西尔斯太太告诉我们,西尔斯先生还在睡觉,而且,他会睡上一整天。她问我,等一下我回到家之后,能不能请我妈妈打个电话给她,她有很多话想跟我妈妈说。吃完早餐之后,我换上衣服,把衣服和盥洗用具塞进背包里,然后跟西尔斯太太道谢,谢谢她请我到她家来过夜。然后,本说明天我们学校见。他陪我走到脚踏车旁边,我们就站在那里继续聊了一会儿。我们聊到我们的少年棒球联盟的棒球队快要开始练习了。又一个赛季快到了。 后来,我们一直没有再提起那部火星人的电影。那部电影里,火星人阴谋要征服地球,一个城镇接着一个城镇,先征服爸爸妈妈,然后就会轮到小孩子。那天晚上,我们都看到了入侵者是什么模样。 那是星期天的早晨。我骑着脚踏车回家的时候,一路上不时回头看看迪尔曼街尽头那栋房子。我看到我的好朋友一直跟我挥手,挥了好久好久。 4 复活节的大黄蜂 后来我们发现,那颗陨石掉落到地面之后只剩下一些残渣。一定是从外层空间穿越大气层的时候烧毁的。有几棵松树起火燃烧,不过星期天晚上忽然开始下雨,火势很快就被扑灭了。而一直到了星期一早上上课时间,那场雨还没停。而且那一整天,天空始终一片灰暗阴沉,雨一直都没停。气象预报说,整个星期都会断断续续一直下雨。问题是,星期天就是复活节了,妈妈一直祈祷,希望雨赶快停,要不然星期六商店街的复活节游行恐怕会大煞风景。 其实,奇风镇还有另一类型的游行。复活节前的星期五一大早,早上六点左右游行就开始了,是布鲁顿区先开始的。那里有一户人家把房子粉刷成五颜六色,紫色、橘色、红色,还有橙黄色。有一队黑人已经从那里出发开始游行了。男人穿着白衬衫、黑西装,还打领带,女人和小孩则是穿着素淡灰暗的衣服。男人在前面带头,女人和小孩跟在后面。其中两个男人身上还背着鼓,随着步伐敲着缓慢的节拍。游行队伍一路经过大街小巷,越过平交道,经过商店街,经过奇风镇中心,一路上都没人说话。由于这是一年一度的例行仪式,奇风镇的白人都从屋子里走出来,站在路边默默看着游行队伍。我妈妈也不例外,而爸爸呢,早上这个时间他已经出去送牛奶了。从前我都会跟妈妈一起去,因为我跟所有的人一样,知道复活节的游行是很重要的仪式。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三个男人,他们都背着一只粗麻布袋,脖子上挂着一串项链压在领带上。那串项链是由很多东西串成的,包括琥珀珠、鸡骨头,还有河里的小贝壳。在那个复活节前夕的星期五,马路上湿答答的,天空依然阴雨绵绵,但游行队伍里的人都没有打伞。一路上,他们都没有跟路边围观的人说话,就算有人不懂规矩开口跟他们说话,他们也都不回答。我注意到游行队伍正中央那个人就是莱特富特先生。虽然全奇风镇的人他都认识,但他并没有左顾右盼。他眼睛直视着前方,盯着他前面那个人的背。奇风镇和布鲁顿区是两个紧密相连的小世界,而马库斯?莱特富特则是这两个世界共有的珍贵资产。他有一双灵巧的手,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是他修不好的。只要是人的头脑设计得出来的东西,他都有办法修好,只不过,他修东西的速度慢得出奇。等到他修好一样东西,原本光秃秃的地上大概都已经长出比人高的草了。另外,我看到丹尼斯先生也在游行队伍里。他是奇风小学的警卫。还有,我也看到了卫佛丹恩太太。她是教会的厨师。另外还有珀尔太太,她是商店街面包店的老板娘,个性很活泼开朗,平常一看到人总是笑呵呵的。可是今天她却是一脸严肃,头上戴着一顶透明的塑料雨帽。 队伍最后面,远在妇女和小孩后面,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人。他穿着一套黑色燕尾礼服,戴着一顶高礼帽,身上背着一面鼓,一只手戴着黑手套,轻轻拍打着鼓面。今天早上,镇上这么多人顶着寒风、冒着大雨站在街头,就是在等着看这个人,还有,他的太太。此刻,他独自一人走在队伍最后面,低着头。不过,再过不久他太太就来了。 我们都叫他月亮人,因为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大家都知道他已经很老很老,可是却也没人知道他究竟多少岁了。平常他总是深居简出,从不离开布鲁顿区,只有在每年复活节的时候才会出现。他太太也一样。他的脸又窄又长,半边脸的皮肤呈现出一种蜡黄色,而另外半边脸却又黑得像木炭。不知道那是因为天生的,还是因为染上了什么皮肤病。两种颜色在他脸的正中央交会,呈现出一种斑点状的融合,那条分界线沿着额头、沿着高挺的鼻梁一路向下延伸到下巴。他下巴上长满了白花花的胡子。这位月亮人是一个谜样的人物,他两只手上各戴着一只手表,脖子上挂着一条链子,上面吊着一个大得像猪脚关节的镀金十字架。我们猜,他不但是这个游行队伍的固定成员,而且,游行队伍的行进速度就是他负责掌控的。 游行队伍保持着一种稳定的速度继续往前走,慢慢穿过奇风镇中心,走向酋长河上那座石像桥。要等队伍走到那边,恐怕还要等上一段时间,不过,就算上学迟到也要继续等,因为绝对值得。事实上,每逢复活节前夕的星期五,学校都会特别把上课时间延后到十点,不会准时上课。 最前面那三个背着麻布袋的人慢慢走上桥,走到桥中央时忽然停下脚步,一动也不动,乍看之下好像三座黑色的雕像。而后面队伍里的人虽然紧紧挤成一团,但他们并不至于把整个桥面挡住。艾默里警长已经事先沿着游行路线安置了很多路障,但其实那根本是多余的,因为游行队伍自发留出了通路。 没多久,一辆大型老式轿车沿着商店街慢慢开过来了。那辆车是从布鲁顿区出发的,沿着游行路线一路开过来。车身上镶满了闪闪发亮的塑料钻石,从引擎盖一直铺到后行李箱盖上。车子开到桥中央的时候忽然停下来,接着,司机走下车,拉开后车门。有人从车子里钻出来,月亮人赶紧搀住她满是皱纹的手,扶她站起来。那就是他太太。 女王到了。 她很瘦,身子单薄得像一片影子,而且,也黑得像影子。她的头发白得像雪,脖子很长,肩膀纤细,可是仪态却很挺拔,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帝王般的气质。她穿的衣服并不华丽,也不是什么名牌。相反的,她穿的只是一件黑袍,腰上系着一条银带子,脚上是一双白鞋,头上戴着一顶圆盒形的小白帽,帽檐垂着白纱。她手上的白手套很长,一直拉到手肘。月亮人扶她下车的时候,司机立刻打开一把伞撑在她头上。 听说女王是1858年出生的,推算下来,她已经一百零六岁了。听我妈说,女王本来是路易斯安那州的黑奴,南北战争前夕,她妈妈带着她逃到沼泽区,后来一路逃到了新奥尔良附近的海湾。她就是在那里长大的。住在那里的人全是麻风病患,逃犯,还有逃亡的黑奴。而也就是在那里,她学会了一身神秘的本事。 她就是女王,而布鲁顿区就是她的王国。整个奇风镇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叫女王。事实上,就连整个布鲁顿区也没人知道她真正的名字。称呼她女王确实很贴切。她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无与伦比的高贵优雅。 有人拿了一座小钟给她。她站在桥中央,低头看着缓缓流动的黄浊河水,然后开始轻轻摆动手上的小钟,不停地摆动。 我知道她在做什么。妈妈也知道。事实上,在场围观的人都知道。 女王要召唤河底的怪物。怪物深藏在河底的泥沙里,女王要把它召唤到河面上来。 它叫老摩西。我从来没有亲眼看过老摩西,不过九岁那年有一天晚上,我听到过它的吼声。至少,我认定那就是老摩西的吼声。当时刚下过一场大雨,空气很潮湿凝滞。我听到一阵低沉的轰轰声,听起来很像教堂里老风琴最低的那个音。那声音非常低沉,仿佛你的身体先感觉到震动,然后才听到声音。没多久,那低沉的隆隆声渐渐变成一种嘶吼。听到那声音,全奇风镇的狗都发了疯似的狂吠起来。但没多久,那吼声忽然又不见了。回想起来,那大概持续了五六秒钟。第二天,全校的学生都议论纷纷。本和戴维?雷认为那是火车的汽笛声,而约翰尼则不发表任何意见。回到家之后,爸妈也说那一定是火车的汽笛声。问题是,几天后我们却发现奇风镇外三十公里处有一段铁轨被大雨冲毁了,而且那天晚上并没有列车从伯明翰那边开过来。 那么,你怎么解释那神秘的吼声? 不久前,有一具残缺不全的牛尸被河水冲到石像桥下,头和内脏都不见了。这件事是听多拉尔先生说的。那次我和爸爸到他店里去理发,他神秘兮兮地跟我们说了这件事。另外,有两个人在奇风镇外的河边撒网捕河虾,结果却看到一具尸体浮在河面上漂过去。他们说,尸体的胸口被剖开,乍看之下很像沙丁鱼罐头的盖子被掀开一样,而且,双臂双腿被连根扯掉。问题是,下游并没有人看到那具尸体。另外,10月有一天晚上,石像桥有一座桥墩水底的部位被某种东西撞到,结果上面的好几根支柱出现裂痕,必须用水泥补上。后来镇长在《亚当谷日报》发表了一篇声明说:桥墩是被一根漂流木撞到的。 女王继续摇着小钟,手臂摆来摆去,那动作看起来有点像节拍器。接着她忽然开始吟诵咒语,声音听起来清晰而嘹亮。那些咒语是用非洲语念的,我一句也听不懂,感觉上就像核物理学一样深奥。有时候她会停一下,然后歪着头,仿佛在凝视什么,或是仔细聆听什么。接着,她又开始摇小钟。她从头到尾没有念出老摩西这个名字,而是反复念着“丹巴拉,丹巴拉,丹巴拉”。而念出这个名字之后,她又继续用非洲语大声吟诵咒语。 后来,她终于停止摇晃小钟,手臂慢慢垂下来,然后点点头,月亮人立刻把她手上的小钟接过去。她眼睛凝视着河面,然而,我不知道她究竟看到了什么。接着,她往后退了一步,而那三个背着麻布袋的男人立刻站到桥边,打开身上的袋子,从里面拿出好几个纸包。纸包都用细绳子绑住,其中几个被鲜血浸透了,散发出一股生肉的腥味。他们打开纸包,把里面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扔进黄浊的河里。有牛排,牛胸肉,牛肋条,还有一只拔了毛的鸡。接着,他们拿出一只塑料罐,里头装的是鸡内脏;一只绿色的大碗,里面是几副小牛脑;一个血淋淋的纸包,里面是牛肾和牛肝;还有一只玻璃瓶,里面是腌猪脚。他们依序把那些东西扔进河里。扔完猪脚之后,接着是猪鼻子和猪耳朵。最后一项,是一颗比巨人拳头还大的牛心。牛心掉进水里,有如一颗红石头,溅起高高的水花。那三个人扔完东西之后,立刻把袋子折好,往后退开。这时,女王又往前跨了几步,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地面上有一大摊血,她的鞋子踩在里面。 我忽然想到,他们刚刚扔进河里的,说不定就是他们的复活节大餐。 “丹巴拉,丹巴拉,丹巴拉!”女王又继续召唤了几声,一动也不动地站在桥边低头看着桥下的水流,就这样站了大概有三四分钟。最后,她深深叹了口气,转身走回那辆镶满了塑料钻石的老式轿车。隔着她帽檐的白纱,我注意到她眉头紧锁。她是看到了什么吗?还是说,她没看到她预期应该要看到的东西?她坐上车,月亮人也跟着坐上车。司机关上车门之后,坐上驾驶座,然后车子开始倒退,退到路面比较宽的地方,车子掉了个头,往布鲁顿区方向开回去。这时候,游行队伍也开始沿着原路往回走。通常在这时候,那些游行的黑人会开始有说有笑,会停下来跟路边围观的白人朋友聊天。可是那天,在那个复活节前夕的星期五,在那个异乎寻常的日子,女王郁闷的心情似乎感染了每个人,大家都没什么心情说笑。 我很清楚这个仪式的用意是什么。全镇的人都知道。那代表女王对老摩西一年一度的供奉。我不知道这个仪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不过我听说,那早在我出生之前就已经开始了。也许你会觉得那是一种异教徒的仪式,一种崇拜魔鬼的行径,镇长和镇民大会应该要勒令禁止。自由浸礼会教会的布莱萨牧师就是这么认为的。然而,镇上很多白人都相信老摩西的存在,他们根本不理会牧师的反对。那种感觉,就像有人身上会带着兔掌当护身符,有人会拿盐从肩膀上撒向身后求平安,那些都已经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大家都是宁可信其有,因为,上帝彰显神迹的方式有时候是超乎我们凡人所能想象的,就算你是基督徒也不见得完全懂。 第二天,雨势更大了,雷电交加,乌云笼罩了整个奇风镇上空。商店街的复活节游行取消了,镇上文艺委员会和商会的人都大失所望,比如小范德康先生。小范德康先生家里经营农牧五金行,过去的六年来,每年复活节他都打扮成复活兔,开车跟在游行队伍最后面。这项任务本来一直是他爸爸老范德康先生负责的,可是后来老范德康年纪大了,跳不动了,只好交给他。每年复活节,商店街沿路的店家都会撒糖蛋给小朋友,而且,不但在店门口撒,他们的家人也会在游行的时候开车沿路撒。另外,阳光会的那些太太、小姐们也可以趁机展示她们的漂亮衣服,而全镇的男人和小孩,还有退伍军人协会的老兵,也可以趁机会威风凛凛地跟在掌旗人后面。还有,亚当谷中学的年轻女孩子组成了一个南方美国甜心会,每年复活节的时候,她们都会穿上环状裙,在游行队伍里耍阳伞。结果,游行取消了,这一切就全部泡汤了。 到了复活节那天早上,天气还是没有好转,风雨交加。起床后,我和爸爸穿上烫得笔挺的白衬衫和西装,把鞋子刷得锃亮的,边打扮边抱怨。面对这种抱怨,妈妈永远都是那句“标准答案”。她说:“才一天嘛。”那跟爸爸的口头禅“如假包换”有异曲同工之妙,仿佛只要她说上这么一句,我们就会忽然觉得打领带很舒服,也不会觉得领口被勒得喘不过气来。复活节是我们这个家族的大日子,妈妈会打电话给外公、外婆,而爸爸也会接着打电话给我爷爷杰伯和奶奶莎拉。每年复活节,我们全家族的人都会在奇风第一卫理公会教堂齐聚一堂,听牧师传扬主耶稣基督死后复活的奇迹。 白人教堂在雪松街。雪松街分别和两条街交叉,一条是邦纳路,一条是山塔克街,教堂就坐落在两个路口之间的路段上。我们开车抵达的时候,教堂里早已挤得水泄不通。雨雾蒙蒙,隐隐约约看得到教堂的雾面玻璃窗口透出灯光。我们下了车,朝灯光的方向走过去。地上湿答答的,我们辛辛苦苦擦亮的皮鞋很快就湿透了。教堂门口的屋檐下已经挤了一堆人,有人正在脱雨衣,有人正在收伞。那座教堂是1939年建的,算起来已经有点历史了,白色粉刷已经剥落得差不多了,整栋建筑看起来显得斑驳灰暗。通常每到复活节那天,教堂都会特别粉刷一下,把门面装点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可是今年忽然下了大雨,根本没办法粉刷,而院子里的杂草也没办法修剪,一塌糊涂。 “欢迎欢迎,各位太阳王子!请进请进,各位月花公主!小朋友,走路小心不要跌倒哟!大家复活节早安!”在教堂门口负责接待的是乐善德医生。据我所知,他从来没错过一次教堂礼拜。他是奇风镇的兽医。有一次叛徒身上长了虱子,就是他治好的。他是荷兰人,说起话来还有很重的口音,不过我听爸爸说过,早在我出生之前,他和他太太韦罗妮卡就已经从荷兰移民到美国来了。他大概五十五岁左右,身高大约一米八,肩膀宽阔,头已经秃了,满脸灰白的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他身上穿着一套三件式的西装,感觉很整齐,领口打着蝴蝶结,衣襟上还别了一朵康乃馨。人们走进教堂时,他会给他们取好玩的名字。我们走到教堂门口,妈妈对他笑了笑,他立刻热情洋溢地跟她打招呼:“早安!桃子公主!”接着他和我爸爸握握手:“今年这雨下得可真大,雷鸟勇士!”接着轮到我了。他用力抓住我的肩膀,咧开嘴对我笑笑,露出两颗银光闪闪的门牙:“请进请进,小野马!” “刚刚乐善德医生叫我什么你听到了吗?”一进入教堂,我立刻跟爸爸说,“他竟然叫我小野马!”也许是因为我才刚受洗没多久,他认定我野性未脱吧。 教堂的木质天花板上有好几个吊扇哗啦啦转个不停,但里头依然热气蒸腾。格拉斯家两姐妹坐在教堂最前面,一个弹钢琴,一个弹风琴。这两姐妹可以说是“怪异”这两个字最完美的诠释。虽然她们不是那种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同卵双胞胎,但也长得够像的了。如果她们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你很可能会误以为是其中一个站在镜子前面,只是镜面稍微有点扭曲。两个人个子都很高,都是瘦骨嶙峋,而且都梳着尖塔般的高耸发型,唯一的差别在于,索妮亚头发的颜色是淡金色,而凯塔琳娜则是金黄色。两个人都戴着厚厚的黑框眼镜。另外,索妮亚只会弹钢琴,不会弹风琴,而凯塔琳娜则刚好相反。两姐妹都没结婚,常常吵架,可是偏偏却又住在一起。她们住在山塔克街,她们家房子的形状看起来很像一个姜饼屋。要是你当面问她们的年龄,你会得到好几种不同版本的答案,五十八岁,六十二岁,六十五岁,就看你问的是谁。她们最怪异的地方,应该就是她们的衣着了:索妮亚的衣服全是蓝色的,只是深浅不同,而凯塔琳娜则全是绿色的。这么一来,无可避免的,我们这些小孩称呼她们的时候,一个理所当然就是“蓝色格拉斯小姐”,而凯塔琳娜理所当然就是……自己猜吧。不过,尽管怪异,她们弹琴的技术可真是好得没话说。 教堂里已经人山人海,乍看之下仿佛一间温室花房,各式各样的帽子像花朵一样争奇斗艳。很多人想找位子坐,霍勒斯?凯勒先生沿着走道向我们走过来,帮我们找位子。他也是负责接待的。他满脸白胡子,左眼有点歪斜。看到他那只眼睛,我不觉有点毛骨悚然。 “汤姆!这边这边!老天,你眼睛瞎了吗?” 全世界只有一个人敢在教堂里大呼小叫。 放眼望去,教堂里无数的帽子仿佛一大片起伏不定的海面,而他就站在那片帽海中,高举双手挥舞。我感觉到妈妈很尴尬地低下了头,而爸爸赶紧搂住她,仿佛怕她会羞愧到当场昏倒。有一次我无意间听到爸爸说,爷爷常常会做一些类似“当众亮屁股”的丑事。当时他以为我不会听到,但我听得可清楚了。而那天在教堂里,爷爷果然又在“当众亮屁股”了。 “我帮你们留了位子!”爷爷大嚷着。台上的格拉斯两姐妹被他吓得乱了手脚,钢琴、风琴都走了音。“你们还不快点!再慢位子就被人抢走了!” 外公外婆也坐在同一排长椅上。外公穿了一套皱条纹西装,可是尺寸太大,乍看之下仿佛被雨水浸湿了,整整大了两号。他满头白发往后梳得很平整,穿着白衬衫,打着蓝蝴蝶结,脖子被领口勒住了,皮肤上挤出一堆褶皱。他那条木头义肢的腿伸到前面那排椅子底下,眼神看起来好像很痛苦,而且,再加上他的位子就在我爷爷旁边,那就更痛苦了。他们两个坐在一起显得很不协调。至于我外婆呢,她就显得喜气洋洋。她穿着一套如青草般翠绿的洋装,戴着白手套,帽子上插了好几朵小白花。她那可爱的椭圆形脸蛋显得容光焕发。她坐在我奶奶莎拉旁边,两个人看起来就像姐妹花。奶奶一直伸手去扯爷爷的西装外套,拼命想叫他坐下来别再丢人现眼。爷爷一年到头永远是那套黑西装,复活节是那套,参加葬礼也是那套。爷爷站在那边像个交通警察一样,叫他那一排的人坐进去一点,挤一下,腾出位置来,然后大叫了一声:“来,这边又多了两个座位!” “杰伯,你给我坐下!坐下!”奶奶最后没办法,只好用力捶了一下爷爷瘦巴巴的屁股。爷爷皱起眉头瞪了她一眼,然后心不甘情不愿地坐下。 爸妈和我挤进那排座椅。外公跟爸爸打招呼说:“汤姆,真高兴又见到你了。”两个人握握手,然后他又接着说:“可惜我好像看不清楚。”他眼镜上结了一层白雾,于是他把眼镜摘下来,掏出手帕擦擦镜片,“这五六年来的复活节礼拜,今年是我见过人最多的--” 他话都还没说完,突然听到爷爷插嘴大叫说:“这里快挤死了,还真像妓院发薪水的日子,你说对不对呀,汤姆?”奶奶立刻抬起手肘用力撞他的肋骨,震得他假牙差点掉出来。 “我在跟汤姆讲话,你能不能不要插嘴?”外公忍不住开口骂爷爷,他的脸涨红了。“打从我坐下来到现在,还没有机会开口说半句--” “乖孩子,你看起来气色真好!”爷爷又插嘴了。他手伸得好长,从奶奶面前伸过来拍拍我的膝盖。“丽贝卡,你有没有让这孩子多吃点肉呢?小孩子正在长,要多吃点肉才长得出肉,知道吗?” “你耳朵聋了吗?我刚刚说什么你没听到吗?”外公的脸越来越红了。 “听到什么?”爷爷问他。 “杰伯,把助听器打开。”奶奶提醒了他一句。 你说什么?”他问她。 “助听器!”她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把助听器打开啊!” 看样子,今年的复活节有好戏看了。 雨势越来越大,雨水劈里啪啦打在教堂屋顶上。教堂里的人都在互相打招呼,而同一时间,人潮还在陆续涌进教堂,每个人都淋得浑身湿透。爷爷的脸又瘦又长,一头白发剪得很短。他抓着爸爸不放,拼命追问他谋杀案的事,可是爸爸却一直摇头,什么都不肯说。奶奶问我今年是不是要开始打棒球了,我说是。奶奶圆圆的脸上满是皱纹,一双蓝眼睛,神情看起来好慈祥,不过据我所知,她常常被爷爷气得往地上吐口水。 由于下雨,窗户都紧紧关着,里头空气很滞闷。地板上湿答答的,墙壁在渗水,天花板上的吊扇转动时嘎吱作响。教堂里飘散着一股混杂到无法形容的气味,有成百上千种香水味,刮胡水味,洗发精味,还有花香味,因为有人衣领上、帽子上插着花。接着,穿着紫袍的唱诗班排成一列走进教堂。结果,他们第一首圣诗都还没唱完,我已经汗流浃背。圣诗唱完之后,全教堂的人都站起来唱一首赞美诗。唱完了,大家又坐下。接着,两个又圆又胖的太太走到前台,开始劝大家捐献,说是要救济亚当谷的穷苦人家。那是加里森太太和普拉斯摩太太。接下来,大家又站起来唱了另一首赞美诗,唱完了又坐下。爷爷和外公唱起歌来声音洪亮得惊人,简直就像沼泽池塘里的牛蛙。 接着,里士满?拉佛伊牧师上台了。他身体圆滚滚的,脸蛋肥嘟嘟的。他站到讲坛后面,开始宣扬耶稣基督死而复生的奇迹,他说,这真是一个神圣的日子。拉佛伊牧师左眼上方的头上有一撮棕色的头发,两鬓的头发已经灰白。每到礼拜日,他的头发总是往后梳得很整齐,可是一开始讲道,他开始手舞足蹈,唾沫横飞,那撮棕发就会开始散乱,垂到前面像一道金黄色的瀑布遮住他的脸。他的太太叫埃丝特,三个孩子分别是马太、路加和约翰。 拉佛伊牧师讲道讲到一半,外面忽然雷声大作。那一刹那,我忽然察觉到坐在我前面的那个人是谁了。 魔女。 她有心灵感应,能够看穿别人的心思。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当我注意到她坐在我前面的那一刹那,她立刻就感应到了。她忽然转过头来,用那双深邃乌黑的眼睛盯着我。她那种眼神仿佛能够瞬间将人冻结,就连女巫也无力抵抗。魔女的名字叫布伦达?萨特利,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一头红发细得像丝,脸色苍白,脸上满是棕色的雀斑。她的眉毛又黑又浓,粗得像毛毛虫,五官歪歪扭扭,仿佛那张脸曾经被人用铲子狠狠打了一下。她右眼看起来比左眼大,鼻子尖得像老鹰嘴,底下露出两个黑洞,而且,她嘴巴很大,两片薄薄的嘴唇几乎横跨了下半边的脸。只不过,这样的长相并不能怪她,只能说是遗传基因作祟。她妈妈跟她一样也是火红的头发,而且还有棕色的胡子。而她爸爸则是满脸的红色大胡子,瘦得像竹竿。有这样的遗传基因,难怪她看起来像幽灵一样令人毛骨悚然。 大家之所以会叫她魔女,是因为她曾经给她爸爸画过一幅画。在那幅画里,她在她爸爸头上画了两只角,身体后面还长了一根尾巴,尾端像一只叉子。而且那天,她亲口告诉美术老师狄克逊太太和全班同学,她爸爸衣橱后面藏了一堆杂志,杂志里有很多男生魔鬼,他们把尾巴插进女生魔鬼的洞洞里。不过,魔鬼对她们一家人的诅咒,并不止于衣橱后面的秘密。有一次上看东西说故事课的时候,她用鞋盒装了一只死猫带到学校去,猫的眼睛上还贴着两枚一分钱的硬币。另外,有一次上手工课的时候,她用绿色和白色两种黏土堆成一片草地,草地上是一片墓园,墓园里有好几座坟墓,墓碑上写着几个同学的名字,还有他们死亡的日期。有几个同学吓得差点精神错乱,因为他们看到墓碑上的日期之后,以为自己真的活不过十六岁。另外,她还很喜欢那种很恶心的恶作剧,比如说,汉堡面包里夹了狗大便之类的。去年12月,奇风小学女厕所发生水管爆裂的意外事件。事后发现,每一个马桶里都塞满了笔记纸。大家议论纷纷,认为那件事一定和她脱不了干系。 如果你要我用一个词来形容她,那就是,诡异。 而那一刻,那个诡异的女孩正死盯着我。 她那张歪歪扭扭的嘴忽然露出一抹微笑。我拼命想移开视线,然而,她那乌黑锐利的眼睛仿佛有一股魔力,我像中邪了一般根本无法移开视线。我心里想,我被她制住了。有时候,当你希望大人多注意你,多关心你一下,他们偏偏就心不在焉。而有时候,当你希望大人不要来管你,他们偏偏就会死盯着你。大人好像都是这样。就像那一刻,我好希望爸爸或妈妈开口叫布伦达转头看前面,专心听拉佛伊牧师讲道,偏偏他们浑然无觉,仿佛魔女施展法力变成了隐形人,他们根本看不见她。除了我,没有人看得见她。此时此刻,我成了她的猎物。 她慢慢抬起右手。她的右手仿佛一个白色的小蛇头,长着脏兮兮的绿色尖牙。接着,她慢慢地伸出食指,伸向她的鼻孔,那动作既邪恶又优雅。然后,那根手指慢慢伸进鼻孔里,那一刹那,我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种怪异的幻想,以为她会把整根手指头塞进去,没想到她手指头很快又拿出来了,指尖上有一团玉米粒大小的东西,绿绿的,亮亮的。 她那双黑眼珠一眨也不眨,嘴巴开始慢慢张开。 不要。我心里暗暗呐喊。不要,求求你不要! 但魔女依然把指尖那团绿绿的东西伸向她的舌头。 我根本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动作,感觉整个胃忽然扭绞成一团。 她的舌尖碰触到那团绿绿的东西、脏兮兮的指甲,一条黏黏的东西垂了下来。 魔女用舌头舔自己的手指,舔掉了那团绿绿的东西。我猜,那时我可能浑身都在剧烈地颤抖,因为爸爸忽然摸摸我的膝盖,凑在我耳边悄悄说:“专心点!”只是,他当然看不到眼前那隐形的魔女,也没有注意到她那恶心的动作。魔女对我嫣然一笑,那双黑眼珠露出一种满足的神色,然后就转回头去了。恐怖的梦魇结束了。她妈妈抬起一只毛茸茸的手,摸摸她那火红的头发,那模样仿佛她女儿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女孩,美得会令上帝屏息。 接下来,拉佛伊牧师要大家祷告,我立刻低下头,用力闭上眼睛。 祷告进行了五秒钟,我忽然感觉有东西重重敲到了我后脑勺上。 我转头去看。 那一刹那,我整个人立刻被一股无比的恐惧淹没。坐在我后面的人,眼睛是灰色的,眼神比刀锋更凌厉。是布兰林兄弟:戈萨和戈多。他们的爸妈分别坐在他们两边,正低头全神贯注地祷告。我猜想,他们一定是在为他们的骨肉祷告。两兄弟都穿着白衬衫,蓝西装,而且都打着条纹领带,不过,颜色不太一样。戈萨是白底黑条纹,戈多是白底红条纹。大一岁的戈萨头发比较白,而小一岁的戈萨头发比较黄。 他们的脸看起来很像那种魔鬼的雕像,连脸型的骨架都充满杀气--下巴有点突出,额头像大理石板,而那高耸的颧骨锐利如刀锋,仿佛你不小心碰到就会皮开肉绽。我转头去看他们,只有短短的一刹那,但我已经看到两张杀气腾腾的脸,看到戈多伸出中指朝我比一个很粗鄙的手势,而戈萨正把一颗小黑豆塞进吸管里,准备下一波攻击。 “科里,别看后面!”妈妈凑在我耳边悄悄说,然后扯了一下我的衣服。“眼睛闭起来,专心祷告!” 我乖乖闭上眼睛。没多久,第二颗黑豆又击中了我的头。那种痛,会让人忍不住想大声惨叫。祷告的那段时间,我听到布兰林兄弟在我背后窃笑不已,你一句我一句好像在唱双簧,真是邪恶到极点。看样子,这一整天我的后脑勺会变成他们吸管吹黑豆的靶子。 过了一会儿,祷告结束了,大家又站起来唱另一首赞美诗。接着牧师通知了几件事,对第一次来教堂的人表示欢迎,然后宣布要开始募捐了。捐献盘从前面的座位依序传过来。爸爸事先已经拿了一张一块钱的钞票给我,就是准备捐献用的。我把那张钞票放进盘子里。接着,格拉斯姐妹又开始弹琴,唱诗班开始唱起另一首圣诗。布兰林兄弟在后面咯咯窃笑。后来,拉佛伊牧师又站起来做复活节的布道。就在那时候,我发现一只大黄蜂飞过来停在我手上。 我的手放在膝盖上。虽然那一刹那我仿佛被闪电击中了,但我的手还是不敢动,不敢把它赶走。那只大黄蜂慢慢爬到我食指和中指之间,然后就停住了。它尾巴上那根黑蓝色的毒针在扭来扭去。 我还是先告诉大家一些关于大黄蜂的知识。 大黄蜂和蜜蜂不太一样。蜜蜂的身体圆圆胖胖的,性情温和,整天忙着在花丛间穿梭,对人类没什么兴趣。至于胡蜂,虽然好奇心比较强,也比较凶猛,不过它们也和蜜蜂一样,有某种固定的习性,只要你对它们够熟悉,就可以预防被它们攻击。然而,大黄蜂就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种身体细长的黑腹大黄蜂。黑腹大黄蜂的体型像一把有头的匕首,天生就有强烈的攻击性,而且毒性极强,一旦被它蜇到,你的惨叫声会连你自己都不忍心听。听说,假如你把头伸进大黄蜂窝里,那种感觉会很像是被机关枪打到一样。有一年夏天,有个小男孩到一栋废弃的老房子里去探险,结果嘴唇和眼皮被大黄蜂蜇到。我看过那男孩子的脸,肿得不成人形,惨不忍睹。我甚至不忍心看到布兰林兄弟被大黄蜂蜇成那样。大黄蜂具有一种近乎疯狂的野性,会突如其来地攻击人。而且,它们会竭力把毒针深深刺进你的皮肉里。它们就跟布兰林兄弟一样生性凶残。如果你要选一种最像魔鬼的动物,那么,那绝对不会是黑猫,不会是猴子,甚至不会是最毒的蜥蜴科摩多龙。最像魔鬼的动物,永远是大黄蜂。 这时候,第三颗豆子又击中了我的后脑勺。好痛,但我还是紧盯着那只大黄蜂。我的心在狂跳,浑身直起鸡皮疙瘩。接着,忽然有个东西从我面前飞过去,我抬头一看,看到第二只大黄蜂在魔女头上盘旋,然后停在她头发上。魔女一定是感觉到头上有什么东西,很快就抬起手把那只大黄蜂挥开。显然她还没弄清楚自己面对的是什么。那只大黄蜂立刻往上飞,黑色的翅膀急速拍击,那嗡嗡声听起来仿佛是在怒吼。当时我以为她这下子完了,那只大黄蜂一定会立刻冲过去狠狠地蜇她。没想到,那只大黄蜂竟然飞向天花板。我猜,那一定是因为它感觉到了魔女是它的同类。 那时候,拉佛伊牧师正讲得入神,讲到耶稣基督被钉上十字架,马利亚伤心哭泣,然后天使把洞口那块巨石移开。 我抬头看着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好几个吊扇,其中一个旁边有一个小洞,大概有一枚硬币那么大。我看到三只大黄蜂从洞口飞进来,飞向底下的人群。过了几秒钟,又有两只飞进来了。教堂里很闷,几只大黄蜂在凝滞潮湿的空气中盘旋飞舞,仿佛在寻找新鲜空气。 拉佛伊牧师抑扬顿挫的声音是如此洪亮,然而,教堂外雷声轰隆,滂沱大雨哗啦啦打在屋顶上,几乎快把他的声音掩盖住了。我几乎听不见他说了什么。我低头看看指间那只大黄蜂,然后又抬头看看天花板那个洞。 又有更多的大黄蜂飞进来了。密闭的教堂里空气很潮湿,热气蒸腾,大黄蜂在半空中盘旋。我开始计算。八……九……十……十一。有几只停在旋转的扇叶上,仿佛正在玩旋转木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接着,又有一群黑压压的大黄蜂从洞口钻进来了。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数到第二十五只,我就没再往下数了。 我想,教堂潮湿阴暗的阁楼上一定有一个大蜂窝,而且,铁定大得像一只足球。接着,当我看到又有十几只大黄蜂从那个洞口钻进来时,吓得目瞪口呆。故事里,马利亚在路上遇见一个陌生人,陌生人掀开衣服,让她看看他身体上的伤口。我猜,她内心的惊骇一定跟此刻的我差不多。而且,其他人似乎都没有注意到。刚刚魔女挖鼻屎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仿佛她是隐形的,那么,难道那些大黄蜂也是隐形的吗?成群的大黄蜂在天花板上缓缓盘旋,缓缓盘旋,好像在跟吊扇的叶片赛跑。此刻,它们看起来已经开始像一朵乌云,仿佛屋外的暴风雨已经设法渗透进来了。 这时候,我指间那只大黄蜂开始动了。我紧盯着它。接着,我忽然感到脖子后面又是一阵剧痛,不禁皱起眉头。又一颗豆子打中我了。那只大黄蜂沿着我的食指慢慢往上爬,然后停在我的指关节上。它的毒针已经碰触到了我的皮肤,那针尖感觉很像一片极细、极尖锐的碎玻璃。 拉佛伊牧师正讲到他认为最精彩的地方,眉飞色舞,两手在半空中挥舞,头发开始往下垂,遮住了他的脸。教堂外雷声隆隆,雨水重重地打在屋顶上,那轰然巨响听起来仿佛世界末日已经降临,仿佛我们应该开始效法诺亚,开始打造方舟,把成双成对的动物送上船。不过,这次一定要把大黄蜂排除在外。诺亚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们一定要设法弥补。我一直看着天花板上的那个洞,恐惧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忽然想到,可能是撒旦忽然找到了办法毁灭我们的复活节礼拜,而那一刻,在我们头顶上盘旋的就是撒旦的化身,它们正虎视眈眈。 这时候,两件事同时发生了。 拉佛伊牧师高举双手,用一种收尾的口气大声说:“最黑暗的日子过去了,在那个光辉灿烂的早晨,天使降临,啊啊啊--!”他本来高举双手要迎接天使,没想到却突然发现手上爬满了小小的翅膀。 同一时间,妈妈忽然伸手按在我手上,压住了那只大黄蜂。接着,她无限温柔地轻轻握了一下我的手。 好像就是在那一刹那,大黄蜂仿佛认为拉佛伊牧师的布道差不多该结束了,于是,它们同时展开行动,攻击妈妈和牧师。 妈妈忽然惨叫一声,同一时间,牧师也惨叫起来。那仿佛是一个信号,那群大黄蜂已经等很久了。 上百根毒针组合成的一团乌云凌空压下,有如一张网,罩向底下那群惊慌失措的猎物头顶。 我听到爷爷惨叫了一声:“该死的!”大黄蜂蜇上他了。外婆则是一声尖叫,那声音听起来好像歌剧的女高音。魔女的妈妈被大黄蜂蜇到脖子后面,立刻大声哀号起来,魔女的爸爸则是高举着两只瘦骨嶙峋的手臂在半空中挥舞,而她却放声狂笑起来。而我后面,布兰林兄弟的惨叫声听起来有点沙哑。那根用来吹豆子的吸管已经被他们丢在地上了。凄厉的惨叫声响彻了整间教堂。放眼望去,只看到盛装打扮的男男女女跳来跳去,两手在半空中疯狂挥舞,仿佛在奋力抗拒来自另一个时空的恶魔。拉佛伊牧师间歇性地狂跳了好几次,仿佛每被大黄蜂蜇上一口,他就会痛得跳一下。 他那双手已经肿了好几个包,只见他发了疯似的拼命甩手,仿佛想把手掌从手腕上甩掉。整个唱诗班的人也在放声高唱,只不过,这次唱的不是圣诗,而是凄厉的惨叫声。有人被蜇到脸颊,有人被蜇到下巴,有人被蜇到脖子。眼前的景象,仿佛一道黑色旋风在教堂里盘旋扫荡,扫过每个人脸上,绕着每个人头上盘旋,就像一顶顶黑色的皇冠。这时有人忽然大叫起来:“赶快出去!赶快出去!”接着我听到有人在我背后大叫:“到门外去!赶快跑!”格拉斯两姐妹跑散了,各自冲向门口,大黄蜂停在她们头发上。那一瞬间,大家立刻站起来往门口冲过去。才不过十秒钟之前,这群教友是那么的宁静祥和,而此刻,他们仿佛突然变成了惊慌逃窜的牛群。 大黄蜂就是有这种威力。 “我的腿卡住了!”外公大叫起来。 “杰伯!赶快去帮他!”奶奶大叫。没想到,爷爷已经自顾自跟一群人挤在走道上冲向门口去了。 爸爸拉我站起来。我听到左耳边传来可怕的嗡嗡声,那短短的一刹那,我立刻感觉到耳垂被蜇了一口。我痛得眼泪差点掉出来。“哎哟!”我听到自己惨叫了一声。然而,整间教堂里充满了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再多一声惨叫也不会有人特别注意,不过,另外两只大黄蜂注意到了。其中一只飞到我肩膀上,毒针刺穿了我的西装外套,刺穿了我的衬衫,而另一只冲向我的脸,我立刻感觉上唇仿佛被一根非洲土人的长矛刺中。我发出一声凄厉的怪叫:噢哇哇噢哇!你一定听不懂我在叫什么,但你一定感觉得到我痛到什么程度。于是我也跟大家一样,两手在半空中疯狂挥舞,跟那团黑压压的旋风搏斗。这时候,我忽然听到一声刺耳的尖叫,但听起来又有点像狂笑。我已经痛得泪眼模糊,但我还是转头去看,结果,我看到魔女站在长椅上跳来跳去,咧开血盆大口狂笑,脸上爬满了大黄蜂。 “大家赶快出去!”乐善德医生大喊。我看到三只大黄蜂缠着他光秃秃的头顶不放,毒针连番刺进去,仿佛在他头顶上跳跃。他太太跟在他后面跑。她满头灰发,铁青着脸,头上那顶插满蓝花的帽子已经歪了,大黄蜂在她宽阔的肩膀上爬来爬去。她一手抓着《圣经》,一手抓着皮包,跟在人群后面。她气得龇牙咧嘴,拳头在半空中疯狂挥舞,仿佛想反击那团攻击她的乌云。 大家奋不顾身地冲向门口,雨衣和雨伞扔了一地。大家都顾不了那么多了。他们满脑子只想赶快逃脱这种万箭穿心般的煎熬,他们宁愿到外面去面对那洪水般的滂沱大雨。这群教友刚进教堂做复活节礼拜的时候,个个都是彬彬有礼的基督徒,堪称文明人的典范,然而一到了外面,他们都变成了彻底的野蛮人。女人和小孩在泥泞的院子里摔得东倒西歪,而男人被他们绊倒,摔成狗吃屎的姿势,整个脸摔进泥浆里。湿答答的复活节纸帽像轮子一样满地乱滚,最后被倾盆大雨淋得湿透,变成一摊摊的烂纸。 我帮爸爸把外公的木头义肢从椅子下面拉出来。大黄蜂疯狂叮上了爸爸的手,毒针每刺一下,爸爸就倒吸一口气。妈妈、外婆和奶奶挣扎着跑向走道,可是走道上挤满了人,有人摔倒在地上,后面的人被绊倒又叠上去,好像在叠罗汉。拉佛伊牧师和他太太埃丝特把他们的孩子围在中间。他五根手指肿得像五根并排的香肠,但他还是拼命用手去护住孩子们的脸。埃丝特一直在哭。唱诗班一哄而散,有人甚至把身上的紫袍脱下来丢在地上,我和爸爸把外公扶到走道上。大黄蜂一直蜇他脖子后面,他痛得满头大汗。爸爸帮他把大黄蜂赶开,可是成群的大黄蜂还是绕着我们盘旋,虎视眈眈,仿佛印第安人包围拓荒者的车队。小孩子放声大哭,太太们惊声尖叫,然而,大黄蜂还是不断地扑向他们,用毒针蜇人。“赶快出去!赶快出去!”乐善德医生在门口大喊。他一边大喊,一边把挤在门口的教友一个个推出去。他太太韦罗妮卡身材粗壮,简直堪称虎背熊腰。她甚至有力气把男人一把提起来往门外扔。 我们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外公忽然又绊倒了。爸爸立刻把他扶起来。妈妈正忙着挥开奶奶头发上的大黄蜂。接着,我脖子后面又是一阵火辣辣的刺痛。又被蜇了两下,而且相隔不到一秒,那种剧痛感觉很像我的头已经快要炸开了。爸爸搀住我的手臂,把我拉到门外。一出门口,滂沱大雨立刻打在我的头上和脸上。大家都已经跑到门外了,然而,爸爸踩到一摊水,滑了一跤,整个人跪倒在泥浆里。我手按在脖子后面,绕着圈跑个不停,边跑边哭,因为实在太痛了。跑了一会儿,我脚下滑了一跤,整个人立刻摔倒在泥泞的地面上,西装沾满了泥巴。 拉佛伊牧师是最后一个出来的。他一冲出来就立刻关上教堂大门,然后转身用背顶住门,那副模样仿佛被他关在里面的是魔鬼。 天上雷声隆隆,下着倾盆大雨。豆大的雨点打在大家身上,可是大家却好像浑然无觉。有人呆呆地坐在泥浆里,有人茫然地踱来踱去,而有些人就只是站着淋雨,让冰凉的雨水冷却一下蜇伤处的灼热剧痛。 我也痛得要命,有点神志不清了,不由得开始胡思乱想。我仿佛看到教堂里那些大黄蜂正在庆祝,毕竟,对它们来说,复活节一样是复活节。冬天的时候,蜂巢被冻干了,而冬眠的幼蜂也都冻僵了。而此刻,它们刚从死寂的冬季苏醒过来,仿佛《圣经》故事中的天使滚开墓穴的巨石,迎接春天的重生。而且,它们也等于给我们上了一课,告诉我们生命是多么的坚韧,多么的不屈不挠。它们用毒针给我们上的这一课,比拉佛伊牧师的任何一次布道都更有说服力,我们一辈子都忘不了。我们每个人都亲身体验到最残酷的人生教育。 接着,我注意到有人走到我旁边弯腰看着我。我感觉到冷冰冰的泥巴贴到我脖子后面蜇伤的地方。我抬头一看,看到爷爷那张满是雨水的脸。他的头发像刺猬一样一根根竖起来,那模样仿佛刚刚遭到电击。 “小子,你还好吗?”他问我。 他刚刚抛下我们一家人自顾自跑掉了。我忽然觉得他真是个懦夫,而且就像背叛耶稣的犹大一样。虽然他拿泥巴敷在我脖子上,但我一点都不感谢他。 我没吭声。虽然我眼睛看着他,可是感觉上却好像看不见他。他说:“你不会有事的。”说完他就挺身站起来,走过去看奶奶。奶奶和妈妈、外婆三个人抱成一团。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他看起来好像一只全身湿透的瘦巴巴的老鼠。鼠辈。 我感到很羞愧。要是我长得像爸爸一样高大,说不定我会忍不住冲上去揍他。有这样的爷爷,真是一种耻辱,简直是无地自容。我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也遗传到爷爷那种怯懦的性格。当时我还不知道,不过,后来隔了没多久我就知道了。 这时候,我们听到奇风镇某个角落的另一间教堂响起钟声,那钟声在滂沱大雨中隐隐约约回荡着,听起来恍如在梦中。我不自觉地站起来。我的下唇、肩膀和脖子后面阵阵抽痛。然而,痛苦能够教我们学会谦卑。就连布兰林兄弟那种狠角色也痛到像小女生一样哭得稀里哗啦。要是你全身插满了大黄蜂的毒针,那么,你还狠得起来吗? 滂沱大雨中,复活节的钟声响彻了整个奇风镇。 礼拜结束了。 哈利路亚。 5 脚踏车之死 大雨持续不断。 乌云笼罩了整个奇风镇。巨大浓密的云团夹带着惊人的雨水。滂沱大雨打在屋顶上,我总是在哗啦啦的雨声中不知不觉睡着,但很快又被雷声惊醒。叛徒躲在它的狗屋里呜呜哀鸣,浑身发抖。我知道它一定很怕。几天过去了,我身上被大黄蜂蜇到的伤口已经慢慢痊愈,变成一颗颗红红的小肿块,然而,奇风镇依然看不到半点阳光,大雨依然持续不断。我窝在房间里写功课,功课写完了就看《怪物世界》杂志,或是看我那一大堆漫画。 屋子里飘散着一股雨水味,还有从地下室飘上来的湿木板和湿泥巴的气味。由于雨势太大,爱之颂戏院屋顶漏水,取消了星期六的放映。弥漫的湿气已经浓到化不开,感觉仿佛连空气都要发霉了。复活节过了一个星期之后,那天吃晚饭时,爸爸看着雾茫茫的窗户,忽然说:“雨再这样继续下不停,我们恐怕得像鱼一样用鳃呼吸了。” 雨果然一直没停,空气已经潮湿到快要凝结成水了。乌云笼罩了整个天空,半点阳光都透不进来,整个奇风镇仿佛变成了一片阴暗的沼泽。家家户户的院子都变成了小池塘,街道变成了溪流,学校开始提早放学,让大家可以早点回家。那个星期三下午,我永远记得,就在两点四十三分的时候,我的脚踏车死了。 当时我正用力踩着踏板,在水流成河的迪尔曼街上挣扎前进。没多久,我忽然感觉车身一震,发现前轮陷进了一个水坑。那是路面上的一道裂缝形成的水坑。那一刻,我那辆被铁锈蚀烂的古董脚踏车彻底解体:把手应声断裂,前轮的轮辐也咔嚓一声全部断开,坐垫松脱,车体的每一个接合点也全部断裂。我整个人摔到地上,趴在水里,水流灌进我那件黄色的雨衣里。我趴在那里,整个人愣住了,一时反应不过来自己到底是怎么摔倒的。后来,我坐起来,伸手揉揉眼睛,擦掉脸上的水,然后低头看看脚踏车。那一刹那,我明白,它已经死了。 我的脚踏车是在跳蚤市场买的,当年刚买的时候就已经是十几年的老爷车了。而那一刻,滂沱大雨中,我坐在地上,心里已经明白,它终于寿终正寝了。人类曾经用工具赋予它生命,而此刻,它的灵魂已经脱离了断裂的车体,在大雨中飘向天堂。车体已经扭曲断裂,而固定把手的螺丝钉只剩一颗,整只把手就悬在那颗螺丝钉上。坐垫一百八十度向后倒转,仿佛一颗脖子被扭断的头颅。链条从齿轮上松脱,轮胎从轮框上脱落,断裂的轮辐一根根横七竖八。看到眼前的残破景象,我差点就哭出来。尽管我很伤心,我明白哭是没有用的。总之,脚踏车已经彻底解体了,它寿命到了。就这么简单。而且,我不是它的第一任主人,对它的感情毕竟没那么深。而且,这辆脚踏车在它第一任主人手中已经很多年了,长年累月在路上奔驰,在风吹日晒中损耗,它已经衰老了。既然已经被主人遗弃,既然已经衰老不堪,要是它真的有灵魂,那么,说不定它渴望早日解脱。其实,它从来不曾真正属于我。尽管它曾经陪着我东奔西跑,然而,踏板和把手上却还残留着前一任主人的记忆。也许,在那个下雨的星期三下午,它终于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它知道,我渴望的是一辆真正属于我的脚踏车。也许就是这回事吧。而我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接下来回家的路程,我只能走路了,而且,我没办法拖着脚踏车残骸一起走。 我把车子拖到路边一户人家的院子里,放在一棵橡树下。然后把湿透的背包背到肩上,开始走回家。我的鞋子也已经湿透了,走起路来噗嗤噗嗤响。 后来,爸爸送完牛奶回到家,听我说脚踏车坏了,立刻叫我上车,然后载我回迪尔曼街,回到我放脚踏车的地点。“还是有办法修的。”雨刷在挡风玻璃上扫来扫去。他说:“我会找人把它焊接起来,或是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再怎么样也比买新车便宜。” “好吧。”我应了一声,可是我心里明白,那脚踏车已经没救了。不管怎么焊接都救不活了。“可是前轮已经整个散了。”我又补了一句,可是爸爸全神贯注地在开车,好像没听到我的话。 没多久,车子开到我刚刚放脚踏车的那棵橡树旁边。“车子呢?”爸爸问,“你确定是这里吗?” 就是这里没错,可是,脚踏车的残骸已经不见了。爸爸把车停到路边,跳下车,走到那户人家门口敲敲门。我看到门开了,一位白头发的太太从门缝探头出来。爸爸跟她说了几句话,然后我看到那位太太伸手指向马路。接着,爸爸又回到车子旁边,帽檐滴着水,身上那件制服外套也湿透了。他缩起身体坐上驾驶座,关上车门,然后说:“是这么回事儿,她说她刚刚到门外的信箱拿信,看到有辆脚踏车在橡树下,就打电话给斯卡利先生,请他来把脚踏车收走。”埃米特?斯卡利是我们奇风镇的回收业者。他常常开着那辆浅蓝色的敞篷小货车在镇上跑来跑去,车身上用红油漆喷了“斯卡利旧货回收场”几个字和电话号码。爸爸发动引擎,转头瞪着我。那种严厉的眼神我很熟悉。他生气了。而且我知道,接下来我一定有苦头吃的。“你为什么不去找那位太太,告诉她你暂时先把脚踏车放在那边,等一下会回来拿?你有想到过吗?” “没有,”我老实承认,“我没想到。” 于是,爸爸把车子开上公路,我们又上路了,不过,不是开回家,而是往西边开。我知道爸爸要去什么地方。奇风镇西侧的边界是一片树林,过了那片树林就会看到斯卡利先生开的旧货回收场。一路上,爸爸又开始细说从前,当年他们如何如何。那真是一种疲劳轰炸。通常都是这么开始的:“当年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不管想去什么地方,都只能走路。当年我很希望有辆脚踏车,就算是用旧的也好。哼,当年我和我那群朋友常常得走四五公里的路,根本不当一回事。而且,就是因为这样,当年我们比你们现在强壮多了。风吹日晒、倾盆大雨,这些根本没什么。不管要去什么地方,都靠我们的两条--”接下去的就不用再说了,你自己不难想象,就是那种代代相传的欢乐童年的赞美诗。 车子来到小镇边界,眼前湿漉漉的路面闪闪发亮,一路蜿蜒进入青翠的树林。雨还是下个不停,薄雾缭绕,飘过树梢,飘过路面。车子必须慢慢开,因为这段路很危险。即使是大晴天,即使路面是干的,这段路都依然暗藏凶险。爸爸一边开着车,嘴里一边还是在唠叨个没完,说当年就算没有脚踏车,童年还是一样过得很快乐。这时候,我终于明白他是在暗示我,万一那辆旧脚踏车修不好,我也只能认命乖乖走路了。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岭传来阵阵雷声。眼前的马路百转千回,必须小心翼翼,感觉上像是牛仔驯服野马。那一刹那我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于是就回头往后看。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心血来潮,但我就是回头了。 那一刹那,我看到后面有一辆车正朝我们的车子冲过来。速度非常快。 我立刻汗毛直竖,猛站起来,全身起了鸡皮疙瘩,感觉仿佛成千上万的蚂蚁在我身上爬。那是一辆黑色的车子,底盘很低,外形很剽悍,镀铬的水箱罩闪闪发亮,像黑豹的森然利齿。我们后面是一条长长的弯道,刚刚爸爸开过来的时候小心翼翼,不断地交互踩刹车和油门,然而,那辆车却一转眼就绕过那个弯道,快如闪电。我们车子的引擎轰轰作响,可是后面那辆车却悄无声息。我看到驾驶座上有个人影,而且那人脸色一片惨白。我注意到乌黑的引擎盖上有橙红色的火焰图案。那辆车迅速逼近,几乎快要撞上我们了,而且丝毫没有要减速或转弯的迹象。我立刻转头朝爸爸大喊了一声:“爸爸!” 爸爸被我吓得全身一震,方向盘歪了一下,车身立刻向左打滑,偏过中线,但爸爸一回过神来,赶紧把方向盘打正,车子才没有冲进树林里。接着,车子终于又切回车道,停住了。爸爸立刻转过头来看我,我注意到他眼中射出怒火。“你疯了吗?”他大吼,“你想害我们两个一起送命吗?” 我又转头看后面。 那辆黑车不见了。 他没有超车,也没有转弯,就这么不见了。 “我看到……我看到……” “看到什么?在哪里?”他继续逼问。 “我……我……我好像看到……看到一辆车。”我说,“那辆车差一点……差一点就撞上我们的车。” 他抬头看看后视镜,当然什么都没看到,只看到路面上空荡荡的,下着滂沱大雨。接着他忽然伸手摸摸我的额头。“你还好吗?” “我没怎么样。”我没有发烧。至少这是我可以百分之百确定的。爸爸发现我没发烧,似乎松了一口气,立刻把手缩回去握住方向盘。“你坐好。”他说。我赶紧乖乖坐好。接着,他又全神贯注看着前面湿漉漉的马路,开动车子,不过,我注意到他咬紧牙关,而且越咬越用力。我猜,他一定是在盘算,究竟是该带我去看帕里什医生,还是应该把我抓去打屁股。 我没有再提到那辆黑色的车子,因为我知道爸爸不可能相信我。然而,我真的认得那辆车。我见过,就在奇风镇的马路上。它常常沿着马路呼啸而过,轰隆隆的引擎声惊天动地,让人很难不去注意。每次那辆车从我眼前冲过去的时候,我都感觉得到那股热气,看到路面上闪闪发亮。有一年8月的时候,天气热得吓人,那天,我跟几个死党在商店街的制冰厂前面晃来晃去,享受冰块散发出来的凉气。当时戴维?雷告诉我:“那是全镇跑得最快的车。我爸爸说,没有一辆车能够跑得赢午夜梦娜。” 没错,那辆车就叫做午夜梦娜。那辆车的主人叫史蒂维?考利,大家都叫他小个子,因为他虽然已经二十岁了,但身高差不多只有一米六。他抽烟抽得很凶,一根接着一根,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长不高。 我不敢告诉他,在这条大雨湿滑的公路上,跟在我们后面的车子,就是午夜梦娜,因为,去年10月的一个晚上,它就在这条公路上发生了意外。那天晚上,担任义务消防队员的爸爸接到一通电话。他告诉妈妈说是消防队的马凯特队长打来的。有一辆车在十六号公路出了车祸,冲进树林里,车子起火燃烧。爸爸立刻就赶过去帮忙。没想到几个钟头后,爸爸回到家的时候,头发上全是灰,衣服上飘散着一股烧焦味。而自从那天晚上以后,自从看到现场的景象之后,他就不愿意再担任义务消防队员了。 而此刻,我们就是在十六号公路上。而当初那辆烧毁的车,就是午夜梦娜。史蒂维?考利当时就在车上。 后来,小个子史蒂维?考利的尸体--或者应该说,尸体的残骸--埋葬在波特山上的墓园里。而午夜梦娜也就被送进了废车场。 然而,我真的看到了。午夜梦娜真的从雾气中冲出来,从后面冲向我们的车子。而且,我看到有人坐在驾驶座上。 但我不敢说。我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接着,爸爸忽然开下十六号公路,转上一条穿过森林的泥土小路,没多久,我们来到一个地方,看到很多棵树上都钉着锈痕累累的铁制广告招牌,上面写着各式各样的物品名称。我算了一下,广告招牌至少有上百面,有橘子汽水广告,头痛药广告,广播电台广告。穿过那片挂满了广告招牌的树林之后,我们沿着那条路来到了一栋灰灰的木头房子前。房子的门廊看起来好像快要塌了,而庭院里杂草丛生,恐怕没有人会认为那是庭院。里面摆着堆积如山的报废家具,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有锈痕斑斑的老式手摇转轮衣服轧干机,有厨房用的火炉,电灯,床架,电风扇,冰箱,还有其他比较小型的家电用品。几个巨大的电线轴,几乎跟我爸爸一样高。几个装满了瓶子的大铁桶。而在那堆垃圾正中央的位置,有一面人形的铁牌。那是一个警察的人形牌,面带微笑,胸口用红漆喷了几个字:注意!严禁偷窃!还有,警察头上有三个弹孔。 我觉得斯卡利先生好像不需要担心有人会来偷他的东西,因为,门廊上有两只红色的猎犬趴在地上。我们车子才刚停好,爸爸才刚打开车门,那两只猎犬就立刻跳起来,疯狂挣扎,仿佛想把绳子扯断。过了几秒钟,纱门哗啦一声打开了,一位太太从屋子里走出来。她个子小小的,看起来有点虚弱,一头白发绑成一条辫子,手上抓着一支来复枪。 “是谁?”她大吼了一声,声音听起来像锯木材,“有什么事吗?” 爸爸举起双手。“斯卡利太太,我叫汤姆?麦克森,奇风镇来的。” “汤姆什么?” “麦克森!”那两只狗吠得惊天动地,他只好声嘶力竭地大喊,“奇风镇来的!” 斯卡利太太忽然大吼一声:“别叫了!”她伸手到墙上,从钩子上抓起一把苍蝇拍,然后在那两只狗头上猛拍了好几下。两只狗立刻就不敢吠了。 我跳下车,站到爸爸旁边。我们站在满是泥泞的野草丛里,鞋子上全是泥巴。“斯卡利太太,我想找你先生。”爸爸对她说,“他不小心搞错了,把我儿子的脚踏车收走了。” “哼,”她说,“埃米特绝对不会搞错。” “他在家吗?麻烦一下,我只是想问他几句话。” “他在房子后面。”她举起手上的来复枪指向后面,“后面有两间库房,你到那里去找找看。” “谢谢你。”他转身往后面走去,我跟在他身后。我们走了大概五六步,斯卡利太太忽然大声说:“嘿,我先声明,要是你们被什么东西绊倒了,摔断了腿,我们可不负责任。听到了吗?” 如果说前面的庭院像一座垃圾山,那么,房子后面的景象恐怕只有做噩梦的时候才看得到。那两间所谓的库房,其实只是瓦楞铁皮搭成的棚子,大小和储存烟草的仓房差不多。你必须沿着一条曲折蜿蜒的小路才走得到那里。那条小路上有很深的车轮痕迹,两边是堆积如山的废弃物,有电唱机,破雕像,橡皮水管,破椅子,除草机,破门框,破炉台,破锅破盆,旧砖头,破瓦片,旧熨斗,汽车水箱,浴缸,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天哪。”爸爸喃喃自语惊叹了一声。我们在垃圾山间穿梭,雨水稀里哗啦打在那些垃圾上,而某些地方,雨水沿着凹陷顺势往下流,犹如一道道的小瀑布。接着,我们走到一堆歪歪扭扭、纠结缠绕的废弃物前面,那时,我忽然觉得自己来到了一个怪异扭曲的世界。 眼前是一整堆成千上万的脚踏车体,用生锈的铁链串在一起,轮胎都不见了,支架也支离破碎。 听说非洲某些地方有大象的秘密坟场。垂死的大象会自己走到那里,找个地方躺下来,卸下满是皱纹的笨重躯壳,灵魂慢慢飞上天。我相信,当时我看到的,就是脚踏车的秘密坟场。年复一年,那些脚踏车在风吹日晒下逐渐腐朽,然而,它们的灵魂早已告别了奔驰的岁月,消散无踪。在那一大堆脚踏车的残骸中,有些早已被铁锈彻底蚀烂,就像一片片的金属枯叶,等着在秋天的某个午后被人一把火烧成灰。而有些车体上还残留着某些破碎的零件,比如说,有几盏头灯早已破碎,但它挂在车上那种姿态却仿佛依然目空一切。另外,有些把手早已扭曲变形,但上面的橡皮握把还在,彩色橡皮丝垂下来,乍看之下仿佛一道道快熄灭的火苗。那一刻,我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幕景象,我仿佛看到很久以前,那些脚踏车上的烤漆都还是新的,轮胎也是新的,新齿轮油光发亮,新的链条绕着齿轮嘎嘎旋转。我忽然一阵感伤。当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触,也许,那是因为我忽然体会到,天地万物都有尽头,无论我们多爱,无论我们多想挽留,它们终究会有消失的一天。 “嗨,你们好!”我忽然听到有人在跟我们打招呼,“刚刚我好像听到那两只狗在叫。” 爸爸和我立刻转头去看那个人。他推着一辆大型的手推车从一片泥泞中走过来,身上穿着一条连身工装裤,鞋子上满是泥巴,肚子很大,脸上满是老人斑,头顶上有一撮白发。斯卡利先生满脸皱纹,灰色的眼睛,戴着圆框眼镜,鼻子圆圆的像蒜头,鼻头有几条青丝。那是微血管爆裂造成的。他的笑容很灿烂,露出一嘴的大黄牙,灰白胡子的下巴上有一颗痣,上面冒出三根白毛。“想找什么东西吗?” “我叫汤姆?麦克森。”说着爸爸伸出手要跟他握手,“杰伯是我爸爸。” “噢,对了!真不好意思,我竟然没有一眼认出是你。”斯卡利先生跟爸爸握握手,“那么,这就是杰伯的孙子?” “对,他叫科里。” “我相信我一定见过你。”斯卡利先生对我说,“当年你爷爷跟我还有点交情,我还记得你爸爸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的样子。” “对了,斯卡利先生,今天下午你是不是去收了一辆脚踏车?”爸爸问他,“在迪尔曼街一栋房子前面。” “对呀。不过,那车已经完蛋了,整辆车都差不多解体了。” “呃,那是科里的脚踏车。不知道能不能麻烦你还给我,我想,应该还是有办法修的。” “噢,”斯卡利先生忽然笑不出来了,“汤姆,恐怕没办法了。” “怎么了?车子不是在这里吗?” “嗯,是在这里没错。或者应该说,本来是在这里。”斯卡利先生伸手指向一间库房。“几分钟前我才把车子拖到那里去。” “那我们去拿回来不就好了吗?” 斯卡利先生忽然咬咬下唇,看看我,然后又转头看看爸爸。“恐怕没办法了,汤姆。”他把那辆推车推到那堆脚踏车残骸旁边。“来吧,我带你去看看。”于是我们跟在他后面走向那间库房。他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那模样有点像机器人。 “是这样的,”他说,“这一年来,我一直想把那些旧脚踏车处理掉,腾出一些空间,这样新的东西进来才有地方放。所以,我跟我太太贝拉说,‘贝拉,要是哪天再让我回收到一辆脚踏车,我就要动手了。再一辆就好。’”他带着我们走到库房敞开的门口。里头很阴凉,天花板上有电线悬着一盏灯泡。里头有好几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在灯光的照耀下,在旁边的地上拉出长长的影子。阴暗处有些大型的东西特别突出,有的是圆弧形,有的有尖角,看起来很像火星人的机器。另外,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上面窜来窜去,发出阵阵的吱吱声。可能是老鼠,也可能是蝙蝠,我也搞不清楚。那地方看起来真的很像一个坟场。《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那个印第安人乔一定很喜欢躲在这种地方。 斯卡利先生带我们走进另一间库房,进门的时候他转头提醒我们:“小心地上,别摔倒了。”他走到一部四方形的机器旁边,停下脚步,“这部是碾碎机。十五分钟前,你的脚踏车已经被我扔进去了。我扔了好几辆进去,你的是最先扔进去的。”说着他把手伸进旁边的一个大桶里,里头装满了扭曲压扁的金属碎片。旁边还有好几个桶,也是准备用来装金属碎片的。“是这样的,这些脚踏车碾碎之后,可以当废五金来卖。我一直在等,等我再回收到一辆脚踏车,我就要开始把那些脚踏车一起碾碎。结果,我等到的就是你的脚踏车。”他转头看着我,眼神很慈祥。在灯光的照耀下,他头顶上的水滴晶莹闪烁。“很抱歉,科里,要是早知道你还想留着这辆脚踏车,我一定会帮你留着。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其实它早就已经死了。” “死了?”爸爸似乎有点惊讶。 “没错。天地万物都会死。那辆脚踏车寿命已经到了,不管你有多爱它,不管你花多少钱,都不可能修得好。就这么回事。有时候,有人会把脚踏车送来我这边,有时候是有人打电话叫我过去收。那些脚踏车都一样,都已经死了。科里,在我还没有过去收你的脚踏车之前,你应该就已经知道它死了,对不对?” “对,”我说,“我知道。” “它完全没有痛苦。”斯卡利先生对我说。我点点头。 我觉得斯卡利先生已经完全领悟到天地万物的本质,而且,虽然他已经日渐衰老,但他还是保有一颗年轻的心,还是能够用年轻人纯真的眼光去看这个世界。他一眼就能够看透天地万物的根本法则,而且他领悟到,并非只是有血有肉的生物才有生命,事实上,天地万物都有生命--那双你穿了很多年的宝贝鞋子,那辆永远不会出毛病的车,那支永远写不坏的笔,那辆陪伴你跑遍天涯海角的脚踏车。我们全心全意地信赖他们,而他们也回过头来保护我们,带给我们许多美好的回忆。 有些人心灵已经苍老,冥顽不化,他们会嘲笑你说:“太荒唐了!”然而,我想问他们一个问题:你内心深处是否闪现过一个渴望,渴望你曾经拥有过的第一辆脚踏车能够回到你身边?即使只是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你是否渴望过?你一定记得那种美好的感觉。你一定记得。当年,你一定帮它取过名字,对不对?比如说,飞鹰,疾风,或是闪电,有没有?当初是谁把它带走的?它在哪里?你一定想过的,对不对? “科里,有些东西我想带你去看看。”斯卡利先生拍拍我的肩膀,“来,跟我来。” 我跟在他后面走出碾碎机的房间,走进另一个房间。爸爸也跟来了。那里面有一盏灯,还有一扇窗户,玻璃很脏,昏暗的光线从窗口透进来,感觉绿绿的。斯卡利先生的办公桌就在这里,还有一个档案柜。他打开柜门,手伸到最上面那个架子上。“这东西我没有拿给别人看过。”他告诉我们,“不过,我觉得你们一定会很想看看。”他的手在架子上摸索了半天,把上面的盒子移来移去,然后忽然说:“找到了。”他把手从黑黢黢的架子上抽出来,举到有光线的地方。 我看到他手上有一块木头。那是一小块树干的破片,树皮已经褪色,上面还有一些干掉的小虫残骸。另外,那块木头上还插着一根东西,看起来很像一把象牙雕成的匕首,大概十三厘米长。斯卡利先生把那块木头举高,举到灯下。隔着他的眼镜,我注意到他眼中闪出一丝异样的光芒。“看到了吗?你们知道那是什么吗?” “看不出来。”爸爸说。我也摇摇头。 “仔细看。”他把那块木头举到我面前,让我仔细看看上面那把象牙匕首。我注意到匕首上有一些小洞和裂痕,边缘的锯齿看起来像鱼刀。 “这是一颗牙齿。”斯卡利先生说,“或者应该说是一颗动物的尖牙。” “尖牙?”爸爸皱起眉头,一下看看斯卡利先生,一下又看看那块木头。“那条蛇一定大得吓人!” “汤姆,那不是蛇的尖牙。三年前的夏天,有一次我到河边去捡瓶子,结果看到这块木头被冲到岸上。你看看树皮,那棵树一定很老了,而且可能已经沉在河底很多年了。说不定那棵树是那次被洪水冲倒的,整棵树被连根拔起。”他手上戴着手套,小心翼翼地摸着尖牙锯齿状的边缘。“我相信,我手上的东西大概就是唯一的证据了。” “不会吧?你意思是……”爸爸才刚开口,我就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 “没错。这就是老摩西的尖牙。”他又把那块木头举到我面前,但我却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说不定是因为它的视力退化了。”斯卡利先生开玩笑说,“说不定它把那块木头看成是一只特大号的鳄龟,也说不定那天它只是凶性大发,看到东西就咬。”他用手指头轻抚着锯齿状边缘。“我实在不敢想象,人被这种牙齿咬到会怎么样。一定很恐怖吧,你觉得呢?” “可以给我看看吗?”爸爸问。斯卡利先生把木头递给他,然后走到窗口看看外面。爸爸仔细看了一下,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说:“天啊,你说得一点都没错!这真的是一颗尖牙!” “本来就是。”斯卡利先生强调,“你以为我会骗人吗?” “你应该把这东西拿给几个人看!比如说艾默里警长,或是斯沃普镇长。老天,你甚至应该把这拿去给州长看!” “我已经拿给斯沃普看过了。”斯卡利先生说,“可是他叫我把这东西藏起来,不要让别人看到!” “为什么?这东西会变成头条新闻!” “我们的斯沃普镇长可不这么认为。”他站在窗口转过来面向我们,我注意到他眼中闪过一丝阴影。“一开始斯沃普认为我在骗他,后来,他叫帕里什医生过来看看,结果,帕里什医生又叫乐善德医生也过来看。他们俩都认为那是某种爬虫类的尖牙。后来,我们在镇长办公室开了一个会。那是秘密会议,没有人知道。斯沃普说他不想让外界知道这件事。他说尖牙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贸然发布,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那太不值得。”说着,他把爸爸手上的那块木头拿回去。“当时我说,‘卢瑟?斯沃普,要是酋长河里真的有一只怪兽,大家一定会很想看看证据,你不觉得吗?’结果他看看我,嘴里咬着烟斗,然后说,‘大家都知道河里有一只怪兽,不过,要是真的看到证据,大家会被吓死。’接着斯沃普又说,‘要是河里真的有一只怪兽,那么,那也是我们奇风镇的怪兽,不要让外面的人知道。’所以,这件事就这样了结了。”斯卡利先生把那块木头拿给我,“科里,想摸摸看吗?这样你就可以去告诉你的朋友说你摸过这颗尖牙,要不要?” 于是我把那块木头拿过来,伸出食指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那根尖牙摸起来冷冰冰的。我想,河底一定很冷。 接着,斯卡利先生把那块木头放回架子上,关上柜门。屋外又开始下大雨了,劈里啪啦打在铁皮屋顶上。“下这么大的雨,”斯卡利先生说,“老摩西一定很乐。” “我还是觉得你应该把这东西拿给其他人看看。”爸爸对他说,“比如说,伯明翰那边的报社。” “我本来也想过,可是,汤姆,我觉得斯沃普说的也不无道理。老摩西是属于我们奇风镇的,要是让外面的人知道了,说不定会来把它抢走。说不定他们会用鱼网去抓它,把它当成一条特大号的鲶鱼,放在大鱼缸里让游客观赏。”斯卡利先生皱起眉头,摇摇头,“不行,我不想看到这种场面。我相信,女王也不想看到这种场面。我活了大半辈子,这么多年来,每年复活节的星期五,她都会准备食物供奉老摩西,可是今年有点怪怪的,它好像不太喜欢那些东西,没有上来吃。” “不太喜欢那些东西?”爸爸追问他,“什么意思?” “今年的游行你没看到吧?”斯卡利先生等了一下,爸爸说他没看到,于是斯卡利先生又继续往下说,“往年老摩西吃完东西之后,都会故意用尾巴扫一下桥墩,意思是说谢谢。它动作很快,轻轻扫一下,声音不大,不过,如果你已经听很多年了,你一定听得出来。可是今年,它却没有这样做。” 这我还有印象。那天女王离开石像桥的时候,脸色很难看,眉头深锁,那些游行的人走回布鲁顿区的时候,心情也都很恶劣。那一定是因为女王没听到老摩西用尾巴去扫桥墩。不过,我不懂的是,它今年没有这样做,到底代表什么? “很难说那代表什么意思。”斯卡利先生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不过,可以确定,女王有点担心。” 外头天色越来越暗了,爸爸说我们该回家了。他跟斯卡利先生说了声谢谢,耽误了他不少时间,并且谢谢他带我们去看脚踏车是怎么处理掉的。斯卡利先生一跛一跛地带我们走出去,走到一半爸爸又对他说:“这不能怪你。这本来就是你该做的。” “是啊。我刚刚说过,我一直在等着要再回收一辆脚踏车。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反正那辆脚踏车也已经没办法修了。” 本来我也可以自己告诉爸爸,说那辆脚踏车根本修不好。而事实上,我也真的说了,只可惜,小孩子讲的话,大人通常都不当一回事。 快走到门口的时候,斯卡利先生忽然说:“车子沉到湖里那件事,我听说了。”他的声音在库房里回荡着,这时我感觉到爸爸忽然紧张起来。“一个人那样死去,真的很悲哀,没办法举行基督徒式的葬礼。”斯卡利先生又继续说,“艾默里警长找到线索了吗?” “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爸爸的声音有点颤抖。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眼前一定会浮现出当时的景象,仿佛看到车子在他面前往下沉,仿佛又看到那个人两手被铐在方向盘上。 “我大概猜得出来那个人是谁,还有,是谁杀了他。”斯卡利先生说。我们走到门口了,可是雨势还是很大,劈里啪啦打在那堆积如山的废弃物上。天色已经变成青色。斯卡利先生靠在门框上,眼睛盯着我爸爸。“那个人一定是不小心踩到了布莱洛克那一家人的地盘。他不可能是我们镇上的人,因为,只要你住在奇风镇,你一定知道布莱洛克那家人是天底下最狠毒、最好色的恶棍。韦德?布莱洛克,霸丁?布莱洛克,还有唐尼?布莱洛克,他们一定还躲在山上的森林里。还有他们的爸爸毕刚,那个人比撒旦还恶毒。错不了,那个人铁定是被布莱洛克他们那一家子干掉的,然后扔进了湖里。绝对错不了。” “我想,警长大概也想过了。” “大概吧。不过问题是,没有人知道布莱洛克那一家子躲在哪里。他们偶尔会出现。每次哪里出了什么事,你一定会碰到他们,但问题是,要想找出他们的老巢,简直比登天还难。”说到这里,斯卡利先生转头看看门外,“雨比较小了,你们应该不会怕淋雨吧?” 我们很费力地踩过满地的泥泞,走回爸爸车上。经过那堆脚踏车旁边的时候,我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没想到,我看到一个刚刚没注意到的东西:忍冬藤。那堆破脚踏车正中央爬满了忍冬藤,红红的铁锈堆里冒出一朵朵喇叭状的白花。 爸爸也注意到另一样东西。那堆破脚踏车旁边还摆着另一样东西,刚刚我们进来的时候也没注意到。他忽然停下脚步,愣愣地盯着那个东西,而我也停下脚步。斯卡利先生本来一跛一跛地要走进库房里,但他似乎感觉到我们两个愣在那里,于是又转身走过来。 “我本来一直猜不透它被丢到哪里去了。”爸爸说。 “嗯,我看我也要赶快把它弄走,你也知道,我得赶快挪出一点空间放别的东西。” 说真的,我们几乎已经快要认不出它了。它已经生满了锈,整个扭曲变形,皱成了一团废铁,挡风玻璃不见了,车顶也被压扁了,不过,车身的黑色烤漆还没有完全剥落。引擎盖只剩一小片,然而,那一小片上却清清楚楚看到一团火焰图案。 它曾经受过很大的痛苦。 爸爸转身走回车上,我赶紧跟在他后面。我必须说,我几乎是紧贴在他身后。 “有空随时欢迎再来!”斯卡利先生跟我们说了再见。那两只猎犬又开始狂吠,而斯卡利太太也走到门廊上,不过这一次,她手上没拿枪。我和爸爸沿着那条路开回家。那是一条被诅咒的路。 6 老摩西现身 那天去过斯卡利的回收场之后,隔了大概一个星期,有一天晚上,电话忽然响了。妈妈很快就接起电话。 “汤姆!是J.T.打来的!”她的声音很紧张,仿佛已经快到崩溃边缘了,“他说霍尔曼湖的水坝裂开了!他打电话通知所有的人,叫我们到法院去集合!” “噢,天哪!”爸爸本来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新闻,一听到妈妈的话立刻从沙发上跳起来。“洪水马上就来了!科里!”他大喊着,“赶快穿衣服!” 听他那种口气,我立刻就明白这事非同小可,动作最好快点。我本来在写一篇故事,内容描写的是一个鬼魂驾驶一辆黑色的赛车,但一听到爸爸大喊,我立刻穿上牛仔裤。当你发现连爸妈都开始害怕的时候,你的心脏大概会开始一分钟跳两百下。刚刚好像听爸爸提到“洪水”这两个字。上一次洪水来,是在我五岁那一年,但那次并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害,只不过惊动了沼泽里的蛇。不过,我读过奇风镇的历史,知道1938年的时候,酋长河泛滥成灾,奇风镇街上的积水高达一米多。另外,1930年春天那次洪水,布鲁顿区有些房子甚至被水淹到屋顶的高度。这么看来,我们奇风镇的洪水由来已久,而且,如果你算算今年从4月初到现在为止已经下了多少雨,再加上南方其他地区的总雨量,那么,说今年洪水会来,没人会感到意外。 酋长河发源于奇风镇北边六十公里的霍尔曼湖。根据常识,无论是滔滔江河,或是潺潺小溪,最后都会流进大海,那么,酋长河贯穿的奇风镇当然逃不过洪水的命运。 我跑到后院去看看叛徒。看样子,它在狗栏里应该不会有事。于是,我和爸妈飞快坐上车子,往法院的方向开过去。法院是一栋哥特式建筑,坐落在商店街的尽头。一路上几乎家家户户都亮灯了,一传十,十传百,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奇风镇。虽然现在只是下着毛毛雨,但水已经淹到车子轮胎下缘,因为排水管的水已经漫出来了,而且很多房子的地下室都已经被水淹没,水都溢出来了。就是因为这样,我的好朋友约翰尼他们一家人才不得不搬到联合镇的亲戚家去暂住。 法院的停车场上已经挤满了轿车和敞篷小货车。一道道的闪电划过远处的天际,照亮了低悬的乌云。所有的人都挤进法院的大会议厅。里面很宽敞,天花板上有壁画,画中的天使绕着一包包的棉花飞翔。那是二十年前留下的遗迹,因为这个法院当年曾经是棉花拍卖场。后来,轧棉厂和仓库都搬到不会淹水的联合镇去了,拍卖场才变成了法院。我们走到一台裂开的漂白机旁边,找到位子坐下来。人潮不断涌进大会议厅,很快就挤得人山人海,空气闷得快没办法呼吸了。看样子我们运气还不错,还有位子坐。有些人还挺机灵的,很快就打开了吊扇。问题是,大家不断呼出热气,温度还是持续升高。凯蒂?亚伯勒一家人挤到我妈妈旁边坐下。她是全奇风镇最喋喋不休的女人,而她丈夫是我爸爸的同事,也是绿茵牧场的送奶员。她一坐下就开始抓着她丈夫喋喋不休起来,眉飞色舞,唾沫横飞,我爸爸被她轰炸得快受不了了。接着,我看到本跟在他爸妈后面进来了,不过他们坐在会议厅的另一头,离我们很远。接着,我看到魔女了。她的头发红得发亮,仿佛刚刚抹了一层油。她那个长得像怪兽的妈妈和瘦骨如柴的爸爸进来了,她跟在后面。他们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找到了位子。接着,魔女注意到我那种厌恶的眼神,立刻对我露出一种狰狞的微笑。接着,我看到拉佛伊牧师一家人进来了,艾默里警长也带着太太、女儿进来了,还有布兰林兄弟一家,帕洛先生一家,多拉尔先生一家,戴维?雷和他爸妈,蓝绿双色格拉斯姐妹,还有更多我不太熟的人都陆续进来了。整间会议厅挤得像沙丁鱼罐头。 “请大家安静一下!安静一下!”副镇长韦恩?吉利站到讲台上。多年以前,站在那上面的人本来是拍卖会主持人。副镇长后面有一张桌子,镇长卢瑟?斯沃普和消防队队长杰克?马凯特坐在那张桌子后面。马凯特队长也兼任民防局长。“麻烦安静一下!”吉利副镇长喊得声嘶力竭,粗壮的脖子上青筋暴露。大家开始安静下来,接着,斯沃普镇长站起来发言了。他长得高高瘦瘦,大概五十岁出头,下巴很长,一脸忧郁,满头灰发往后梳,前面的发际呈现出一个V字形,嘴上永远叼着一根木制烟斗,从早到晚吞云吐雾,仿佛一列奋力开上陡坡的火车头。他身上的打褶裤烫得很笔挺,衬衫前胸的口袋上绣着他姓名开头字母的缩写。他浑身散发出一股成功商人的气息,而他的事业也确实经营得有声有色。他是斯塔格西服店和奇风制冰厂的老板。那是他们家族代代相传的事业,历史悠久。他太太拉娜?琼旁边坐的是柯蒂斯帕里什医生和他太太布赖蒂。 “我想,大家应该都听到消息了。”斯沃普镇长开门见山就说。他外表确实很有镇长的威严,只可惜讲起话来却含含糊糊,仿佛嘴里塞满了燕麦粥。“各位乡亲,时间已经不多了。马凯特队长告诉我,酋长河的水已经快要溢出来了,等到霍尔曼湖的洪水一来,我们麻烦就大了。到时候,我们可能就会见识到‘洪水’这两个字真正的含义。也就是说,布鲁顿区会先淹水,因为它最靠近河边。范德康,你在哪里?”镇长转头看看四周,老范德康立刻举起手。他患了软骨病,手抖个不停。“范德康先生的五金行开门了。”镇长向大家宣布,“他店里有铲子和沙包,我们可以到布鲁顿区的河边筑堤防,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可以挡得住大洪水。换句话说,全镇的人都必须动员,大家一起帮忙。我说全镇的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我会打电话通知罗宾斯空军基地,他们会派人过来帮忙。联合镇的人也已经出发要过来支持了。所以,只要不是行动不方便的,大家都要到布鲁顿区待命,准备搬土。” “等一下,卢瑟!” 说话的人站起来了。那个人不管在哪里都很显眼。每次看到他,我就会想到那本描写白鲸的小说。当年我总觉得那本小说的书名跟他的名字很像。他就是迪克?穆特里。他脸肥肥的,红光满面,头发剃成了平头,整个头顶看起来很像一个黄黄的插针垫。他穿着超大号的T恤和牛仔裤,那种尺寸大概可以同时塞进三个人,包括我爸爸、马凯特队长和斯沃普镇长。他抬起一条湿答答的手臂,手指头正对着镇长。“刚刚你叫我们去帮别人筑堤,在我看来,那等于是叫我们把自己的家撇在一边!就是这么回事!把我们自己的家撇在一边,去为那群黑鬼卖命!” 他的话立刻引起一阵骚动,全场的群众立刻分成两个阵营。有人大喊说穆特里胡说八道,也有人喊说他说的有道理。 “迪克,”斯沃普镇长把烟斗塞进嘴里,“你应该知道,每次河水泛滥,永远都是从布鲁顿区先开始的,因为那里地势比较低,所以说,只要我们能够把那边的河水堵住,那我们——” “那布鲁顿区那边的人在干什么?”穆特里继续追问。他那颗大脑袋左右晃来晃去。“现场看不到半张黑脸嘛!他们人呢?怎么没看到有人来求我们帮忙?” “因为他们从来不求人帮忙。”镇长喷出一口烟,那模样仿佛火车头引擎开始启动了。“我跟你打赌,他们现在一定都已经在河边开始筑堤了。只不过,就算水都淹上屋顶,他们也不会来求我们帮忙。女王无法容忍这种事。问题是,他们确实需要我们的帮助,迪克。就跟上次一样。” “要是那些人长脑袋,那他们早就应该搬走了!”穆特里还是不罢休,“还有,我真他妈的受不了那个什么女王!她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她真他妈的自以为是女王吗?” “坐下吧,迪克。”马凯特队长叫他坐下。消防队长块头很大,脸型轮廓很深,那双蓝眼睛炯炯有神,“现在没时间吵这个了。” “轮不到你废话!”穆特里摆出强硬的姿态。他的脸越涨越红,简直红得像消防栓。“叫那个什么女王过来,当面跟我们白人求情,求我们救命!”整个会场又是一阵骚动,有人附和,有人叫骂。穆特里的太太费瑟立刻站起来大吼:“哼!没错!”她那银灰色的头发看起来像白金。她的咆哮声有如雷霆,盖过了众人的喧哗。“叫我为那帮黑鬼送命,别做梦!” “可是迪克,”斯沃普镇长的口气听起来有点为难,“就算他们是黑奴,好歹也是我们的黑奴。” 众人还是吵成一团,叫骂声此起彼伏。有人说,如果你是基督徒,那你就应该帮助布鲁顿区的人,免得他们的家园被洪水淹没。不过也有人说,真希望这次干脆来场真正的大洪水,把布鲁顿区的人全部冲得干干净净,一了百了。我爸妈都没说话。大多数在场的人都没说话。吵架是讲话大声的人的专利。 接着,全场的嘈杂声忽然慢慢消失了,大家渐渐安静下来。最先安静下来的是会议厅最后面。我听到有人大笑起来,但很快又憋住不敢笑。有人开始交头接耳喃喃低语。这时候,我看到有个男人走进会议厅,人群立刻从中间散开让路给他,那种场面仿佛红海在摩西面前分开。 那个人面带微笑,长相有点孩子气,额头很高,一头淡金色的头发。 “大家在吵什么?”他问。他说话有南方口音,不过你一定听得出来他受过教育。“斯沃普镇长,这里有什么问题吗?” “呃……没有,没有。弗农,没问题。你说是不是啊,迪克?” 迪克?穆特里阴沉着脸,仿佛憋不住快要骂人了。而他太太则是涨红了脸,红得像圣诞老人的衣服。我听到布兰林兄弟在窃笑,可是有人立刻就叫他们闭嘴。 “没问题最好。”弗农说。他脸上还是带着笑,“大家应该知道,我爸爸最讨厌有问题。” “你们还不快点坐下。”斯沃普镇长对穆特里夫妇吼了一声。他们立刻乖乖一屁股坐下,那条长椅差点就被他们坐垮了。 “嗯,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大家有点不太团结。”弗农说。我忽然感觉喉咙咯咯作响,憋不住快笑出来了,但爸爸立刻掐住我的手腕,掐得好用力,我立刻就笑不出来了。很多人坐在椅子上扭来扭去,好像坐得很不自在,特别是那几位上了年纪的老太太。“斯沃普镇长,我可以上台说几句话吗?” “天啊,求上帝赦免我们。”爸爸嘴里嘀咕着。我感觉到妈妈在颤抖,拼命想憋住笑。 “呃……我……当然可以,弗农。当然可以。请上来。”斯沃普镇长往后退开,烟斗冒出的一缕烟在他头顶上盘旋。 弗农?撒克斯特一步步走上讲台,然后转身面向底下的人群。灯光下,他看起来很苍白。全身上下都很苍白。 他全身赤裸,一丝不挂。 他的鸟儿和蛋蛋在两腿间晃荡,一览无遗。他全身瘦骨嶙峋,可能是因为走路太多,脚跟硬得像牛皮。他浑身都是雨滴的水珠,晶莹剔透,头发贴在头皮上。我发觉他看起来很像那种黑皮肤的印度神秘教徒。我在《国家地理杂志》上看到过。不过,当然他的皮肤并不黑,也不是印度人,而且,他也不是什么神秘教徒。事实上,弗农?撒克斯特只不过是个疯子。如假包换、百分之百的疯子。 当然,对奇风镇的人来说,看到弗农?撒克斯特光溜溜地在街上晃荡,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只要天气一开始回暖,你就会看到他从早到晚一丝不挂地到处遛鸟。不过,一到深秋,或是到了冬季,你就很难看到他了。每年春天刚到的时候,你还会觉得有点看头。到了7月,已经不会有人想再多看他一眼。到了10月,你一定会觉得看他还不如去看落叶。然后,等到来年春回大地,春暖花开,你就会看到弗农?撒克斯特又开始在大庭广众之下献宝了。 也许你会觉得奇怪,艾默里警长为什么不出面制止他,把弗农拖下台关到监狱里,告他妨害风化罪?很简单,原因就是穆伍德?撒克斯特。穆伍德就是弗农的爸爸,他是开银行的,另外,他也是绿茵牧场和奇风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全奇风镇的房子,几乎每一栋都是抵押给穆伍德的银行贷款的。爱之颂戏院那块地是他的,法院这块地也是他的,全商店街上的房子也都是他的,布鲁顿区那些小木屋也都是他的。而且,他自己住的是一栋有二十八个房间的豪宅,在坦普尔街的山坡顶上。穆伍德已经七十多岁了,而且深居简出,很难得看到他。然而,他依然是整个奇风镇上最令人畏惧的人。这也就是为什么四十岁的弗农光溜溜地在街上晃荡,艾默里警长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连个屁也不敢放。在我印象中,长久以来一直都是这样。 我听妈妈说过,弗农本来很正常,可是,有一次他写了一本书,然后带着那本书到纽约去,结果,一年后,他回来了,可是却已经疯了,整天光溜溜地在街上晃。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弗农说,“还有各位小朋友。”他抬起细瘦的双手抓住讲桌边缘。“眼前我们面临一个很大的难题。” “妈!”魔女忽然大叫起来,“你看!你看那个人的小鸡——” 她话还没说完,嘴巴就被她妈妈毛茸茸的手捂住了。我猜他们家的房子一定也是跟穆伍德的银行贷款的。 “很大的难题。”弗农又说了一次。他对外界的一切浑然无觉,自顾自讲他的。 “我爸爸叫我来跟大家说一件事。他说,在这个艰难的时刻,他希望大家要展现同胞之爱,展现基督徒的精神,当然,除非你行动不方便。范德康先生在吗?” “我在这里,弗农。请问有什么事吗?” “等一下全镇的人都会到你店里去借挖掘工具。只要是四肢健全,头脑清楚的,一定会去。然后,他们会到布鲁顿区去帮忙。我爸爸说,不知道能不能麻烦你把他们的名字记下来?他会很感激。” “非常乐意。”老范德康说。他很有钱,可是跟穆伍德?撒克斯特比起来还差得很远。 “谢谢你。这样一来,我爸爸手上就可以有一份名单。大家都知道,目前经济环境很不稳定,利息免不了会调升。不过,我爸爸对那些勤奋又肯热心帮助邻居的人,不分男女,一向都很尊重。到时候,如果要调升利息,他一定会特别关照他们,给他们一点特别的优惠。有了这份名单,事情就好办了。”他微微一笑,锐利的目光扫过面前的人群,“还有人有意见吗?” 谁敢有意见?更何况,面对一个全身光溜溜的男人,你还说得出话吗?虽然有人很想问他为什么不穿衣服,可是,谁敢挑起这么敏感的话题? “我想,该怎么做,大家已经很清楚了。”弗农说,“祝大家一切顺利。”说完他转身向斯沃普镇长道谢,谢谢他让他上台说话。接着,他走下讲台,朝会议厅门口走过去。人群又自动分开,仿佛红海在摩西面前分开一样。等他一出去,人群又合拢了。 足足有一分钟,全场鸦雀无声。可能是因为大家在等弗农?撒克斯特走远一点,远到听不到他们说话为止。接着,有人忽然开始大笑起来,其他人也跟着笑起来。魔女开始尖叫狂笑,在椅子上跳上跳下,不过,也有一些人大吼着叫大家不要再笑,那一刻,整个会议厅吵成一团,闹哄哄的有如世界末日。“大家安静!大家安静!”斯沃普镇长大喊。马凯特队长也站起来叫大家安静,吼得声嘶力竭。 “他妈的,那根本就是威胁!”穆特里先生又站起来了,“真他妈百分之百的威胁!”有几个人附和他,不过,爸爸却站起来叫他闭嘴,叫大家仔细听消防队长说话。 马凯特队长说,只要有人愿意帮忙,就自己到布鲁顿区去。河水已经沿着奇风镇外围往石像桥的方向冲过去了。另外,他已经找人开卡车到范德康先生的店里,把圆锹、十字镐和别的工具装上车。结果,马凯特队长话才刚说完,全场的人立刻动身赶往布鲁顿区,就连穆特里先生也不例外。穆伍德?撒克斯特的权威大到什么程度?看这种场面你就知道了。 布鲁顿区狭小的街道已经水满为患,好几只鸡在水面上挣扎着猛拍翅膀,好几只狗在水里挣扎。雨越下越大,劈里啪啦打在铁皮屋顶上像喧嚣的音乐声。我们看到好多黑人正忙着从小屋里把他们的家当抬出来,抬到地势较高的地方。奇风镇来的车子开过马路激起波浪,波浪沿着水面漾开,漫过被水淹没的院子。房子地基的边缘浮着泡沫。爸爸说:“这次洪水恐怕不是闹着玩的。” 河边是木头堆成的堤岸。布鲁顿区绝大多数的居民都已经在这里忙着堵水了。水已经淹到他们膝盖的高度。他们在河边堆起一道土墙,可是水势太汹涌,那道墙好像有点顶不住。我们把车子停在布鲁顿娱乐中心旁边的篮球场上。那里已经停了不少车。接着,我们涉水往河边走过去。水面越升越高,而且飘散着薄雾,一道道的闪电划过夜空,电光闪闪,雷声隆隆。我听到有人声嘶力竭地大喊,叫大家动作快点,动作快点。妈妈拉住我的手,越抓越紧。爸爸看到前面有几个布鲁顿区的黑人,立刻跑过去找他们。有人开着一辆倾倒式的沙石车,往河岸的方向慢慢倒车。车上载满了沙子。我看到一个黑人拉着爸爸爬上车,两个人开始把沙子装进麻布袋里,然后把袋子丢到底下给其他几个浑身湿透的人。“这边!这边!”有人大喊,“这边快挡不住了!”另外一个人也在喊。喊叫声像天上的闪电一样此起彼伏。他们的声音透露出一种恐惧。我也很害怕。 失控的大自然会在我们内心激起一种最原始的恐惧。我们一直深信,人类是天地万物的主宰,是上帝将这片大地交给我们统治。我们需要这种幻觉,就像夜里我们需要灯火。但真相却比我们想象的更残酷、更可怕:原来,我们是那么的脆弱,仿佛被龙卷风席卷的小树,而我们深爱的家园根本经不起洪水的摧残,很可能转眼之间就会变成一根根的漂木。我们把根基扎在动荡不安的大地上,千万年来,山峦起起伏伏,干涸的海洋化为平野,而我们的家园就建立在这不断变迁的大地上。人类无法永生不死,而我们一手建立的城镇也不可能永恒不变。大地只不过就像一列路过的火车。此刻,站在混浊的泥水里,眼看着水面慢慢淹到腰部,四周是无边的黑暗,回荡着惊慌失措的喊叫声。眼看着大家奋力挣扎,拼命想挡住那沛然莫之能御的滚滚洪流,你就会明白这一切所代表的真理:人类永远无法战胜大自然,但我们不能放弃。眼看着河岸一寸寸被冲毁,眼看着滂沱大雨滔滔而下,没有人相信酋长河会为我们改变流向。从来不可能。然而,我们依然必须坚持下去。卡车从五金行载来了满车的工具,小范德康先生手上拿着一面写字板,大家轮流在上面签名,然后领一把铲子。土墙和沙包越堆越高,然而,泥水从隙缝间泉涌而出,仿佛浓汤从断裂牙齿的空隙流出来。水面越升越高,淹没了我腰带上的铜环。 刺眼的闪电仿佛从天堂劈向大地,紧接着就是震耳欲聋的雷声。女人们被那惊天动地的雷声吓得尖叫起来。“差一点就被雷打到!”拉佛伊牧师说。他手上拿着铲子,满身泥巴,乍看之下仿佛一座泥像。过了几秒钟,忽然听到有人大叫:“电灯快熄了!”真的,整个奇风镇和布鲁顿区眼看就要停电了。我看到屋子窗户里的灯光闪了几下,然后就灭了。我的家乡陷入一片漆黑,天上水上,到处一片漆黑,你根本分不清哪里是水哪里是天。接着,我看到远处亮起灯光,像是蜡烛的光亮。感觉上,那栋房子离布鲁顿区很远,但还在奇风镇的范围内。我看到那栋房子一整排的窗口逐一亮起灯光。我忽然明白,那就是穆伍德?撒克斯特的豪宅。那里就是坦普尔街的坡顶。 就在这时候,我忽然感觉到了。紧接着,我看到了。 我感觉到有个人站在我旁边。他一直盯着我看。他穿着一件长大衣,两手插在口袋里。雷电交加,狂风大作,他那湿透的衣领在风中翻飞飘荡。那一瞬间,我的心脏差点就停止跳动了,因为,我忽然想到,那天在萨克森湖边,我看到一个人站在马路对面的树林边。好像就是这个人。 接着,那个人从我和妈妈旁边擦身而过,走向那群忙着筑土墙的人。他个子很高,看那模样应该是个男人。看他走路的姿态,仿佛在盘算着什么,仿佛决心要做一件事。这时候,忽然有两道手电筒的光束在半空中短暂交会,那一刹那,那个穿大衣的男人正好走进交叉的光束里。虽然光束并没有照到那个人的脸,但我看到了别的东西。 那个人戴着一顶湿透的软呢帽,帽檐滴着水,两边有帽带。帽带和帽檐衔接的地方有一个银色的小圆片,大小和五角钱的硬币差不多。还有,圆片上插着一根羽毛。 一根羽毛。虽然羽毛被雨水打湿了,颜色变得深暗,但我百分之百确定,那是一根绿色的羽毛。 我忽然想到,那天早上在湖边,我发现一根羽毛黏在我的鞋底。 我脑海中飞快地闪过无数思绪。有没有可能,帽带上本来有两根羽毛,结果那天被风刮掉了一根? 这时候,其中一道手电筒的光束掉头射向反方向,而另一道光束也移开了。那个人在黑暗中继续向前走。 “妈妈!”我叫了一声,“妈妈!” 那个人越走越远,不过距离我站的位置大概只有两三米。他抬起手抓住帽檐,我注意到他的手皮肤很白。“妈妈!”我又叫了一声。虽然四周很嘈杂,但这次她终于听到了。于是她问我:“怎么了?” “我……我……”我一时也说不上来自己究竟在想什么。我无法确定那个人是否就是湖边的那个人。 那个人在黄浊的水里一步步往前走。 我忽然甩开妈妈的手,走过去追他。 “科里!”妈妈大叫一声,“科里!快牵住我的手!” 我听到她在叫我,可是我没理她。我在汹涌的水流中一步步往前走。 “科里!”妈妈喊得声嘶力竭。 我一定要看看他的脸。 “先生!”我朝他大喊。可是旁边实在太吵,哗啦啦的水声,嘈杂的喧哗声。他听不到我在叫他。然而,就算他听到了,也不会回头。我感觉酋长河的强劲水流已经快把我的鞋子扯掉了。冰冷漆黑的水已经淹到我腰部的高度。那个人正朝河边走过去。爸爸就在那边。天上又划过几道闪电,一瞬间,水面泛出亮光,我注意到那个人右手从大衣口袋里掏出某个东西。 那是一个金属物体,闪闪发亮。 边缘很锋利。 我的心脏差点停止跳动。 那个人要去河边找爸爸。说不定他已经计划很久了。那天,那辆车沉进湖里,爸爸跳下水去救人。说不定就从那天起,他就已经开始盘算这件事。此刻,人声嘈杂,雷电交加,水流声哗啦啦,四周一片漆黑,他终于找到机会在爸爸背后捅一刀了。这是不是他的盘算?我看不到爸爸。不过,看不到是当然,因为周围一片黑暗,我根本认不出谁是谁。我只看到一个个被电光照亮的人影,只看到他们拼命想挡住那不可能挡得住的洪流。 他力气比较大,顶着水流行进的速度比我快,我们两个距离越拉越远。我硬撑着水流拼命往前走,突然脚底一个踩空,整个人沉进水里,混浊的泥水迅速淹没了我的头。我两手拼命往上伸,拼命想抓住什么东西,可是什么都抓不到,两脚也踩不到地。我内心暗暗惊叫:我快淹死了。我拼命挣扎,两手在水面上拍打溅起水花。这时候,突然有人抓住我,把我举起来。我满头满脸全是泥水,一直往下滴。 “不用怕,我抓住你了。”那个人说,“没事了。” “科里!你到底怎么了?”我听到妈妈在大喊,听得出来她已经惊骇到极点,“你疯了吗?”【最快最全的小说文库,尽在就爱读书 www.92to.com/book】 第 3 页 最快最全的小说文库,尽在就爱读书 www.92to.com/book “丽贝卡,我猜他是踩到了一个坑。”那个人把我放下来。水面的高度还是在我腰部,不过最起码我踩得到地面了。我伸手揉掉眼皮上的泥巴,然后抬头一看。原来是柯蒂斯?帕里什医生。他穿着灰色的雨衣,戴着灰色的雨帽。不过,他的雨帽没有帽带,所以当然也就没有银色的小圆片和绿色的羽毛。我转头看看四周,寻找刚刚那个人影,可是他已经隐没在河边的人群里了。我没有忘记,片刻之前我看到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 “爸爸呢?”我声嘶力竭地大喊,声音很刺耳,“我一定要赶快找到爸爸!” “喔,喔,冷静一下。”帕里什医生伸出一只手按住我的肩膀。他另一只手上拿着手电筒。“汤姆在那边。”他把手电筒照向一群浑身淤泥的人。我注意到他手电筒照的方向跟刚刚那个人走的方向不一样。我看到爸爸了。他正忙着和两个黑人一起堆沙包。亚伯勒先生也跟他在一起。“看到他了吗?” “看到了。”接着我转头寻找那个神秘的人影。他不见了。 “科里,下次不可以再这样乱跑了!”妈妈大声呵斥,“差点被你吓死了!”她一把抓住我的手,像一把铁钳子似的。 帕里什医生块头很大,年纪大概四十八九岁,下巴宽阔结实,鼻子扁扁的。一看到他的鼻子,大家就会想到他年轻的时候,在军队里是拳击冠军。当年,就是帕里什医生的手把我从妈妈的子宫里引导出来,而此刻,又是同一双手把我从水里捞起来。他眉毛又黑又浓,灰色的眼睛如钢铁般坚毅。虽然他头上戴着雨帽,但我注意到他两鬓的头发已经斑白。帕里什医生对我妈妈说:“我刚刚听马凯特队长说,学校的体育馆已经开放了,里面点了很多煤油灯,而且还准备了很多行军床和毯子。水越涨越高了,他们打算把大部分的妇女和小孩都集中到那里。” “你是要我们到那里去吗?” “我觉得你们应该去。这里乱成一团,你和科里在这里其实帮不上什么忙。”说着他又举起手电筒,不过这次他没有照向后面,而是照向我们停车的那个篮球场。“现在有一辆车在那边,他们打算先送一部分妇女、小孩过去。再过几分钟还有一辆大卡车会过来。” “可是爸爸会找不到我们的!”我还是不罢休。我满脑子想的都是那根绿色羽毛和那把刀。 “我会转告他。汤姆一定希望你们待在安全的地方。而且,丽贝卡,老实说,看样子水势已经控制不了了,我敢跟你打赌,明天早上你甚至可以在阁楼上抓鲶鱼。” 其实用不着他再多催促,我们也已经打算要去了。“布赖蒂已经在那边了。”帕里什医生说,“我觉得你们应该赶快到篮球场那边去,说不定还来得及搭上那辆卡车。来,这个给你。”他把手电筒递给妈妈。然后我们就转身往篮球场走过去。酋长河滚滚洪流持续暴涨,水已经快淹到篮球场那边了。“抓紧我的手!”妈妈又交代了一句。我们在奔流的水中小心翼翼地前进。我回头看了一眼,只看到手电筒的光束在黑暗中飞舞,汹涌的水面反射出闪烁的光。“小心点!注意脚底下!”妈妈说。这时候,我忽然听到河岸那边有几个人同时大叫起来。那几个人的位置和我爸爸隔着一段距离。我后来才知道,一波大水冲破了土堤的最高处,滚滚洪流夹带着泡沫瞬间涌向那几个人,他们眼看就要被冲走了。接着,手电筒的光束照向黄浊浮着泡沫的水面,发现水面上有某种东西。那东西身上有棕色斑点的鳞片。有人立刻大叫起来:“有蛇!”转眼之间,那几个人很快就被汹涌的水流冲倒。那一刹那,爱之颂戏院的经理斯特尔科先生伸手想去抓东西稳住身体,没想到却摸到了另一种东西,它随着汹涌的水流从他身边漂了过去。那东西粗得像树干,全身长满鳞片。斯特尔科先生吓呆了,不由自主地尿了裤子。过了几秒钟,他终于回过神来,立刻声嘶力竭地惨叫起来。然而,那条爬虫类的巨大怪物已经不见了,随着水流漂到布鲁顿区的街道上了。 “救命啊!有没有谁可以帮我一下!” 我们听到附近有个女人在大喊。妈妈立刻对我说:“等一下。” 接着,我们看到有人提着一盏煤油灯朝我们跑过来。雨水打在炽热的灯罩上发出嗞嗞的声响,然后很快就蒸发了。“求求你帮我一下好吗?”那女人哭着说。 “怎么了?”妈妈拿手电筒照向那个惊慌失措的女人。她是黑人,看起来很年轻。我不认识她,不过妈妈好像认识。“妮娜?卡斯蒂尔?是你吗?” “是的,我是妮娜!请问您是?” “我是丽贝卡?麦克森。以前我常常念书给你妈妈听。” 我想,那一定是我出生之前的事了。 “丽贝卡小姐,我爸爸有麻烦了!”妮娜说,“他好像是心脏病发作!” “他在哪里?” “在家里!那边!”她伸手指向一个黑黢黢的地方。汹涌的水流淹到她腰部的高度,不过,已经淹到我胸口了。“他站不起来!” “没关系,妮娜,不要急。”妈妈平常没事也会大惊小怪,可是一到紧要关头,碰到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居然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冷静。我想,大人大概就是这样吧。一到紧要关头,妈妈会展现出一种爷爷所缺乏的特质:勇气。“你带我去。”她说。 水流正逐渐涌进布鲁顿区的房子里。妮娜家是一栋窄窄的灰色小木屋。这一带几乎都是这种房子。她带我们走进去,汹涌的水流已经在屋子里流动了。她一走到客厅就立刻大喊:“加文!我回来了!” 她手上的煤油灯和妈妈的手电筒同时照向一把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位黑人老爷爷,水已经淹到他的膝盖了,报纸、杂志在涌动的水面上起起落落。他一只手抓着胸口湿透的衬衫,黝黑的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两眼紧闭。有个小男孩站在他旁边紧紧抓住他的手。他看起来大概只有七八岁。 “妈妈,外公在哭。”小男孩说。 “我知道,加文。爸,我找到人来帮忙了。”妮娜把煤油灯放到桌上。“爸,你听得到我说话吗?” “噢……呃……”老人呻吟着,“这次痛……痛得好厉害……” “我们要扶你站起来。我们要赶快带你离开这里。” “不行啊,孩子。”他摇摇头,“我的腿……没知觉了。” “现在怎么办?”妮娜转头看着妈妈。我注意到她眼里已经噙着泪水。 水流不断涌进屋子里,水越涨越高,屋外雷声隆隆,电光闪闪。眼前的景象如果是电视影片,那么,到了这种紧张的时刻,大概就准备要进广告了。 只可惜,真实的世界是无法暂停的。“对了,手推车!”妈妈忽然叫了一声,“你们家里有没有手推车?” 妮娜说没有,不过,他们先前跟邻居借过一辆,现在应该还摆在后面的露台上。妈妈立刻转头对我说:“你待在这里。”然后她把煤油灯递给我。此刻,不管我心里有多害怕,我都必须鼓起勇气了。妈妈和妮娜拿着手电筒走了,留下我一个人站在水流汹涌的客厅里,旁边只有一个小孩和一个老人。 “我叫加文?卡斯蒂尔。”那小男孩说。 “我叫科里?麦克森。”我告诉他。 此刻,我们泡在水里,黄浊的泥水淹到我们腰部的高度,煤油灯火苗闪动摇曳,光线很微弱,整个客厅一片幽暗,这个节骨眼实在不是寒暄客套的时候。 “他叫布克?索恩伯里,是我外公。”加文又继续说。他紧紧握着老人的手。“他身体不太舒服。” “大家都已经走了,你们怎么还没走?” 这时索恩伯里老先生说话了。“因为,孩子,这里是我家。我的家。我才不怕什么洪水。” “每个人都怕。”我说。其实我心里想说的是,每个脑筋正常的人都会怕。 “怕就赶快走。”索恩伯里先生说。这时我忽然明白,原来这位索恩伯里先生和我爷爷杰伯一样,比牛还顽固。他心脏的痛是一阵一阵的,每次阵痛一来,他就会皱一下眉头。他慢慢地眨了几下眼睛,乌黑的眼珠子紧盯着我。他的脸看起来很憔悴,瘦骨嶙峋。“我最亲爱的露比就是在这间屋子里过世的。说什么我都不愿意死在白人的医院里。” “你希望自己死吗?”我问他。 他想了一下,似乎在思考该怎么回答。“就算死,我也要死在自己家里。”他回答道。 “水淹得越来越高了。”我说,“你不走,你的家人都会跟你一起淹死。” 老人皱起眉头,然后转头看看旁边那个小男孩。小男孩的小手紧紧抓住他的手。 “我外公带我去看过电影呢!”加文说。水已经快淹到他的脖子了,他不由自主地紧紧抓住老人的手臂。“我们看过宾尼兔的卡通片!” “还有兔八哥。”老人说,“兔八哥还有那只说话结结巴巴的小猪,对不对呀,加文?” “对啊!”加文咧开嘴笑得好灿烂,“我们很快就要再去看另外一部了,对不对,外公?” 索恩伯里外公没说话。加文紧紧抓着他的手。 我忽然明白,原来,勇气就是这样来的。当你爱一个人远超过爱自己的时候,你就变得很勇敢。 这时候,妈妈和妮娜拖着一辆手推车回来了。“爸,我要扶你坐到里面。”妮娜对他说。“丽贝卡小姐说,等一下卡车会开到篮球场上载人,我们要用推车送你去那里。” 索恩伯里先生深深吸了一口气,屏住呼吸,过了好久才吁出那口气。“该死。”他嘀咕了一声,“该死,老头子的烂心脏。”说到最后面那三个字,他声音忽然有点嘶哑。 “老先生,我们扶你起来好不好?”妈妈说。 他点点头。“好吧,”他说,“也差不多该走了。” 她们把他抬进手推车。没多久,妈妈和妮娜忽然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虽然索恩伯里先生瘦骨嶙峋,但是,要用手推车推着他在水里跋涉,而且还要让他的头保持在水面上,恐怕还是很吃力。而且,我还注意到,一旦到了外面的街上,水会变得更深,到时候,加文的头恐怕会被水淹没,而且强劲的水流随时会把他卷走。那么,谁来抱他? “我们等一下再进来接这两个孩子。”妈妈盘算好了,“科里,你把灯提在手上,然后你和加文两个都站到桌子上去。”这时候,水也已经淹到桌面上了,不过最起码我们还可以站在上面,不至于被水冲走。我照妈妈说的爬上桌子,而加文也自己爬上桌子。我们两个紧紧靠在一起,我手上提着煤油灯。那一刻,我们仿佛站在一座木头孤岛上。“就这样。”妈妈说,“科里,乖乖待在这里不准动。要是你敢乱跑,我一定会拿棍子狠狠抽你一顿,保证你痛到一辈子都忘不了,懂吗?” “知道了,妈妈。” “加文,我们马上就回来。”妮娜说,“我们先把外公送到安全的地方,让别人照顾他,然后我们再回来接你,知道吗?” “知道了,妈妈。”加文说。 “你们两个一定要乖乖听妈妈的话。”索恩伯里的声音听起来很嘶哑。他一定很痛,“否则我一定会拿棍子狠狠抽你们两个的屁股。” “知道了。”我们两个异口同声地说。看样子,索恩伯里先生已经打算要好好活下去了。 妈妈和妮娜开始用力推着推车里的索恩伯里,在混浊的泥水里一步步往前走。她们一人推一边,而妈妈还另外腾出一只手拿手电筒。她们推的时候还尽全力把推车后半部往上抬,而索恩伯里先生则是尽量仰起头。我注意到他脖子上青筋毕露。我听到妈妈累得直喘气。手推车慢慢动了,于是她们就这样推着车子在水里缓缓前进,慢慢走出门口,走到外面的门廊上。门外的水流更汹涌了。当推车下了两层台阶之后,水已经淹到索恩伯里先生脖子上,而且水花喷到了他脸上。他们慢慢往前走,而刚好他们走的方向和水流一样,有水的助力,推起来就比较轻松了。以前我总觉得妈妈怎么看都不像有力气的人,看样子,一个人的潜力没到紧要关头是看不出来的。 过了一会儿,加文忽然叫了我一声,“科里!” “怎么了,加文?” “我不会游泳。”他说。 他紧贴在我身旁。他已经开始发抖了。既然外公已经不在旁边了,他就不需要再假装勇敢了。“没关系。”我告诉他,“你不需要游泳,你妈妈会抱你的。” 但愿如此。 于是我们就这样站在那里等。我相信她们一定很快就会回来。水已经淹没了我们的鞋子。我问加文会不会唱什么歌,他说他会唱《王老先生有块地》。接着,他就开始唱起来了。虽然他的声音在颤抖,不过好像已经没那么害怕了。 他的歌声听起来有点像用假声在唱歌。过了一会儿,他的歌声好像引起了什么东西的注意,我听到门口有某种东西慢慢朝我们游过来。我吓得喘不过气来,立刻把手上的煤油灯朝门口的方向举起来照亮那个东西。 原来是一只土黄色的小狗。它满身泥巴,眼中闪烁着我手上的火光。它奋力游过客厅,穿过满水面的报纸、杂志、垃圾,朝我们游过来,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小狗快来,快点快点!”我一直给它加油。看不出来是公狗还是母狗,不过那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它需要找个地方休息。“小狗快来啊!加油加油!”我把煤油灯递给加文。这时候,门口忽然有一道浪涌进来,小狗随着浪头起伏了一下,忽然哀鸣了一声,吠了一声,然后那道浪慢慢涌向墙壁。 “小狗乖,赶快过来!”我弯腰去抱那只在水里挣扎的小狗。我抓住它的前爪,它抬起头看着我的脸。在昏黄的灯光下,我看到它伸长了舌头,那种神情仿佛一个重生的基督徒满怀渴望祈求救世主降临。 接着,我抓着它的前爪把它提起来,那一刹那,我忽然感觉它浑身剧烈颤抖了一下。 那一刹那,我同时听到了咔嚓一声。 那只是电光火石的一刹那。 它的头和肩膀露出水面了,然后,突然间,我发现它下半身不见了。没有后腿,没有尾巴,只剩一个黑黢黢的大窟窿,鲜血狂喷,肠子垂挂下来。 小狗轻轻哀鸣了一声,然后就没声音了。它两只前爪抽搐了几下,眼睛还看着我。那种极度痛苦的神情,恐怕我下半辈子永远忘不了了。 我惨叫一声,立刻丢下手上那只只剩半截的小狗。它掉进水里,溅起水花,沉下去,又浮上来了一下,两只前爪还在挣扎。我听到加文大叫了一声,听起来好像是什么“水底有火星人”。接着,小狗四周涌起一圈圈的水波向外扩散,肠子在后面拖得长长的,看起来好像一条尾巴,那景象真是恐怖到极点。接着,我看到有东西浮出水面。那是某种动物的外皮。 它全身都是钻石形状的鳞片,颜色看起来很像秋天落叶的繁复色泽,有淡棕色,亮紫色,金色,黄褐色,还要再加上河水本身的土黄色和淡红色,缤纷绚烂。而且,我注意到它身上沾了很多小贝壳,还有很深的灰色伤疤,锈红的鱼钩。它的身体粗得像老橡树干,在水里缓缓扭动,仿佛很悠闲。我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几乎听不到加文在我旁边惊叫。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喘不过气来,但我心里明白眼前看到的是什么。我忽然觉得那真是上帝的杰作,美得令人不敢逼视。 但紧接着我忽然想到,那天在斯卡利先生的回收场,我看到那块木头上插着一颗尖牙。尽管老摩西美得令人不敢逼视,但它刚刚把一只小狗活生生扯成了两半。 它还很饿,因为我看到它的嘴巴慢慢地张开,露出闪闪发亮的森然利齿。这一切发生得太快,我一时反应不过来。我眼看着它张开嘴巴,脑海中却是一片空白。它的尖牙上勾着一双破靴子,还有一条挣扎扭动的银鱼。接着,它忽然低吼一声,用力吸了一口水,那半截小狗的尸体随着哗啦啦的水流被它吸进肚子里,然后,它的嘴又无声无息闭上了,那动作好利落,就像我们看电影的时候吞下一颗柠檬糖。接着,我注意到它的眼睛。它的眼睛差不多有棒球那么大,发出幽幽的绿光,看起来像猫眼,上面覆着一层胶状薄膜。就在这时候,加文忽然往后一倒掉进了水里,他手上的煤油灯立刻熄灭了。 那一刹那,我根本没想到自己是不是勇敢,根本没想到自己怕不怕。 我不会游泳! 我只想到刚刚加文说的那句话。 我想都没想就跳进水里,跳到加文落水的地方。水里全是泥沙,感觉好混浊。水已经淹到我肩膀那么高了,那一会儿我立刻想到,水深已经淹过加文的鼻子了。他挥舞着双手拼命挣扎,两腿在水里乱踢。我抱住他的腰,可是他却拼命挣扎想推开我的手。我知道他一定以为是老摩西咬到他了。“加文!不要再踢了!”我把他抱起来,让他的脸露出水面。“呜哇……呜哇……”他含糊不清地大叫着,那声音听起来仿佛被雨淋湿的引擎发不动而发出一种隆隆的闷响。 接着,我忽然听到背后有声音。我身后一片漆黑,弥漫着浓浓的湿气。那声音听起来很像是有什么东西冒出水面。 我转头去看。加文尖叫个不停,两手紧紧抱住我的脖子。我被他勒得快窒息了。 我看到老摩西巨大的躯体在水里朝我们逼近。它的身体好巨大,大得吓人,令人毛骨悚然,感觉仿佛沼泽里的巨木活过来了。它的头是扁平的三角形,形状有点像蛇,可是我又觉得它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像蛇,因为它好像有脖子,而且脖子底下还有两只小小的前腿,脚趾上有爪。我听到有东西砰的一声撞上墙壁,整栋房子都晃了起来。那应该是它的尾巴。接着,我又听到它的头砰的一声撞上天花板。我的脖子被加文勒得使整张脸都肿胀充血了。 我感觉得到,老摩西正抬起头瞪着我们。它视力惊人,就算是大半夜,它也能够在混浊的水里看到鲶鱼。此刻,我感觉它仿佛是在评估我们能不能吃。它那种锐利的目光仿佛一把利刃顶住我的额头。我暗暗祈祷,希望它不会以为我们是两只小狗。 老摩西身上的味道闻起来像中午的河流,沼泽蒸腾的热气,一种火辣辣的生命气息。“敬畏”这个字眼还不足以形容我对眼前这头庞然巨兽的感觉。然而,此时此刻,我真希望自己不在它面前。我真希望自己是在别的地方,随便什么地方都好,就算是学校也没关系。然而,我已经没时间胡思乱想了,因为我感觉到老摩西的头正慢慢低下来朝我们逼近,就像挖土机的铲子渐渐往下垂。接着,我听到它嘴巴张开的嘶嘶声。我立刻往后退,大喊着叫加文放开我,可是他死都不肯放。不过话说回来,假如我是他,我一定也一样打死都不放手。它的头慢慢逼近,接着,我忽然发觉我已经退到走廊入口了。 我原先没注意到这里有一条走廊。此刻,老摩西的嘴撞上了门框的两边。它好像很不高兴,于是它往后退了一下,然后再往前冲,但结果还是一样,它的嘴还是卡在门框上,只不过,这次门框两边都裂开了。加文开始哭起来,发出一种呜呜呜的哭声。老摩西身体不断扭动,激起一波波的浪,浪花溅得我满头满脸。这时候,我忽然感觉有个东西碰到我的右肩,吓得我浑身汗毛直竖。我伸手去摸,发现那是一根浮在水面上的扫帚柄。 接着,老摩西忽然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那声音很像快要爆炸的蒸汽火车头。我看到他那令人惊骇的头朝走廊入口撞过来,那一刻,我忽然想到泰山的电影。他拿着一根长矛和一条巨蟒搏斗。接着,老摩西又张开嘴冲向走廊入口,那一瞬间,我立刻抓起那根扫帚柄,用力刺进它的喉咙。 如果你把手指伸进喉咙里,那种感觉你应该不难想象。那么,这一点,怪物应该和我们人类差不多。老摩西喉咙里立刻发出一阵咯咯巨响,那声音听起来仿佛闷在管子里的雷声。它的头立刻往后缩,那根扫帚柄还插在它喉咙里。如果要我形容的话,那种感觉应该很像一根吸管卡在你喉咙里。老摩西吐了。我是说真的。我听到液体和残渣从它嘴里涌出来的声音。它吐出来的东西飞过我们头顶,溅得到处都是。我看到很多鱼,有些还活蹦乱跳,有些已经死了。还有腐烂的大龙虾,乌龟壳,贝壳,黏黏的石头,泥巴,还有骨头。那种味道……呃,你自己想象吧。在学校里,你可能碰到过有同学当你的面把早上吃的燕麦粥吐在桌上,那种味道……跟我此刻闻到的味道比起来,也许算得上是一种享受了。我立刻把头埋进水里,避开那种味道。当然,加文也一样,不管他愿不愿意。我的头埋在水里,脑子里却开始胡思乱想:希望老摩西以后吃东西要多挑一下,酋长河底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吃的。 接着,我感觉到水底一阵涌动,于是就把头探出水面。加文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立刻声嘶力竭地大叫起来。那一刹那,我也开始大喊:“救命啊!救命啊!” 接着我看到门口射进一道手电筒的光束,沿着起伏不定的水面照到我脸上。 “科里!”她口气很凶,“我不是叫你不要乱跑吗?” “加文?加文?” “天哪!”我妈妈忽然惊呼了一声,“那是什么味道?” 水面已经渐渐恢复平静。我心里明白,老摩西已经走了。混浊的水面上浮着一大片烂糊糊的东西,可是妈妈没注意到。她的注意力全在我身上。“科里?麦克森,我要剥了你的皮!”她慢慢走进来,妮娜跟在她后面。 接着,她们慢慢靠近老摩西吐出来的那堆东西。然后,我听到妈妈发出奇怪的声音。我心里想,我不相信她还会有力气用棍子抽我了。 运气真好。 女王的召唤 结果,我那群死党当然都不相信。 戴维?雷?卡伦笑到肚子痛,拼命摇头,他说他已经算是很会编故事的了,但显然还差我一大截,这种故事他想破了脑袋也编不出来。而本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着我,仿佛认为我怪兽电影看太多了。约翰尼想了一下,然后才慢条斯理地、用他那种一贯正经八百的口气告诉我:“不可能。不可能会有这种事。” “真的!我没骗你们!”我们一伙人坐在我家的门廊上。蔚蓝的天空清朗明丽,门廊下的阴影很凉快。“我真的碰到了老摩西,我对天发誓!” “哦,是吗?”戴维?雷冷笑了一声。在我们这群死党中,戴维?雷是最爱跟人唱反调,也是最会吹得天花乱坠的一个。他常会编出一些匪夷所思的故事。此刻,他低着头,用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盯着我。每次看到他出现那种表情,你就知道他快要疯狂大笑了。“那么,你怎么没有被老摩西一口吞掉?这么大的一个怪物,竟然会被一个小孩子用一根扫帚柄打得落荒而逃?” “因为……”我又气又无奈,“因为那天我没有带我的秘密武器死光枪,所以只好拿扫帚柄,就这么回事!反正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不过那是真的!不信你可以问——” “科里,”我听到妈妈在门里叫了我一声,“我觉得你最好还是不要再说这些了。” 我只好闭嘴了。而且我明白她的意思。没有人会相信的。妈妈自己就不太相信。尽管加文已经把那件事告诉了他妈妈,但我妈妈还是不太相信。另外,奇迹似的,索恩伯里先生痊愈了,而且一天比一天更健康。我明白,他之所以会努力让自己恢复健康,纯粹只是因为他想陪加文多看几部卡通影片。 可惜我那天穿的衣服被妈妈拿去扔掉了,要不然,如果我把那些衣服拿给那些死党闻一闻,说不定他们就相信了。另外,她自己那些脏衣服也扔掉了。那件事我也说给爸爸听过。他坐在椅子上,两手交叉在胸前,手上包着绷带,因为那天他拿铲子筑土堤,结果手掌和手指都起了大水泡。他就这样坐着听我说,微微点着头。 “嗯,”爸爸开口了,“我只能说,要是我们能够活十辈子,一百辈子,说不定就有机会碰到更难以想象的怪事。不过,不管怎么样,感谢上帝,你们两个都平安无事,而且这次洪水没有人伤亡。好啦,晚上吃什么?” 于是,两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4月也过了。5月到了。阳光灿烂的5月。酋长河已经又恢复到平日的面貌。这一次,酋长河已经提醒我们谁才是真正的老大。布鲁顿区有将近四分之一的房子被彻底摧毁,根本没法住人了,包括妮娜?卡斯蒂尔的家。于是,整个布鲁顿区又开始昼夜不停地大兴土木。说起来,豪雨和洪水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的,在灿烂的阳光下,奇风镇百花绽放,缤纷灿烂,碧绿青翠的草坪上开满了雪白的忍冬花,山岭上覆盖着连绵不尽的葛藤。夏天快到了。 期末考快到了,我开始专心念书。我的数学一向不怎么样,所以必须加倍用功。我一定要考出好成绩,这样才可以不用上暑期辅导班。暑期辅导班,光想都会吓出一身冷汗。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会胡思乱想。我想到自己竟然用一根扫帚柄打败了老摩西,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扫帚柄正好刺进那只大怪物的喉咙,这绝对是老天保佑。不过,有时候我也会想,说不定那另有原因。虽然老摩西是如此巨大凶狠,但在某些方面,我却觉得它有点像我爷爷杰伯。爷爷说话比谁都大声,可是一碰到麻烦,却跑得比谁都快。而就老摩西来说,应该说它游得比谁都快。说不定它根本就是个懦夫,说不定它专吃那种无力反抗的可怜虫,比如说鲶鱼,乌龟,或是在水里挣扎的可怜小狗。它已经习惯了。结果,被我用扫帚柄刺进喉咙之后,说不定老摩西开始后悔了,说不定它忽然觉得它还是回它河底的老窝去吃那些鱼虾乌龟比较保险,因为那些东西绝不会反咬它一口。 不过,这只是我自己一厢情愿的想象推论。我祈祷自己永远不需要再去证明自己的理论。我一点都不想。 我做过一个梦。我梦见那个穿长大衣、帽子上有绿羽毛的人。在梦里,我在水里拼命跋涉想追上他,后来,我好不容易追上他,抓住他的手臂,结果,他忽然转身面向我,可是他的脸根本不是人类的脸,而是长满了钻石形的鳞片,颜色像秋天落叶的缤纷色泽。他嘴里长满了形状像匕首的尖牙,鲜血沿着他的下巴往下滴。接着我发觉,原来他正在吃一只棕色的小狗,而我打扰到他了。那只只剩半截的小狗在他左手上挣扎。 做了那种梦,心情很不好。 然而,那个梦或许暗藏了某种道理。 这阵子,我告别了两个轮子的日子,全靠两条腿。上学放学都是走路,感觉还挺不错的。只是,我那几个死党都有自己的脚踏车,我总觉得自己仿佛突然矮了半截。有一天下午,我在庭院的草坪上陪叛徒玩。我丢棍子给它接,跟它在草坪上滚来滚去。玩到一半,我忽然听到一阵金属碰撞叮叮当当的声音。我抬起头来看,叛徒也跟着抬起头来。我看到一辆小货车慢慢朝我们家开过来。 我认得那辆车。那辆车锈迹斑斑,悬吊系统很低,那嘎嘎吱吱的声音真是惊天动地。附近的狗一听到那声音都立刻狂吠起来。叛徒也开始狂吠起来,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让它安静下来。那小货车后面的平台上钉了一个架子,上面吊着各种奇形怪状的工具,摇晃碰撞发出千奇百怪的当啷声。那些工具看起来都像不值钱的古董,就跟车子本身一样。驾驶座的车门上印了几个模模糊糊的字:莱特富特维修。 车子开到我家门口就停住了。那嘈杂声惊动了妈妈。她立刻从门里走出来站到门廊上,而爸爸出去送牛奶了,大概还要一个小时才会回来。小货车门开了,有个黑人慢慢走下车。他长得高高瘦瘦,身上的灰色工装裤满是灰尘。他下车的动作好慢好慢,仿佛一动就会痛。他戴着一顶灰帽子,黑皮肤上也蒙着一层灰。他慢慢地一步步走向门廊。我忽然觉得,就算此刻有一头凶猛的斗牛在后面追他,马库斯?莱特富特也不会因此加快脚步。 “早安,莱特富特先生。”妈妈跟他打招呼。她刚刚还在厨房里忙,身上穿着围裙,手上拿着一张餐巾纸擦手。“最近还好吗?” 莱特富特先生咧开嘴微笑了一下。他牙齿小小的,可是很白很整齐,帽子旁边翘起一根根的灰头发。他说话的速度好慢,仿佛声音是从堵塞的管子里一个字一个字漏出来的,比如说:“早……安,麦……克……森……太……太。嗨,科……里,你……好。” 其实我这样形容还算是快的了,实际上他说话的速度更慢。他是我们镇上双手最灵巧的人,专门帮别人修东西。他做这一行三十多年了,这是他的家传事业,从他爸爸手上接过来的。不管是奇风镇,还是布鲁顿区,只要谁家有东西坏了,都会找他。他最擅长修电器。尽管他动作实在慢得离谱,但不管东西坏到什么地步,他照样修得好。“天……气……真……”说到一半他忽然停住,然后抬头看着蔚蓝的天空,没再继续往下说。时间一秒一秒过去了,他还是停在那边。叛徒又开始吠了,我立刻伸手按住它的嘴。 “……好。”他终于说完了那句话。 “天气真的很好。”说完妈妈又开始等他回答,可是他还是站在那里没吭声,只是瞪着眼睛看。这次他看的是我们家的房子。他裤子上有好多口袋。他把手伸进其中一个口袋里,拿出一把小铁钉,然后放在手心上晃着晃着,仿佛也在等妈妈说话。“呃……”妈妈清了清喉咙,“请问有什么事吗?” “我……正……好……路……过。”他说话实在慢得会让人想打瞌睡,“不……知……道……你……们……家——”说到这里他又停住了,低头看了一下手上的铁钉,“——有没……有……东……西……要……修?” “呃,没有,好像没有,我一时也想不起来——”说到一半她忽然停住了。看她的表情,她似乎想到什么了。“对了,烤面包机。前天坏了。我本来要打电话给你,可是——” “嗯,我……知……道。”莱特富特先生慢慢地点了一下头。他的表情看起来是那么的善解人意。“你……一……定……是……太……忙……了。” 他走回车子旁边拿工具箱。那是一只旧铁箱,里面有很多小抽屉,抽屉里摆着尺寸齐全的螺钉和螺帽。接着,他围上工具腰带,上面挂着各式各样的铁锤,螺丝起子,还有形状很奇怪的铁钳。妈妈拉开门让莱特富特先生进去。莱特富特先生走进去的时候,妈妈朝我耸耸肩,仿佛在说:我也不知道他怎么会突然跑来。我把那根咬烂的棍子丢给叛徒,然后也跟着走进屋子里。厨房里很凉快。我手里拿着一杯冰红茶,边喝边看莱特富特先生低头检查那台烤面包机。 “莱特富特先生,你要喝点东西吗?”妈妈问他。 “不……用……了。” “要不要吃一块燕麦饼?” “不……用……了。谢……谢……你。”他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一块折得方方正正的干净白布,小心翼翼地掀开,然后铺在餐桌旁边的一把椅子上。接着,他把插头拔掉,把烤面包机摆在餐桌上的工具箱旁边,然后坐到那把铺着白布的椅子上。这一连串的动作慢得有如电影的慢动作。 接着,莱特富特先生挑了一把螺丝起子。他手指修长而秀气,看起来好像外科医生或艺术家的手。看着他工作,对自己的耐性是一种极大的考验,近乎折磨,然而,他的技术真是好得没话说。他一下子就把烤面包机拆开了,然后坐在那里盯着里面的烤架。“嗯哼。”他哼了一声,然后过了好久好久才又哼了一声。“嗯哼。” “怎么了?”妈妈转头瞄了他一眼,“修得好吗?” “看……到……那……条……小……红……线……了……吗?”他用螺丝起子的末端敲敲那条红色的小电线。“松……掉……了。” “就这样而已?就只是那条电线松掉了?” “是的。”他小心翼翼地把线头重新缠在接头上。看他的动作,感觉很奇怪,仿佛有一种催眠效果。“好了。”他终于弄好了。接着,他把烤面包机组装回去,接上插头,然后转了一下时间转盘,于是,我们看到里面的线圈开始发红了。“有……时……候……”莱特富特先生说。 我们又开始等着听他接下去要说什么。我忽然觉得我的头发好像变长了。 “只是……” 仿佛又过了一个世纪。 “小……毛……病。”他边说边拿起那块白布,重新折整齐。我们还在等,等着听他接下去要说什么,但他没有再往下说。可能是他思绪突然中断了,要不然就是又想到别的了。莱特富特先生转头看看厨房四周。“还……有……别……的……东……西……要……修……吗?” “没有了。别的东西都没问题。” 莱特富特先生点点头,但我感觉得出来他还在搜寻,看看有没有别的东西坏掉,那模样很像猎犬伸长鼻子在半空中猛嗅。他在厨房里慢慢绕着圈子,伸手摸摸冰箱,摸摸火炉,摸摸水龙头,仿佛用手摸一下就知道机器有没有出问题。我和妈妈互看了一眼,两个人都一头雾水。莱特富特先生的举动真的很怪异。 “冰……箱……好……像……有……怪……声……音。”他说,“要……我……检……查……一……下……吗?声……音……真……的……怪……怪……的……” “谢谢你,不用了。”妈妈说,“莱特富特先生,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我……很……好。”他打开杯盘柜,听到铰链嘎吱了一声。他立刻从腰带上抽出一把螺丝起子,把柜子的两个铰链上紧,然后又走到另一个柜子前面,把铰链也上紧。这时妈妈忽然清了清喉咙。她开始紧张了。她说:“呃……莱特富特先生,刚刚修烤面包机多少钱呢?” “已经……”他拉了几下厨房的门,试试铰链,然后走到碗柜前面,开始检查摆在上面的搅拌器。“付……过……了。”他终于说完了那句话。 “付过了?可是……我被你搞糊涂了。”妈妈正伸手到架子上拿那只玻璃罐。里头装满了零钱。 “是……的。付……过……了。” “可是我还没给你钱啊!” 莱特富特先生把手伸进另一个口袋里。这次他掏出来的是一只白信封。他把信封递给妈妈。我注意到信封上用蓝笔写着“麦克森”几个字,背面用白蜡封着。“嗯。”最后他终于说,“今……天……就……先……检……查……到……这……里。” “今天?”妈妈越来越困惑了。 “是的。你……有……”莱特富特先生开始盯着灯座看,那模样仿佛他看得到里面的电流,“我……的……电……话……号……码……”他说,“要……是……有……什……么……东……西……坏……了……”他对我们笑了一下,“随……时……打……给……我。” 我们送莱特富特先生走出大门,然后,他就开着那辆老爷车走了,手伸到车窗外跟我们挥了几下。吊在车上的工具又开始惊天动地地当啷起来,于是附近的狗也开始跟着狂吠。妈妈喃喃自语地嘀咕着:“说给汤姆听,他打死都不会相信。”接着她拆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看了一下。“哇!”她说,“你想听听信上写了什么吗?” “好啊。” 于是她就念给我听。“‘星期五晚上七点,希望有这个荣幸邀请贤伉俪光临寒舍,另外,麻烦带你们的孩子一起来。’你猜这封信是谁写的?”妈妈把信递给我。我看了一下上面的签名。 女王。 后来,爸爸回到家的时候,妈妈立刻告诉他今天莱特富特先生到我们家来,拿了这封信给她。爸爸问她:“你觉得她找我们去是为了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知道她打算付钱给莱特富特先生帮我们家修东西。” 爸爸又仔细看看那封信。“没想到她字写得这么漂亮。本来我还以为她年纪这么大了,写字一定没人看得懂。”他咬咬下唇。看他的表情,我知道他开始有点不耐烦了。“我从来没有仔细看过女王,只是偶尔在路上看到过她,不过……”他摇摇头,“不要。我不想去。” “什么!”妈妈一脸的不敢置信,“女王邀请我们去她家呢!” “那又怎么样。”爸爸把信递还给妈妈,“我不想去。” “为什么?说个理由来听听!” “星期五晚上收音机要转播费城人队跟海盗队的比赛。”他一屁股坐到他那把休闲椅上,“这就是理由。” “是吗?”妈妈一脸不高兴。 这种场面在我们家是很罕见的。我相信我父母很可能是全奇风镇最恩爱的一对夫妻,两个人的感情比奇风镇上其他百分之九十九的夫妻都要好,但尽管如此,他们偶尔还是会针锋相对。天底下没有完美的人,所以,两个不完美的人结合,怎么可能会没有摩擦呢?有一次,爸爸只因为找不到他的一双袜子竟然就暴跳如雷,而其实我知道真正的原因是牧场没有给他加薪。至于妈妈,她平常总是文静又温柔,可是有一次,她在刚擦干净的地板上看到一个泥巴鞋印,立刻就气得七窍生烟,但事实上,我知道真正的原因是她听到邻居说她坏话。日常生活中,有时候两个人表面上客客气气,其实可能暗潮汹涌,这种错综复杂的情绪像网一样交缠纠结。这就是所谓的人生吧。而此刻,爸妈两个人之间开始暗潮汹涌了。 “我看是因为她是黑人吧?”妈妈开了第一炮,“这才是真正的原因吧?” “没这回事。” “我看你跟你爸爸没什么两样嘛。你给我听着,汤姆——” “你闭嘴!”他忽然大吼起来,连我都被他吓了一跳。爷爷杰伯非常歧视黑人,那种偏见根深蒂固。妈妈提到爷爷,可以说是在爸爸的伤口上撒盐。爸爸并不讨厌黑人,这一点我可以百分之百确定,不过,别忘了爸爸是谁养大的。我爷爷杰伯每天早上起床还会对着当年南方联邦的国旗敬礼,而且他甚至认为黑皮肤的人就是魔鬼的化身。对我爸爸来说,那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因为他爱爷爷,可是他却又有他自己的信仰,就像,他常常告诉我,恨别人——不论什么原因——是一种罪恶,违反上帝的旨意。接着爸爸忿忿地说:“更何况,我绝不接受那个女人的施舍!”我相信,他说这种话只是因为妈妈的话伤了他的自尊。 “科里,”妈妈忽然对我说,“你还有功课要做吧?” 我只好乖乖回房间去了。不过,我还是听得到他们吵架。 他们真的吵得很凶。我想,今天他们会吵起来,恐怕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且原因很复杂。沉到湖里的那辆车,复活节教堂里的大黄蜂,前阵子那场洪水,再加上爸爸没钱给我买一辆新脚踏车,这些都是原因。我听到爸爸对妈妈大吼说,就算妈妈用绳子套住他的脖子,他也不会跟她到那个女王家。我忽然感觉到,爸爸不肯去她家,骨子里真正的原因恐怕是:他怕女王。 “想都别想!”他大吼,“那种人玩死人骨头,还玩死猫死狗,你竟然叫我去找她?还有——”说到一半他忽然停住了。我猜,他可能发觉爷爷好像也是他讲的那种人。“反正我就是不去。”最后一句话他说得有点心虚。 妈妈大概觉得没指望了,因为我听到她叹了口气,“你不去就算了,不过我想去看看她找我们究竟有什么事,可以吗?” 爸爸没吭声,接着,我听到他喃喃说了一声:“你想去就去。” “我要带科里一起去。” 这下爸爸又发火了。“什么!为什么?那女人家的衣柜里可能挂满了死人骨头,你要带科里去看那种东西?丽贝卡,我不知道她想干什么,我也不在乎,不过,那女人会用人形木偶念咒语施法术,还养黑猫,天晓得还有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而你竟然要带科里去那种地方!” “是她邀请的啊。信上不是这么写的吗?叫我们带科里去,看到没有?” “我眼睛没瞎。不过我就是搞不懂。而且我要跟你说清楚:那个女王可不是好惹的。你还记得伯克?哈彻吧?1958年的时候,他还在牧场当助理领班,记得吗?” “记得。” “伯克以前爱嚼烟草,从早嚼到晚,而且老是随地乱吐。这习惯很糟糕,偏偏他自己没有警觉。有好几次他不知不觉地把烟草汁吐进牛奶桶里——对了,这件事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噢,天哪!是真的吗?” “如假包换。好了,你也知道,伯克头发又浓又密,用梳子都很难梳得动。有一次他到商店街多拉尔先生的店里去理头发,出来的时候,习惯性地又朝人行道上吐了一口烟草汁,问题是,这次他没有吐到地上,而是吐到了别人鞋子上,而且刚好是月亮人的鞋子。吐得他满鞋子都是。据我所知,他不是故意的,而月亮人也没说什么,自顾自就走了。麻烦的是,伯克这个人很爱笑,随便什么鸡毛蒜皮的事他都觉得好笑。而偏偏他忽然觉得这件事很好笑,于是就当着月亮人的面大笑起来。结果,后来怎么样了你知道吗?” “怎么样?”妈妈问。 “过了一个星期,伯克开始不停地掉头发。” “啊,真的假的?” “千真万确!”听爸爸那种斩钉截铁的口气,我想,最起码他自己深信不疑。“又过了一个月之后,他头发全部掉光了!后来他只好戴假发!天啊,戴假发!他差点没疯掉!”我猜此刻爸爸一定是弯腰凑向前,咧开嘴笑着,而妈妈一定是拼命忍住笑。“我跟你打赌,这件事百分之百是女王的杰作!” “汤姆,我一直不知道你这么相信巫术这种东西。” “人最好不要不信邪!我亲眼看到伯克头发掉光!老天,而且我还听别人说了很多那个老女人的事!比如说,有人从嘴里吐出青蛙,还有人喝汤喝到一半发现碗里面有蛇……呃,天哪!打死我都不去她家!” “可是,要是我们不去,她会不会不高兴?”妈妈问爸爸。 爸爸忽然没声音了。 “要是我不带科里去找她,她会不会对我们家下诅咒?” 妈妈的口气是在拐弯抹角地挖苦爸爸。不过,爸爸没有回嘴。我觉得他好像有点怕,要是真的惹女王不高兴,说不定会祸从天降,闹得家里鸡飞狗跳。 “我想我最好还是带科里一起去吧。”妈妈还不罢休,“这表示我们很尊重她。更何况,难道你真的一点都不好奇吗?你真的不想知道她为什么要找我们?” “不想!” “真的一点都不想?” “天哪,”爸爸又想了一下,最后终于说,“算我服了你。你连死人都有办法说活。不过我警告你,女王家里可能有一大堆瓶瓶罐罐,里面装的全是青蛙和蛇,还有死人的骨灰,还有蝙蝠翅膀!” 结果,最后的结论是,到了星期五那天黄昏,当太阳快下山,凉风轻拂过奇风镇的时候,妈妈会开那辆小货车载我出去。至于爸爸呢,他会一个人留在家里听他的收音机里的棒球转播。不过我相信,他的心将会与我们同在。我知道他只是怕,怕万一他做错了什么,或是说错了什么话,女王会不高兴。我必须承认,我自己心里也是有点毛毛的。妈妈给我穿了一件白衬衫,领口还贴着一条假领带,这身打扮总该不会惹女王不高兴了吧。然而,我还是越来越紧张。 布鲁顿区的重建工作还在进行,到处都看得到黑人在锯木头、敲铁钉,整修他们的房子。我们的车子经过布鲁顿区小小的商业街,看到街上只有一家理发店,一家杂货店,一家鞋店,一家服饰店,还有一些当地人经营的小店。过了商业街之后,车子转了个弯开上茉莉街,一路开到底,然后停在一栋房子前面。那房子灯火通明,每扇窗户都透出灯光。 我在前面提到过,那是一栋四四方方的小木屋,外表漆成五颜六色,有橘色,紫色,红色,还有橙黄色。旁边有一间车库,我猜,那辆镶满塑料钻石的车子应该就在里面。庭院的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门旁的台阶前面有一条步行道通往路边。那栋房子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恐怖,也不像豪宅,而只是一栋平平凡凡的房子。除了颜色比较鲜艳,基本上和街上其他的房子没什么两样。 妈妈下了车,绕过来帮我拉开车门。这时我忽然又害怕起来。 “走吧。”她说。虽然她的表情看不出她有些紧张,但她的声音听得出来。她身上穿的是星期天上教堂时穿的那套最好的衣服,鞋子也是最好的那双。“快七点了。” 七点。我忽然想到,七这个数字不就是巫毒教的神秘数字吗?“也许爸爸说得对,”我对她说,“也许我们根本就不应该来。” “不会怎么样的。你看,屋子里的灯那么亮。” 她是想安慰我吗?恐怕没什么用。 “没什么好怕的。”妈妈说。最近我们学校教室的天花板上涂了灰色的隔热漆,而妈妈又开始杞人忧天,担心隔热漆的挥发气体会伤害到我的呼吸道。一个什么都怕的人,居然叫我不要怕,还真是有说服力。 最后,我终于鼓起勇气走上台阶,站在门口。门廊上的灯泡涂成了黄色,散发出昏黄的光晕。听说这样蚊虫就不敢靠近了。本来我以为女王家的门一定很可怕,说不定门环上有一个骷髅头,或是两根交叉的死人骨头。结果我猜错了。门上只有一个银色的把手。妈妈说:“好了,我们准备进去吧。”说着她抬起手敲敲门。 我们听到里头有人在说话,还有脚步声。我忽然想到,这下子想跑也来不及了。妈妈伸手搂着我,我似乎感觉到她剧烈的心跳。接着,有人转动门把手,门开了,里面就是女王的家了。门里站着一个黑人。他身材高大,体格魁梧,身上穿着白衬衫和蓝西装,打着领带。他巨大的身形几乎把整个门都挡住了。在我眼里,他简直就像一棵黑色的大橡树。他那两只手大得吓人,仿佛轻轻一抓就可以捏碎一只保龄球。他的鼻子显然曾经被人用剃刀切掉了一块,他两道眉毛又黑又浓,几乎连成一片,乍看之下很像狼人。 那一刹那,我的感觉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吓得屁滚尿流。 “呃……”妈妈有点结结巴巴,“呃……” “请进请进,麦克森太太。”他对我们露出笑容。他这么一笑,那张脸忽然显得比较亲切,似乎没有那么可怕了。他声音低沉,听起来简直就像定音鼓的鼓声,连身体都感觉得到震动。他往旁边一站,然后妈妈就拉着我的手走进门。 我们一进去,门立刻就关上了。 有个年轻女孩子走过来迎接我们。她皮肤的颜色看起来像巧克力牛奶,瓜子脸,黄褐色的眼睛。她和我妈握握手,然后笑着说:“我叫阿梅莉亚?德马龙,真高兴认识你。”她手臂上戴满了手镯,两边的耳朵各戴着五个耳环。 “谢谢你,这是我儿子科里。” “噢,原来你就是那位勇敢的小朋友!”阿梅莉亚转过头来看着我。她身上仿佛散发出一种魔力,那种感觉,就像我和她之间产生了一种无形的电流。“也很高兴认识你。这位是我先生查尔斯。”那位巨大的黑人朝我们点点头。阿梅莉亚站在他旁边,身高只到他腋窝。“我们负责帮女王处理一些杂务。”阿梅莉亚说。 “原来是这样。”妈妈还握着我的手。我不停地转头东张西望。人心真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不是吗?明明没有蜘蛛,你心里却结满了虚幻的蜘蛛网。明明阳光普照,你的心却笼罩在一个想象的黑暗世界里。女王家的客厅根本就不是我想象中的魔鬼的殿堂,看不到成群的黑猫,也看不到沸腾的大锅。客厅里就只有一把椅子,一张沙发,一张小茶几,茶几上摆着几个小装饰品。墙边还有几座书架,上面摆满了书。墙上挂了几幅色彩鲜艳的裱框油画。我注意到其中一幅画:画中的人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黑人,闭着眼睛,那神情好像很痛苦,又好像很陶醉,头上戴着一顶荆棘冠。 我从来没看过黑人耶稣。眼前的景象令我感到震惊,也开启了我心灵的视野。原来,我的心灵是那么的需要光明。 这时候,月亮人忽然从里面的走廊出来了,走进客厅。第一次在这么近的距离看到他,我和妈妈都吓了一跳。他穿着一条黑色的背带裤,一件淡蓝色的衬衫,袖子往上卷。今天晚上他只有一只手戴着手表,而且他衬衫的领口里露出一件白色T恤的圆领,原先脖子上那条链子和镀金十字架都不见了。另外,他头上戴的也不是那顶高礼帽,而是一顶白色的羊毛帽。不过,他的脸还是一样从中间分成黑黄两色。他下巴上的白胡子直挺挺的,末端有点往上翘。他那双黑眼睛,眼角有鱼尾纹。他先看看我妈,然后再看看我。过了一会儿,他终于笑了,然后朝我们点点头。接着,他抬起手,用一根细瘦的手指指向走廊,叫我们往里面走。 时候到了,该进去见女王了。 “她身体不太舒服。”阿梅莉亚告诉我们,“帕里什医生开了不少维他命给她吃。” “应该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吧?”妈妈问。 “总是下雨,她肺部有点积水。天气太潮湿,她的肺受不了。不过,夏天到了,太阳一出来,她就会慢慢恢复了。” 我们走到一扇门口。月亮人弯腰帮我们打开门。我忽然闻到一股紫罗兰的香气,还有一丝淡淡的灰尘味。 阿梅莉亚先探头进去看了一下。“夫人,客人到了。” 我们听到房间里传来被褥窸窸窣窣的声音。“请进。”我们听到一个苍老的女人的声音,那声音有点颤抖,“请他们进来。” 妈妈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跨进房间。而我也只能跟进去,因为我的手臂被她紧紧抓住了。月亮人没有进房间。阿梅莉亚说:“要是你们需要什么东西,叫我一声。”说完她就轻轻关上了门。 女王就在我们面前了。 她坐在一张白铁框床上,背靠着一只绣花枕头,被子拉到胸口。她房间的墙上画满了绿叶,要不是因为房间里还有电扇细微的嗡嗡声,你会误以为自己站在一片热带森林里。床头柜上有一盏台灯,一沓书和杂志,还有一副金丝框眼镜,伸手就拿得到。 女王静静看着我们,看了好一会儿,而我们也看着她。在白床单的衬托下,她整个人显得更黑。她脸上满是皱纹,看起来很像那种作法用的人偶,被正中午的太阳晒得整个脸都皱了。我见过从冰库管子上落下来的霜花,她的头发比那种霜花还要白。她穿着一件蓝色的睡袍,睡袍的肩带挂在消瘦的肩上,锁骨异常突出。而且,她颧骨很高,仿佛尖锐得可以拿来削梨子。说真的,女王骨瘦如柴,头微微颤抖,整个人感觉很苍老。不过,她脸上有一个地方完全没有苍老的迹象。 她的眼睛。她那双绿眼睛。 而且,她的眼睛不是普通的绿色,而是一种晶莹剔透的碧绿,颜色就像泰山在电影里到处搜寻的那种翡翠宝石。她的眼睛炯炯有神,仿佛眼睛深处有火焰在缓缓燃烧。当你凝视着她的眼睛,你会感觉自己内心最深处仿佛开启了一扇门,感觉所有的秘密毫无保留地流泻而出。然而,你不但不会在乎,反而还会渴望这种感觉。我从来没看过这样的眼睛,而且后来,一辈子都没有再看到过。那种感觉有点可怕,但却又没办法移开视线,因为,她的眼睛实在太美了,看起来很像丛林里猛兽的眼睛,眼神时时刻刻充满警觉。 接着,女王忽然眨眨眼,满是皱纹的嘴角漾起一抹微笑,露出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分辨不出那是真的牙齿还是假牙。“你们两位看起来气色真好。”她的声音有点颤抖。 “谢谢你。”妈妈鼓起勇气开口了。 “你先生怎么没来呢?他不想来吗?” “呃……不是。他……他说他要听收音机转播的棒球赛。” “我看那是借口吧,麦克森太太?”她忽然扬了一下眉毛。 “我……不好意思,我不太懂。你是说……” “有些人很怕我。”女王说,“你不觉得这很荒唐吗?我都已经一百零六岁了,一个老太婆有什么好怕的?你看看我,躺在床上,连吃东西都要人伺候。麦克森太太,你爱你先生吗?” “是的。我很爱他。” “那很好。只要你心中有爱,坚定不移的爱,全心全意的爱,你就能够克服很多乱七八糟的人生难题。告诉你,要活到我这把年纪,你要摆平的麻烦事还多得很。”接着,她忽然转过头来看我。在她那满是皱纹的乌黑的脸上,那双绿眼睛更显得炯炯有神。她的眼神是如此奇妙,散发出一种慑人的光芒。“嗨,小朋友。”她对我说,“你有没有帮妈妈做家务?” “有……有啊。”我喉咙忽然哽住了,说得支支吾吾。 “你有没有帮妈妈洗盘子?有没有把房间整理干净?有没有帮妈妈打扫门廊?” “有……有啊。” “那就好。那天你在妮娜?卡斯蒂尔家里,看你用扫帚的本事还真不小,不过,我猜你在家里一定很少用,对不对?” 我咽了一大口唾液。这时我和妈妈都明白了,今天她为什么会找我们到这里来。 女王露出笑容。“真希望当时我也在现场,真的!” “妮娜告诉过你了吗?”妈妈问她。 “她告诉我了。而且,我也跟加文聊了很久。”她凝视着我,“小朋友,你救了加文的命。对我来说,那意义有多重大,你知道吗?”我摇摇头。“妮娜的妈妈是我很要好的朋友,所以,从某个角度来看,妮娜也可以算是我女儿。换句话说,加文也等于是我的孙子。这孩子以后会很有前途的。多亏了你,今天他还能好好地活着,不然前途再好也没用了。” “我只是……我只是怕被它吃掉。”我说。 她大笑起来。“它竟然被你用一根扫帚柄吓跑了。天啊!天啊!那个凶神,它本来打算从河里游出来享受大餐,没想到竟然被你用一根扫帚柄喂饱了,天啊!” “它吃掉了一只小狗。”我说。 “嗯,我知道。”这时女王忽然不笑了。她十指交叉在胸前,转头看着妈妈。“你帮了妮娜和她爸爸很大的忙,所以,只要你家里有什么东西坏了需要修理,随时打电话给莱特富特先生,他一定会帮你修好。另外,你儿子救了加文的命,所以,我也希望有机会能够好好答谢他,不过,当然必须先征求你的同意,可以吗?” “你不需要这么客气。” “绝对需要!”女王眼神忽然变得很凌厉。那一刻,我忽然想到,她年轻的时候一定很慓悍,“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答谢你的孩子。” “好吧。”妈妈完全屈服了。 “小朋友?”女王又转头过来看我了,“你想要什么?” 我想了一下。“什么都可以吗?”我问。 “当然有个限度。”妈妈立刻提醒我。 “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女王说。 我又想了一下,但我很快就想到了。“脚踏车。我想要一辆全新的脚踏车,没有别人骑过的。” “新脚踏车。”她点点头,“车头要有灯吗?” “好啊。” “要有喇叭吗?” “有当然更好。”我说。 “你希望车子可以骑很快吗?像美洲豹一样快,够不够?” “那太好了,”我越来越兴奋了,“当然好。” “那你就等着吧!等我起得了床,我马上就帮你准备。” “你对我们太好了。”妈妈说,“真是太谢谢你了。不过,我和科里他爸爸可以去店里取回来,这样应该就——” “店里没得买。”女王忽然打断她。 “不好意思,你是说……” “店里没得买。”说到这里,她发现妈妈还是不太懂她的意思,于是又继续说:“店里的脚踏车不够好,不够特别。小朋友,你想要的应该是一辆独一无二的脚踏车吧?” “我……有得骑我就很高兴了。” 女王又咯咯笑起来,“嗯,看不出来你还真有绅士风度。好吧,就这样,我会把莱特富特先生找来一起研究研究,看看他有什么好办法。这样可以吗?” 我说当然好,不过我还是一头雾水,不知道他们两个要怎么研究出一辆新脚踏车给我。 “来,过来一点。”女王对我说,“到我旁边来。” 妈妈放开我的手,于是我就走到床边。一靠近她,我清楚地看到她那碧绿的双眼有如两盏幽幽的神灯。 “除了骑脚踏车,你还喜欢做什么?” “我喜欢打棒球,喜欢看看书,喜欢写故事。” “写故事?”女王又扬起了眉毛,“上帝啊!上帝啊!没想到我们镇上出了个作家!” “科里一直都很喜欢看书。”妈妈说,“他喜欢写一些小故事,比如说牛仔故事,侦探故事,还有—— ” “还有怪兽的故事。”我说,“有时候会写。” “怪兽的故事?”女王说,“你是打算写老摩西的故事吗?” “有可能。” “你长大以后有没有打算写一本书?有没有想过,以后要为我们奇风镇,还有镇上所有的人写一个故事?” 我耸耸肩。“也许吧。” “来,眼睛看着我。”她说。于是我乖乖看着她。“仔细看。”她说。 这时候,奇怪的事发生了。她开始说话,可是就在她说话的同时,我们两个人中间忽然出现一道淡蓝色的光晕。她的眼睛仿佛散发出一种魔力,锁住了我的双眼,我根本无法移开视线。“从前,有人叫我怪物。”女王说,“甚至还有人用更可怕的字眼形容我。我在比你现在大一点的时候,就亲眼看到自己的妈妈被人杀害。那是一个女人,她忌妒我妈妈的天赋,于是就杀了她。我发过誓,无论追到天涯海角,一定要找到那个女人。她全身穿着红衣服,而且不管走到哪里,她肩上都会坐着一只猴子。那只猴子会告诉她很多肉眼看不到的东西。她叫红魔女。我已经追她追了一辈子。我曾经追她追到麻风村,我曾经划船穿越洪水淹没的地方。”隔着那道迷蒙闪烁的光晕,我凝视着她的脸。我发现她脸上的皱纹慢慢消失了,变得越来越年轻。“我亲眼看到过死去的人在走动,亲眼看到自己最要好的朋友长出鳞片,在地上爬。”她的脸越来越年轻,越来越漂亮,美得令人不敢逼视。“我曾经看过活死人,曾经当面咒骂撒旦,曾经在黑魔法的殿堂里跳舞。”这时候,她已经变成一位少女,一头黑色的长发,高高的颧骨,露出一种不可一世的表情。她眼中仿佛深藏着无数的记忆,眼神是如此凌厉慑人。“我已经活了一百辈子,一直到现在,我还活着。小朋友,你看到我了吗?” “看到了。”我听到自己的声音,但那声音仿佛好遥远好遥远。“我看到了。” 这时候,她散发出来的魔力忽然消失了。瞬间就消失了。片刻之前,我眼前看到的是一个美丽的少女,而转眼之间,她忽然又变回了原来的女王。一百零六岁的女王。她的眼神平静了下来,而我却激动得浑身发热。 “也许有一天,你会把我一生的故事写出来。”女王对我说。可是,她的口气不像鼓励,反而像在下命令。“好了,我有话要和你妈妈谈,你先到隔壁去找阿梅莉亚和查尔斯,好吗?” 我当然说好。我从妈妈旁边走过去,走向门口,两腿有点发软,衬衫领口全是汗。到了门口,我忽然想到一件事,于是立刻转身看着女王。“对不起,女士。”我鼓起勇气问她,“不知道你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帮我考好数学?我的意思是,魔法药水之类的东西?” “科里!”妈妈骂了我一声。 但女王却只是对我笑笑,然后说:“有啊,小朋友。等一下你去找阿梅莉亚,叫她拿十号药水给你。然后,你回到家就要开始用功,非常非常用功,用功到做梦都会梦到自己在算数学。”说着她伸出一根手指,“这样应该就会有效。” 于是我走出房间,关上门,迫不及待地想去试试神奇的魔法药水。 “什么是十号魔法药水?”妈妈问她。 “加了豆蔻香料的牛奶。”女王说,“我和阿梅莉亚研究出一大堆这种‘魔法药水’,碰到那些缺乏自信或是缺乏勇气的人,我就会拿给他们喝。” “这么说来,你用的法术就是这样而已吗?” “绝大多数。其实,只要给他们一把钥匙,他们自己就能够打开自己心里的锁。”女王歪了一下头,“不过,事实上确实还有另一种魔法。这就是我找你来的原因。” 妈妈忽然说不出话来。她一头雾水,不知道女王接下来要做什么。 “最近我一直做梦。”女王说,“睡觉的时候做梦,醒着的时候也做梦。事情有点不太对劲。另外一边出问题了。” “另外一边?” “死者的世界。”她说,“过了一条河,就会到那个世界。不过,我说的不是酋长河。我说的是一条又黑又宽的大河。我想,要不了多久,我自己也要过河了。到时候,当我回头看我们这边,我一定会大笑,然后说:‘原来如此!’” 妈妈摇摇头,听得一头雾水。 “出了很严重的问题。”女王又继续说,“我们的世界,还有死者的世界,两边都出了很严重的问题。那天,丹巴拉不肯吃我给它的东西,我就知道事情不太对劲了。詹娜?卫佛丹恩告诉我,复活节那天你们教堂里出现大黄蜂。这也是表示那边有东西在作怪。” “那只是大黄蜂。”妈妈说。 “对你来说那只是大黄蜂,但对我来说,那代表一种讯息,一种语言。那表示在另外那个世界里,有一个灵魂正遭受极大的痛苦。” “我不——” “不懂。对不对?”女王截住她的话头,“你当然不懂。有时候,连我自己也不太懂。不过,麦克森太太,我听得懂那种讯息,感受得到那种痛苦。那种语言我从小就懂了,而且会说。”女王朝床头桌伸出手,打开一个抽屉,拿出一张有横线的笔记,然后递给我妈妈。“你认得这是什么吗?” 妈妈仔细看了一下,发现那张纸上画了一个头:看起来像骷髅头,太阳穴上长出一对翅膀向后伸展。 “这是我在梦里看到的。我看到一个肩膀上有刺青的人。另外,我还看到两只手。那是另外一个人的手。他一只手上拿着一把缠着黑胶布的警棍——我们称之为‘碎骨锤’,另一只手上拿着一根铁丝。另外,我还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不过我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什么。我听到有人在惨叫,还有音乐声,很大声。” “音乐声?”妈妈忽然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冻结了。她一眼就认出了纸上画的那个长了翅膀的骷髅头。爸爸告诉过她,车里那具尸体上的刺青就是那样。 “那音乐声可能是有人在放唱片。”女王说,“也有可能是有人在弹钢琴,弹得很用力。我把这件事说给查尔斯听,他立刻就想到3月的时候,他在报上看到一则新闻,说有人看到一辆车掉进萨克森湖,车上有一个死人。我猜,现场那个目击者就是你先生,没错吧?” “没错。” “这张纸上的骷髅头和那件事有关系吗?” 妈妈深深吸了一口气,憋了好一会儿才吁出来。“对。”她说。 “我大概也猜得到。你先生晚上睡得好吗?” “不太好。他……他一直做梦。梦见萨克森湖,还有……还有车里那个人。” “你先生会做梦就是因为那个人的关系。他拼命想跟你先生联系。”女王说,“他想引起你先生的注意。而我刚好也同时接收到那个讯息,打个比方,就像是电话系统的合用线。” “讯息?”妈妈问她,“什么讯息?” “我还不知道。”女王说,“不过,我知道那种痛苦。那种痛苦强烈到足以把一个大男人逼疯。” 妈妈开始泪眼模糊了。“我……我没办法……我不……”她说话开始颤抖了,眼泪开始沿着脸颊滚下来。 “你把这张纸拿给他看,叫他来找我,如果他愿意的话,我想跟他谈一谈。你回去告诉他,说我在等他。” “他一定不肯来的。他怕你。” “你回去告诉他。”女王说,“要是不解决这个问题,他早晚会崩溃的。你回去告诉他,我是他的朋友。说不定我会是他这辈子最好的朋友。” 妈妈点点头,然后把那张纸折好,紧紧抓在手里。 “好了,把眼泪擦干。”女王对她说,“不要让孩子看到你这样子。”过了一会儿,妈妈慢慢平静下来了。女王似乎满意了,轻轻哼了一声,“这样才对。女人一哭就丑了。好了,你去告诉你们家的孩子,说他的新脚踏车我很快就会准备好。还有,你要盯着他好好念书。要是爸妈不盯紧一点,十号魔法药水喝再多也没用。” 妈妈跟女王道了谢,说她会叫我爸爸来找她,可是她不确定爸爸肯不肯来。“我会等他来。”女王说,“好好照顾自己,还有你的家人。” 然后,妈妈和我走出女王家,坐上车。我嘴角还残留着十号魔法药水的味道。我已经盘算好了,一回家就要把数学课本撕掉。 我们开车离开布鲁顿区。酋长河静静奔流。树林间,晚风轻拂。家家户户窗口透出灯光,大家都已经吃过晚饭了。此刻,我脑海中缠绕着两样东西:那位美得令人不敢逼视的少女,还有她的绿眼睛。另外,就是那辆有头灯、有喇叭的新脚踏车。 而妈妈则是一直在想车子里的那个人。那个人已经陈尸在萨克森湖底,然而,他的灵魂却一直在纠缠我爸爸。爸爸总是梦见他,而女王也同样梦见他。 夏天快到了,大地散发出忍冬花和紫罗兰的清香。那是夏天的气息。 而奇风镇的某个角落里,有人正在弹钢琴。 第二部 天使与魔鬼的夏季 学期最后一天 滴答……滴答……滴答 不管月历上是怎么计算的,对我来说,学期结束那天,才是夏季开始的第一天。天气越来越热,白天的时间越来越长。大地一片青翠,天空清朗剔透,淡淡的云轻柔如棉絮。咄咄逼人的热浪一阵阵随风飘散,仿佛在向我们示威,提醒我们夏天快来了。棒球场的草皮都已经修剪整齐,重新画上白线。另外,游泳池也已经重新粉刷过,放满了水。塞尔玛?内维尔太太是我们班的导师。期末考的煎熬已经结束了,大家排排坐在教室里听内维尔老师的精神讲话。她说,我们就像一棵棵的小树,这一年来,在知识的灌溉下,我们渐渐茁壮成长。我们听着她催眠般的声音,眼睛盯着墙上的时钟。 滴答……滴答……滴答 我坐在座位上,耳朵听着老师的长篇大论,心里却暗暗祈祷她赶快结束。我脑子里塞了太多金玉良言,真希望能够把脑袋打开,把那些金玉良言倒出来,让它们在灿烂的夏日里随风飘散。只可惜,在下课铃响之前,我们还是内维尔老师的囚犯。我们只能乖乖坐在那里忍受煎熬,等待时间之神来解救我们。说不定时间之神会像电视里的原野奇侠一样,在夕阳余晖中出现在远处的山巅上。 滴答……滴答……滴答 求上帝赦免我们。 从教室四四方方的窗口望出去,外面那辽阔的世界正等着我们。在这个1964年的夏天,我和我那几个死党将会有什么样惊心动魄的冒险奇遇呢?我不知道,不过,我可以确定的是,这将会是一个漫长而悠缓的夏天。当太阳渐渐隐没在天际,当夜幕渐渐笼罩大地,我们将会听到此起彼伏的蝉鸣声,看到漫天飞舞的萤火虫,而且,更重要的是,不用再做功课了。噢,那真是无限美好的夏日时光。我数学及格了(想知道我考了几分吗?偷偷告诉你,学期平均负C),总算逃过了暑期辅导的厄运。不过,当我们在那自由的天地尽情奔驰的时候,我们也不会忘记为那些没有逃过暑期辅导的苦难同学默哀三分钟,因为,我们的好兄弟本去年就没有逃过厄运。对他们来说,那种感觉仿佛就像时间静止了,他们跳过了生命中的这段夏日时光,只可惜,他们并没有因此变得比较年轻。 滴答……滴答……滴答 时间是最无情的。 我听到走廊那边传来一阵骚动,接着,有人开始大笑大叫。听得出来,那是一种纯然的快乐,沸腾的喜悦。看样子,别班的老师决定提早放学了。我心里忽然觉得很不是滋味。只可惜,戴着助听器的内维尔老师仿佛听不到门外惊天动地的喧闹声,继续说她的。她应该已经有六十岁了,一头橘色的头发。我忽然觉得,她根本就不想放我们走。她想把我们留在教室里,越久越好。而且,说不定那并不是因为她比别的老师严格,而是因为她太寂寞,家里只有她孤零零的一个人。一个人,又怎能体会得到夏日时光的美妙? “暑假期间,希望各位同学要记得多到图书馆去借书。”内维尔老师的声音听起来很慈祥,不过,万一惹毛了她,她爆发出来的怒火绝对比国庆节的烟火还壮观。“希望大家不要因为放暑假了就不读书了。大脑不用是会退化的,所以,在9月开学之前,大家还是要尽量多用头脑--” 铃铃铃铃铃铃--! 全班同学立刻像蚱蜢一样跳起来。 “等一下等一下,”老师说,“再等一下。还没下课。” 噢,真要命!那一刹那,我忽然想到,说不定内维尔老师有某种不为人知的黑暗面,比如说,抓苍蝇来扯掉翅膀。 “出教室不要争先恐后,要有规矩。”她大声说,“大家排好队一个一个出去。奥尔科特,你来带队。” 嗯,虽然慢了一点,但最起码大家一个个出去了。后来,教室里的同学都走光了,我是最后一个。我听到走廊里回荡着一阵阵的笑声。这时候,我忽然听到内维尔老师在背后叫了我一声:“科里?麦克森,麻烦你过来一下。” 我只好乖乖走到她桌子前面。内维尔老师对我笑了一下,“你数学考及格了,应该很开心吧?” “是的。” “要是你这整个学年都这么用功,说不定拿得到奖学金。” “我知道。”我还想到,要是去年秋天开学的时候就喝了十号魔法药水,那该有多好。 教室里已经没有别人了,走廊上回荡的喧闹声也渐渐变得遥远。空气中飘散着粉笔灰的味道,餐厅的辣椒味,还有削铅笔机里的碎屑的味道。我感觉得到,幽灵已经开始在教室里聚集了。 “你很喜欢写文章,对不对?”内维尔老师的目光隔着眼镜凝视着我。 “还挺喜欢的。” “你的作文是全班最好的,拼字课的成绩也是全班最高的。我忽然想到,不知道今年你有没有打算参加比赛?” “比赛?” “写作竞赛。”她说,“每年8月,文艺委员会都会举办写作竞赛。” 我根本没想过。文艺委员会的主席是格罗夫?迪安先生和伊夫琳?普拉斯摩太太,写作竞赛就是他们出钱赞助的,竞赛项目包括散文和小说。得奖者会拿到一面奖牌,并且会应邀在图书馆的午餐会上当众宣读他们的作品。问题是,我写的故事,不是妖魔鬼怪,牛仔侦探,就是外星怪物,这种东西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得奖的东西。那些都只是写给我自己看的,自得其乐。 “你真的应该好好考虑去参加比赛。”内维尔老师继续说,“你很有写作的天分。” 我耸耸肩。老师忽然把你当成是大人,用一种对等的姿态跟你说话,我觉得有点不自在。 “那么,祝你暑假愉快。”内维尔老师说。我忽然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可以走了。 那一刹那,我兴奋得心脏差点从嘴里跳出来。我立刻说:“谢谢你!”然后立刻转身往门口冲过去。到了门口的那一刹那,我回头看了内维尔老师一眼。她坐在办公桌后面,而桌面上看不到考卷,也看不到半本书。她已经不需要再改考卷,也不需要再看教科书准备讲课的材料。她桌上空荡荡的,除了一个削铅笔机,一片吸墨纸板,就只剩下一个红苹果。那是葆拉?厄斯金拿来给她的。阳光从窗口透进来,照在内维尔老师身上,而她慢慢伸手拿起那个苹果。看着眼前的景象,我忽然觉得很像是在看电影里的慢动作。空荡荡的教室里,那张桌子上刻满了历届毕业生姓名的缩写。一代又一代的学生都曾经是这间教室的过客,从这里走向他们未来的人生。内维尔老师愣愣地看着窗外,那一刹那,我忽然觉得她看起来很苍老。 “老师,祝你暑假愉快。”我站在门口对她说。【最快最全的小说文库,尽在就爱读书 www.92to.com/book】 第 4 页 最快最全的小说文库,尽在就爱读书 www.92to.com/book “再见。”她微微一笑。 我沿着走廊一路横冲直撞,手上没有拿书,而数字、等号、历史年代,学校里的一切都被我抛到脑后。我奔向金黄灿烂的阳光。暑假开始了。 问题是,我还是少了一辆脚踏车。自从那天和妈妈去找过女王之后,到现在已经三个星期了,我一直求妈妈打电话给她,可是妈妈叫我要有耐性一点,等女王准备好了,我的新脚踏车自然就会出现,急也没有用。有一次我听到爸妈谈起女王的事。那天一大早,天都还没亮,他们坐在门廊上谈了好久。我是无意间偷听到的。我听到爸爸说:“我才不管她梦见什么。反正我不去。”有时候我半夜醒过来,总是会听到爸爸边睡边哭,然后妈妈在一旁拼命安抚他。我隐隐约约听到他说了一些话,像是“……在湖里面……”,或是“……那里面好黑……”。我心里明白,这些东西已经像水蛭一样缠在他内心深处。有几次吃晚饭的时候,我注意到爸爸东西都没吃完就把盘子推开。他好像忘了平常他总是教训我:“科里,把盘子里的东西吃干净,你别忘了,在印度还有多少小孩子没饭吃。”他越来越瘦,每次穿上送奶员的制服,他的腰带都必须扣到最后一个洞眼才绑得紧。他的脸越来越瘦削,颧骨越来越突出,眼眶深陷。他整天听收音机的棒球转播,要不然就是看电视上的现场转播。有时候,他会坐在那把他心爱的休闲椅上张开嘴呼呼大睡,可是就算在睡觉,他脸上还是露出一种畏惧的表情。 我越来越担心他了。 我觉得我明白是什么东西在吞噬我爸爸的心。那并不单纯只是因为他亲眼目睹死人,也不是因为那个人是被谋杀的,毕竟,那并不是奇风镇第一次出现谋杀案。尽管我们这里难得碰到这种案子,但终究不是第一次了。我认为,令爸爸内心饱受折磨的,是那种残酷冷血的行径,那种恶毒。爸爸算是一个聪明人,很多东西他都懂。在日常生活的范围内,他通常都很快就能够判断是非对错。而且,他说话算话,言出必行。只不过,在某些事情上,他却显得过度天真。我觉得他好像不相信奇风镇上会有邪恶的人。没想到,他竟然亲眼看到一个人被严刑拷打,活活勒死,两手被铐在方向盘上,而且还没办法用基督教的仪式好好安葬,灵魂永远不得安息。更可怕的是,这种事竟然发生在他出生长大的故乡。这才是最令他感到痛心的。他内心受到太深的创伤,已经没办法靠自己的力量复原了。另外,也可能是因为那位被人谋杀的死者到现在还查不到身份,而且,尽管艾默里警长已经查遍了全国各地,却没有半个人回报失踪人口。仿佛那个人从来不曾存在过。 “他一定有个身份。”有一天晚上我隔着墙壁听到爸爸对妈妈说,“难道他没有妻儿吗?难道他没有兄弟姐妹吗?难道他没有父母吗?老天,丽贝卡,他一定有个身份,他一定有个名字!他到底是谁?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这就是警长该去查的。” “J.T.不可能查得到。他早就放弃了!” “汤姆,我还是觉得你应该去找女王。” “不要。” “为什么?她画的那张图你不是也看到了吗?你心里很清楚,那跟你看到的刺青一模一样。你最起码可以去找她谈一谈,不是吗?” “因为--”他迟疑了一下,我感觉得出来他在考虑该怎么回答,“因为我不相信她那种法术。这就是为什么。那是骗人的东西。她一定在报上看到过刺青的事。” “你明知道报上根本就没有报道得那么详细。而且她说她听到有人在讲话,听到有人在弹钢琴,而且她看到一双手。去吧,汤姆,去找她谈一谈。求你去一趟,好不好?” “我不觉得她能告诉我什么。”爸爸还是很强硬,“而且,我也不想听。” 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然而,那个沉冤湖底的无名幽灵依然在梦中纠缠着我爸爸。 不过,在这夏日开始的第一天,我没有去想这些,也没有去想老摩西,没有去想午夜梦娜,没有去想那个帽子上有绿羽毛的人。我只想去找我那群死党,想跟他们一起庆祝夏天的来临。这是我们一年一度的盛典。 我从学校一路跑回家,叛徒早就在门廊上等我了。我跟妈妈说我要出去一下,很快就回来,然后我就朝我们家后面那片森林跑过去,叛徒跟在我后面。森林里苍翠蓊郁,温煦的风轻拂过树梢,枝叶随风摇曳,阳光灿烂遍洒林间。我沿着那条小径往森林里面跑,叛徒偶尔会跑到旁边去追松鼠,而松鼠总是一溜烟就蹿到树上去。大约十分钟后,我终于跑出了森林,来到一片草地。那片草地坐落在起伏的山腰上,而山底下,我们的奇风镇一览无遗。我那几个死党都已经到了。他们都是骑脚踏车来的,而且他们的狗也都跟来了。约翰尼带着他的红酋长,本带着他的南哥,而戴维?雷则是带着他那只身上有黄白斑点的巴弟。 山上风比较强,仿佛龙卷风绕着这片草地盘旋,仿佛随着快乐的夏日回旋起舞。“我们终于熬过来了!”戴维?雷大喊,“放暑假了!” “放暑假了!”本一边大喊一边像白痴一样绕圈子跳来跳去。南哥在他旁边猛吠。 而约翰尼却只是淡淡笑着,眺望着底下的奇风镇。阳光照在他脸上。 “你准备好了吗?”本问我。 “准备好了。”我说。我心跳越来越快了。 “大家都准备好了吗?”本大叫了一声。 我们都准备好了。 “好,我们走!夏天开始了!”本开始绕着草地边缘奔跑起来,南哥跟在他后面。我也开始跟在他后面跑,而叛徒也跟在我后面。我跑的时候忽左忽右,它也跟着忽左忽右。约翰尼和戴维?雷也跟在我后面开始跑,他们的狗也一前一后地跑过那片草地,边跑边互相咬来咬去。 我们越跑越快,越跑越快。一开始,我们迎风奔驰,可是后来,我们越跑越快,于是,渐渐的,风落到我们后面了。我们跑得比风还快,风追不上了。我们绕着草地尽情狂奔。草地四周环绕着松树、橡树交织的森林,强劲的风在林间呼啸。“再快一点!再快一点!”约翰尼大喊。他的脚有点畸形,跑起来一跛一跛的,“一定要再快一点!” 于是,我们迎着风一直跑,到后来,我们仿佛开始迎风翱翔起来。小狗跟在我们旁边跑,兴奋得边跑边吠。阳光照在酋长河上,河面波光粼粼,天空碧蓝如洗。我们大口大口呼吸,夏天的热气充满了我们的胸膛。 时候到了。大家都知道时候到了。 “本先上去!”我大喊,“他准备好了!他快要--” 这时本忽然大叫了一声,一对翅膀忽然从他肩胛骨的位置穿破衬衫伸展开来。 “你们看,他的翅膀越来越大了!”我大声说,“颜色跟他的头发一样,而且,他伸展翅膀的动作好像有点笨拙,一定是太久没用了。不过,哇!你们看!他开始拍翅膀了,你们看!你们看!” 本两只脚慢慢离开地面了。他双翅不断挥舞,越飞越高。 “本!等一下!”我叫道,“南哥也要跟你一起飞!你等它一下!” 这时候,南哥的翅膀也伸出来了。它有点紧张,吠个不停,接着,它也跟在主人后面飞起来了。“快点,南哥!”本大叫,“我们走!” “戴维?雷!”我大喊,“你感觉到了吗?” 我知道他很想飞,他真的很想。可是我感觉得到,他还没准备好。“约翰尼!”我大叫,“你可以准备飞了!” 约翰尼的肩头已经伸出翅膀。他的翅膀是黑色的,闪闪发亮。渐渐地,他飞上去了,红酋长也跟在他旁边飞上去了。我抬头看看本,看到他已经飞到五米高了,整个人看起来很像一只胖胖的老鹰。“戴维?雷!本已经飞上去了!你看看他!喂,本,你叫一下戴维?雷!” “赶快飞上来啊,戴维?雷!”本大喊,然后在半空中翻滚了一圈。“这风很棒!” “我准备好了!”戴维?雷大叫一声,然后咬紧牙关。“我准备好了!科里,带我上去!” “你的翅膀已经快伸出来了,你感觉到了吗?哇,我看到了!看到了!快伸出来了!你看!伸出来了!翅膀伸出来了!” “我感觉到了!我感觉到了!”戴维?雷咧开嘴笑起来,满头大汗。他开始挥舞那双红褐色的翅膀,开始慢慢往上升,那动作有点像游泳。我知道戴维?雷不怕飞,不过,今年夏天他是第一次跟我们到这里来,他只是有点怕从地面上飞起来那一刹那的感觉。“你看,巴弟也跟在你后面飞起来了!”我大叫了一声。巴弟展开那对黄白斑点相间的翅膀凌空飞起。它的动作也有点像划水。 这时候,我自己的肩头忽然伸出两只翅膀,乍看之下很像一对棕色的旗帜。翅膀穿破我的衬衫,迫不及待地想迎风翱翔。我感受到一种极度奔放的自由,全身突然变得轻飘飘的,开始悬浮起来。那种感觉,仿佛好不容易等到夏天,公共游泳池终于开放了,而你迫不及待地跳下去。在那短暂的片刻,我忽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惊慌,那种感觉就像第一天跳下水。自从去年8月过后,我的翅膀一直紧紧蛰伏在体内。万圣节那天,感恩节那天,圣诞节那几天,还有复活节那几天,我都感觉到翅膀在我体内抖动,不过,也仅止于抖动。它们一直静静等待这一天。此刻,我感觉翅膀有点沉重,有点笨拙。 我很好奇,翅膀怎么能自己感应到风。自从几年前我们开始这项仪式之后,每年夏天的此刻,我都忍不住会觉得好奇。接着,我的翅膀迎风鼓胀起来,那一刹那,我立刻感受到翅膀是多么强而有力。一开始,翅膀抖了一下,感觉仿佛打了个喷嚏。接着,翅膀挥了第二下,那动作开始变得更有规律,更有力。到了第三下,那挥舞的姿态已经美得像一首诗。我的翅膀开始迎风上升了。“我飞起来了!”我大喊。我开始慢慢上升,而我那几个死党和他们的狗已经在蔚蓝的天空翱翔了。 接着,我忽然听到一声熟悉的狗吠,就在我后面。我转头一看,看到叛徒伸出一对白色的翅膀,紧紧跟在我后面。我猛拍翅膀往上飞,跟着飞往那群朋友后面。本在最前面,飞得最高。“本,不要飞那么快!”我警告他。但他还是越飞越高,已经飞到二十米高了。想到他在地面的世界里吃了那么多苦头,我忽然觉得他比谁都有资格自由飞翔。南哥和巴弟在半空中绕着大圈子,绕了一圈又一圈,没多久,叛徒也飞过去跟它们玩在一起。叛徒吠个不停,因为它们肯跟它一起玩,它很开心。至于红酋长呢,它就像它的主人约翰尼一样喜欢独来独往。接着,叛徒忽然在半空中绕了一个大圆弧,飞到我旁边,伸出舌头在我脸上舔了一下。我伸手搂住它的脖子,然后跟它一起飞过树梢。 戴维?雷已经不害怕了。他像乌鸦一样呱呱叫了几声,接着,他头忽然往下一沉,两手紧贴在身旁,整个人像彗星一样往地面俯冲,放声大笑。他肩上的翅膀向后伸展,脸上的肌肉在强风的冲击下扭曲变形。“赶快往上飞!戴维?雷!赶快往上飞!”我大喊。他像流星一样从我旁边飞过去,巴弟紧紧跟在他后面。“赶快往上飞!” 可是戴维?雷还是一直朝底下绿色的森林俯冲。就在快要撞击到森林那一刻,他的翅膀忽然展开,仿佛一面美丽的扇子,飞行路线在树梢上方一个急转弯,整个人开始平飞。那一刹那,他几乎已经碰触到松树梢上的针叶了。戴维?雷掠过森林的树梢,兴奋得大吼大叫。可是巴弟却先撞到了几根树枝,然后才飞升起来。它飞上来的时候,发出阵阵低吼。树上的松鼠大概被它吓坏了。 我一直往上飞,朝本飞过去。约翰尼飞得很慢,在半空中绕着8字形,绕了一次又一次。叛徒和南哥在十八米高的半空中飞来飞去,互相追逐。本对我笑了一下。他满头都是汗,衬衫也湿透了,衬衫下摆露在外面。“科里!”他大叫,“你看!”接着他忽然两手抱住肚子,两腿缩到胸前,整个人像炮弹一样往下飞。后来,快接近地面的时候,他学戴维?雷一样展开翅膀减速,可是就在这时候,情况有点不太对劲。他一边的翅膀伸展不开。本立刻大叫起来。他知道自己碰到麻烦了。他开始在半空中翻跟斗,双手拼命挥舞。“我快掉下去了!”本边叫边祈祷。 接着,他肚子撞上了树梢。 “你没事吧?”戴维?雷问他。 “你还好吗?”我也问他。 约翰尼也立刻停下来。南哥立刻跑到主人身边,舔了一下本的脸。本坐起来,抬起手肘让我们看。他手肘破皮了。“哇,”他呻吟了一声,“有点痛呢。”伤口有点流血。 “哼,谁叫你冲那么快!”戴维?雷骂了他一句,“笨蛋!” “我没事啦。真的。”本慢慢站起来,“我们还没飞过瘾吧,对不对,科里?” 他又可以开始了。于是我又开始往前跑,两只手臂往两边伸开。他们几个也伸开双臂,跟在我旁边一起跑。风一阵阵迎面吹来。“戴维?雷刚刚到了二十米的高度。”我说,“巴弟也跟他一样。约翰尼在十八米的高度划了一个8字形。来,本!不要赖在树林里,到这里来!” 本慢慢飞上来,头发上全是针叶。他咧开嘴对我笑了一下。 夏季的第一天永远是那么美好。 “大家跟我来,往这边飞!”戴维?雷大叫了一声,开始往奇风镇飞过去。我跟在他后面。我的翅膀认得那几条蓝色的路。 炽热的阳光照在我们背后。放眼望去,底下奇风镇的房子像一栋栋的玩具房子,街道看起来像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线,车子看起来像五角商店卖的那种火柴盒小汽车。我们一路飞过蜿蜒波光粼粼的酋长河,飞过石像桥,飞过废弃的铁路高架桥。我看到几个渔夫在河上划船。要是老摩西忽然心血来潮去吃他们的钓饵,他们恐怕就没心情气定神闲地坐在那边钓鲶鱼了。 我们和几只狗在地面上投映出小小的影子。影子在地面上快速移动。我们飞过萨克森湖深棕色的椭圆形湖面。这时一阵强风迎面而来,我展翅乘风飞到二十米的高空。我不喜欢那个湖。我会想到在那漆黑的湖底,有一具尸体正在慢慢腐烂。戴维?雷忽然又往下俯冲,冲到距离湖面两三米的高度。我觉得他最好还是小心一点,因为,万一翅膀打湿了,他就必须等到翅膀干了才能再飞。接着,他又俯冲了一次,于是我们大家都跟着他往下飞,飞过萨克森湖,飞过更远处绿油油的森林和土黄色的田地。 “科里,我们现在在哪里?”戴维?雷问我。 我说:“我们快到……” 罗宾斯空军基地。那是一大片辽阔的平地,四周环绕着森林。我伸手指向一架战斗机。那架战斗机正朝那片平地飞过去,准备降落。那片平地再过去,是一片投弹训练靶场。镇上的人都没去过。就连我们这些长了翅膀的孩子也没去过。那里的地面上树立了很多人形标靶,专门给战斗机的飞行员练习射击,练习投弹。有时候,他们会投实弹,那种惊天动地的爆震,就连奇风镇的窗户都会摇晃。空军基地是我们活动范围的边界。我们在蔚蓝的天空回旋掉头,开始飞回我们的家。我们又飞过田地,飞过森林,飞过湖面,飞过河面,飞过一栋栋的房子上空。 我绕着我家上空盘旋了一会儿,叛徒跟在我旁边。我那几个死党也都各自到他们家上空盘旋,他们的狗都兴奋得吠个不停。我忽然体会到,在四周那辽阔世界的衬托下,我的家是那么的渺小。从这个高度,我可以看到长长的公路不断向四方延伸,一路延伸到天际。 公路上,卡车和小轿车来来去去,各自奔向不知名的远方。流浪的渴望也是夏日的一部分。我感觉得到。我忽然想到,不知道有一天我会不会沿着那些公路奔向不知名的远方?如果有一天我真的上路了,我会去什么地方?接着我也想到,要是这时候爸妈忽然走到屋外,看到地上有我和叛徒的影子,会不会抬头来看我们?我很好奇,不知道他们究竟知不知道他们的儿子会飞。 我飞到坡顶上的坦普尔街,绕着撒克斯特家豪宅的烟囱和高塔盘旋了一圈,然后又飞回那几个死党旁边。这时候,我们都累了,快飞不动了,于是我们慢慢飞向那片空地。 我们又绕了几圈,然后一个接着一个降落到地面上,仿佛叶子一片片飘落。脚落到地面上的那一刹那,我感到轻微的震动。我继续往前跑了一下,让翅膀和身体适应回到地面的感觉。没多久,大家都落回到地面上,绕着那片空地跑了一阵子,狗也跟在后面跑。一开始的感觉是风迎面扑来,但没多久,速度慢下来了,开始觉得风从背后吹过来。我们的翅膀已经缩回到肩胛骨底下,而那几只狗的翅膀也都缩回去了,身体表面又回复到平常的皮毛--白色的,棕色的,红色的,还有黄白双色斑点的。而我们衬衫上的破洞也奇迹似的恢复了原状,我们的妈妈绝不会发现衣服曾经破过。我们都满身大汗,湿透的脸上和手臂上闪闪发亮。此刻,既然都已经回到地面上站稳了,我们都停下脚步,倒在草地上,累得气喘吁吁。 几只狗立刻扑到我们身上,拼命舔我们的脸。这个夏天的飞行仪式终于完成了。 那种兴奋的感觉慢慢消退了,大家慢慢平静下来,于是,我们围成一圈坐在草地上聊天。大家开始聊起今年夏天要做什么。好玩的事情太多了,可以做的事太多了,一个夏天怎么够呢?不过,大家一致认定,有一件事是非做不可的:露营。非去不可。 该回家了。本第一个跳上脚踏车骑走了,南哥跟在他后面。“大家再见了!”他转头对我们说:“回头见。”接着戴维?雷也跳上脚踏车骑走了,可是巴弟却跑去追一只兔子。他也转头对我们说:“大伙儿回头见!”约翰尼骑上脚踏车走了,红酋长乖乖跟在他旁边。我对他挥挥手。“再见了兄弟!”我在后面大喊。 然后我慢慢走回家。半路上我丢了几颗松果给叛徒追。后来它发现了一个蛇洞,立刻狂吠起来,我趁那条蛇还没有冲出来之前赶紧把它拖走。那蛇洞很大。 回到家,我慢慢走到厨房。妈妈一看到我,立刻目瞪口呆。“怎么搞的,看你浑身都湿透了!”她说,“你刚刚干什么去了?” 我耸耸肩,然后伸手去拿那壶冰柠檬汁。 “没什么啊。”我说。 理发厅里的神枪手 “头顶不要剪太短,两边剃短一点,这样可以吗,汤姆?” “这样可以。” “知道了。” 每次佩里?多拉尔先生给客人理发之前,一定会先来上这么一段开场白。他是商店街一元理发厅的老板。不管你告诉他要怎么剪,他剪出来的永远都是他的招牌发型:头顶不要剪太短,两边剃短一点。当然,现在我说的可不是他那种招牌发型,而是真正的“理发”了。一块五毛钱,你会得到真正贵宾级的待遇。他会在你脖子上围上一条蓝色镶边的罩袍,然后用剪刀慢慢剪,用推剪修边,接着在你脖子后面涂上热热的肥皂泡,用锋利的剃刀剃掉上面的细毛。最后,他还会从那些神秘的瓶子里倒出很多发蜡帮你抹上。我说的“神秘的瓶子”,是理发椅上方那个架子上摆的各种牌子的瓶瓶罐罐。每次到多拉尔先生店里去理头发,我都会注意到那些瓶子里的液体都是半满的,而且每次看,瓶子里那些液体始终维持在同样的高度,没有变多也没有变少。而每次理完发之后,准确地说是“剃光”之后,多拉尔先生会把你身上的罩袍拿掉,然后用一把刷子把你衣领上的头发刷干净。那根刷子的毛感觉好粗,仿佛是用猪鬃做成的。接着,多拉尔先生会请客人吃东西。最上面那个架子上摆了一罐花生糖,那是大人吃的。至于小孩子,则是有各种不同口味的棒棒糖可以选择--柠檬的,葡萄的,樱桃的。 “天气真热啊。”多拉尔先生用一把梳子撩起爸爸的头发,剪掉发梢。 “真是热。” “不过,还没有热到破纪录。1936年的今天,气温热到摄氏三十九度。” “1927年的今天热到摄氏四十度!”理发厅后面的欧文突然插嘴。理发厅后面常常有一群狂热的棋迷聚在那边下西洋棋,头顶的风扇正好把那里吹得最凉快,我们这位上了年纪的欧文?凯斯科特先生就是代表人物。常常可以看到他和爵士人加布里埃尔?杰克逊两个人在那里捉对厮杀。老欧文满脸都是皱纹和老人斑,整张脸看起来很像某个奇怪国家的地图。他眼睛又细又长,手指头很长,乳白色的头发披散到肩上。对多拉尔先生来说,帮老欧文理头发肯定是一种酷刑。至于那位加布里埃尔?杰克逊先生,他是一位修鞋匠,他的小铺子就在理发厅后面。他是黑人,一头铁灰色的头发,肚子很大,留着小胡子。爸爸告诉过我,加布里埃尔之所以会有爵士人这个绰号,主要是因为他会吹竖笛,不过,只要他一吹起竖笛,连死人都会吓醒。杰克逊先生把他那根宝贝竖笛收在一只黑色盒子里,片刻不离身。 “到了7月还会更热。”杰克逊先生说。他手上拿着一颗棋子,正在考虑要怎么下。“欧文,你已经打算要将我军了吗?” “还早呢,杰克逊先生。” “噢,你这个狡猾的老狐狸!”爵士人已经发现,我们这位老欧文不动声色地下了一步看似简单的棋,其实已经布下一个致命的天罗地网。“看样子,你是打算把我生吞活剥,连骨头都不剩,是不是?哼,我骨头硬得很,你不怕咬断牙齿吗?”于是他下了一步棋,危机立刻解除了。 多拉尔先生身材矮矮壮壮,那张脸看起来活像斗牛犬。他那灰色的眉毛又粗又浓,而且像杂草一样东翘西翘,头发剃得很短,几乎快变成光头了。他简直是奇风镇上的活百科全书,无所不知。你随便在路上挑一个人,他可以立刻告诉你那个人的祖宗八代,如数家珍。为什么呢?因为过去这二十几年来,他是奇风镇上唯一的理发师。二十几年来,他每天听客人东家长西家短,奇风镇上任何芝麻绿豆大的小事都逃不过他的耳朵。所以,只要哪天你有时间到他店里坐坐,不管你想听什么他都可以告诉你,巨细靡遗。另外,他还收藏了数不清的漫画书,《鱼猎杂志》,《体育画报》。而且,戴维?雷偷偷告诉我,理发店后面还藏了一整箱的成人杂志,不过,当然他只会拿给大人看。 “科里,”多拉尔先生边给我爸爸剪头发边问我,“你见过那个刚搬来的孩子没有?” “没有啊。什么刚搬来的孩子?”我根本不知道有谁刚搬来。 “昨天他爸爸到我店里来剪头发。他发质不错,不过太卷了,差点毁了我的宝贝剪刀。”咔嚓、咔嚓、咔嚓。“他们上个星期刚搬来的。” “有人租了山塔克街和格林霍尔街路口转角那栋房子。就是他们吗?”爸爸问。 “没错,就是他们。他们姓科理斯,人挺好的,他们一家人发质都不错。” “那位科理斯先生是做哪一行的?” “推销员。”多拉尔先生说,“给亚特兰大一家公司推销衬衫。那孩子比科里小了一两岁。我把他放到那匹马上,他动都没动半下。” 多拉尔先生说的马,是从报废的旋转木马台上拆下来的一匹玩具马。多拉尔先生把那匹马固定在理发椅旁边的地上。只有小小孩可以坐在那匹马上让多拉尔先生给他理头发。有时候我甚至偷偷有点渴望有机会再坐上去,把两只脚放在马镫上。不过,科理斯家那小孩只比我小一两岁,竟然吵着要坐那匹马,我猜,他铁定是个娘娘腔。 “那位科理斯先生看起来是个很正派的人。”多拉尔先生手上那把剪刀在我爸爸头上游走。“不过,他不太爱讲话。我是觉得有点奇怪,这么害羞的人,怎么干得了推销员。这一行不是普通人做得来的。” “那还用说。”爸爸说。 “我有一种感觉,那位科理斯先生好像经常搬家。他告诉我他们一家人住过哪些地方,不过话说回来,推销员嘛,公司叫你去哪里你就得去哪里,不是吗?” “那我可吃不消。”爸爸说,“再怎么样人都得有个根。”多拉尔先生点点头,没有再往下说。接着,他又转移话题了。多拉尔先生变换话题速度之快,有如在海边捡贝壳的小男孩,永远都在等下一颗更漂亮的。“一点都没错。”他说,“要是什么‘披头士’那几个小鬼到我店里来,我跟你保证,他们走出去的时候就会像个男人样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披头散发娘娘腔似的。”他忽然皱起眉头,接着又转移话题了,“共产党说他们要来解放我们,看样子,趁现在我们还有办法的时候,一定要挡住他们,否则,一旦让他们踏上我们这个国家,那就完了。让我们的年轻人到他们那边去把他们打得稀巴烂……我说的是那个到处都是竹子的地方。” “越南。”爸爸说。 “对了。就是那里。到他们那里去宰了那些兔崽子,那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多拉尔先生的剪刀咔嚓咔嚓越剪越快。接着,多拉尔先生又想到了新的话题。“汤姆,沉到萨克森湖底那个人到底是谁,J.T.查到了没有?” 我看着爸爸的脸。他面无表情,但我感觉得到这问题刺激到他了。“还没。他根本没去查。” “他很可能是政府派来的。”爵士人忽然说,“可能是来查私酒的。我想,他铁定是被布莱洛克那家子干掉的。” “斯卡利先生也是这么说。”爸爸说。 “没有人不知道,布莱洛克那一家子都是天杀的凶神恶煞。”多拉尔先生放下剪刀,拿起推剪,准备帮爸爸修鬓角。“冤死鬼绝对不止湖底那一个。” “什么意思?” “西姆?西尔斯跟那一家子最小的那个叫唐尼的买过威士忌,噢--”多拉尔先生忽然转过头来瞄我一眼,“讲这个没关系吧?” “没关系。”爸爸对他说,“尽管说没关系。” “呃,这是西姆亲口告诉我的。所以我猜,他大概知道真相。总之,唐尼?布莱洛克卖过私酒给西姆,后来,西姆告诉我说,有一天晚上,对了,那天晚上好像有一块陨石掉到联合镇和我们奇风镇中间。反正,就是那天晚上,他和唐尼两个人跑到森林里去喝酒了。结果,两个人都喝多了,唐尼就跟他说了一些事。” “一些事?”爸爸继续追问,“什么事?” “唐尼告诉西姆,说他杀了一个人。”多拉尔先生说,“不过,他并没有告诉他为什么要杀人,也没有说什么时候,也没有说杀了谁。就只是说他杀了一个人,而且还很得意。” “这件事J.T.知道吗?” “不知道。不过,我也绝对不会告诉他。我不想害死J.T.。你见过毕刚?布莱洛克吗?” “没看过。” “那家伙块头比熊还大,比魔鬼还恐怖。要是我把西姆告诉我的事说给J.T.听,那他就非得去找布莱洛克那伙人不可。我想,他不太可能找得到那伙人,不过,万一真的被他找到了,那群王八蛋一定会把他倒吊在树上,然后一刀割断他的喉咙,就像--”说到这里多拉尔先生又转头瞄了我一眼。我坐在那边,面前捧着一本漫画,不过,我根本没在看漫画。我一直竖着耳朵偷听他们说话,听得可清楚了。“你看,这一来,我们奇风镇恐怕又要少一个警长了。”多拉尔先生说。 “怎么,布莱洛克那家子是我们这个县的皇帝吗?”爸爸说,“杀人偿命,他们敢杀人,当然要接受法律制裁!” “这道理谁都知道。他们本来就该死。”多拉尔先生又放下推剪,换了剪刀。“问题是,去年12月,毕刚跑到我们镇上来拿他的靴子。先前他那双靴子的鞋底坏了,拿来换鞋底。喂,爵士人,你还记得吧?” “当然记得。那双靴子还真是上等货,我吓得要死,真怕不小心刮到。” “我把靴子交给毕刚,他拿钱给我的时候,你知道他说了什么吗?”多拉尔先生问我爸爸,“他说,那双靴子是他专门穿着踩人用的,被那双靴子踩过的人,没有半个活着站起来。我猜,他的意思是,看有谁敢去挡他财路。只有白痴才会找上布莱洛克那伙人,因为那根本就是找死。” “这就是沉在湖底那个人的下场。”爵士人说,“他挡了布莱洛克那伙人的财路。” “我知道他们在酿私酒,我知道他们开车到处兜售,不过我不在乎,反正我不喝酒。”多拉尔先生说,“我知道赛车签赌他们也在背后做手脚,不过我不在乎,反正我不赌。我知道格雷丝?斯塔福德那边的女孩子跟他们有瓜葛,不过我不在乎,因为我有老婆、孩子,她们做不到我的生意。” “等一下,等一下。”爸爸忽然问,“格雷丝?斯塔福德跟他们有什么瓜葛?” “真正的老板不是她。她只是个工头。布莱洛克那伙人才是幕后真正的老板。那些女孩子从头到脚都是他们的。” 爸爸轻轻叹了口气。“这我倒是第一次听到。” “噢,你不知道的可多了。”多拉尔先生在我爸爸脖子后面涂了一些肥皂泡,然后拿起剃刀在磨刀带上擦了几下。“布莱洛克那伙人赚进了大把钞票。空军基地那些小伙子的血都被他们吸干了。”他开始帮爸爸刮掉脖子后面的细毛,手上的剃刀完全不会抖。“布莱洛克那伙人不是J.T.对付得了的。想把他们抓进去吃牢饭,恐怕需要联邦调查局的胡佛局长亲自出马。” “怀特?厄普一定治得了他们。”老欧文忽然说话了,“要是他现在还活着的话。” “他应该有办法,欧文。”多拉尔先生又转头瞄了我一眼,看看我有没有兴趣听。接着,他又转回头去对老欧文说,“嘿,欧文!我猜我们的小科里一定没听过你和怀特?厄普的故事!”多拉尔先生朝我使了个眼色,“告诉他嘛,把那个故事说给他听,怎么样?” 老欧文没吭声。该他下棋了,可是他却愣愣地看着棋盘,看了好久都没动。“算了,扯那个干什么呢。”最后他终于开口了,“过去的已经过去了。” “哎呀,说嘛,欧文!说给我们小科里听听!你一定很想听吧,科里?”我都还来不及开口回答,多拉尔先生又开始自顾自说他的,“你看,人家有兴趣嘛!” “很久很久以前。”老欧文开始说了。 “1881年,对吧?10月26日,在亚利桑那州墓碑镇。当年你才九岁,对吧?” “没错。”欧文点点头,“当年我才九岁。” “那天你做了什么,来,赶快说给科里听。” 老欧文还是愣愣地盯着棋盘。“说嘛,欧文。”这次换成是爵士人在催他了,“说给他听听嘛。” “我……那天我杀了一个人。”老欧文说,“那天我在O.K.牧场救了怀特?厄普的命。” “你看,科里!”多拉尔先生对我笑笑,“坐在你面前的是一个活生生的西部神枪手,想不到吧?”听多拉尔先生说话的口气,我忽然觉得他自己根本不相信。他只是喜欢逗老欧文。 我当然听说过O.K.牧场的故事。我们这个年纪的小孩,就算对西部牛仔再怎么没兴趣,好歹也听过那个故事。厄普家三兄弟怀特、弗吉尔和摩根,再加上绰号叫医生的霍利迪,那一天,在热浪滚滚、黄沙漫天的墓碑镇,他们和克莱顿家族、麦克罗瑞家族决一死战。“是真的吗,凯斯科特先生?”我问他。 “是真的。不过,只能说那天我运气很好,因为我还很小,根本不会用枪,差点把自己的脚打烂。” “那天你是怎么救了怀特?厄普的命,赶快说给他听听。”多拉尔先生又在我爸爸脖子后面抹了一些肥皂泡,然后盖上一条热腾腾的毛巾。 老欧文皱起眉头。看他的模样,他似乎不太愿意去回想这件事,要不然就是努力在回想当天的细节。他已经九十二岁了,而当年他才九岁,隔着那么遥远的时间,记忆恐怕早已模糊难辨。不过我觉得,像那样一个特别的日子,值得永留记忆。 最后,老欧文终于开口了,“照理说,那天不会有人敢到街上,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们要决一死战。怀特?厄普家兄弟,霍利迪,麦克罗瑞家族,克莱顿家族,腥风血雨的战斗即将展开。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那天我正好就在那里,躲在一间小木屋后面。真是个小白痴。”说到这里,他两腿一撑,顶着椅子往后退,十指交叉在胸前,电风扇哗啦拉吹乱了他的头发。“我听到很多人在大叫,听到枪声大作,听到子弹打在人身上。那种声音,就算我活到一百九十二岁也忘不了。”他斜着眼睛看向我这边,但我感觉得到他的视线其实是看向我身后,仿佛看到那天沙尘漫天飞扬,地上鲜血四溅,看到六个举枪瞄准的黑影。“算不清他们开了多少枪。”他说,“接着,有一颗子弹从我头旁边飞过去,打在小木屋上。我听到有人呻吟了一声,立刻趴到地上动都不敢动。接着,我看到一个人摇摇晃晃从我旁边走过去,然后跪到地上。是比利?克莱顿。他中弹了,可是他手上还拿着枪。他转头瞄了我一眼,然后鼻子嘴巴忽然喷出血,接着就倒下去,整个人趴在我旁边。” “哇!”我惊呼了一声,手臂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噢,故事还没完呢!”多拉尔先生说,“欧文,继续说!” “接着,我感觉到有人影笼罩在我身上。”老欧文的声音忽然变得有点嘶哑,“我抬头一看,没想到竟然是怀特?厄普。他满脸都是沙尘。我趴在地上看着他,感觉上他像是个三米高的巨人。他对我说:‘孩子,赶快回家。’他声如洪钟,我听得清清楚楚,但我实在吓坏了,动都不敢动。接着怀特?厄普又继续往前走,绕过小木屋的转角。战斗结束了。克莱顿和麦克罗瑞两家族的人都被打得血肉模糊,横七竖八倒在地上。就在这时候,忽然发生了一件事。” “什么事?”老欧文停下来喘口气,但我迫不及待地追问。 “有个家伙一直躲在木头水桶里。当时他忽然从水桶里站起来,举枪瞄准怀特?厄普背后。我从来没见过那个人,而当时他就在我前面,距离大概只有两三米。他瞄准怀特?厄普,接着,我听到他咔嚓一声开始扣扳机。” “最精彩的来了。”多拉尔先生说,“然后呢,欧文?” “然后……我立刻从地上把比利?克莱顿的枪捡起来。那把枪好重,简直像大炮一样重,而且枪柄上全是血,滑溜溜的,我简直握不住。”说到这里老欧文又停住了。我注意到他闭上眼睛。接着他又继续说:“当时已经来不及大喊一声叫怀特?厄普小心。当时,我已经别无选择,只好开枪了。不过,我只是想朝天上开枪吓吓那家伙,并且提醒怀特?厄普他背后有人。没想到枪突然走火,就这样砰的一声。”说着他忽然睁开眼睛,仿佛眼前又浮现出当时的情景,“那枪的后坐力好大,枪身往后弹,差点打到我肩膀。我整个人被震倒在地上。我听到那颗子弹打在我旁边距离两米的一块石头上,然后弹向那个人,结果,子弹贯穿了那个人拿枪的那只手腕。他手上的枪立刻被撞飞,腕骨被打断,皮开肉绽,骨头都露出来了,血一直喷出来。后来,他失血过多死掉了。我站在他旁边,嘴里一直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因为,我不是故意要杀人的,我只是不想眼睁睁地看着怀特?厄普被杀。”他深深叹了口气,那声音听起来仿佛一阵风轻拂过波特山上的坟墓。“当时,我站在尸体旁边,手上拿着比利?克莱顿的枪。霍利迪忽然走到我旁边,拿了一枚五角钱的硬币给我,然后对我说:‘小子,去买棒棒糖吃吧。’这就是为什么大家会叫我那个绰号。” “绰号?什么绰号?”我问他。 “棒棒糖小子。”老欧文又继续说,“后来,怀特?厄普到我们家吃晚饭。我爸爸只是个小农夫,家里没什么好吃的,不过我们还是想尽办法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招待怀特?厄普。他把比利?克莱顿的枪和枪套腰带都送给我做纪念,说要谢谢我救了他一命。”老欧文摇摇头,“当时我实在应该听妈妈的话,把那把要命的枪丢掉,丢到井里去。” “为什么?” “因为,”说到这里他似乎有点激动,“因为我实在太喜欢那把枪了。这就是为什么!我开始学着用那把枪!我开始喜欢那把枪的味道,喜欢握在手中那种沉甸甸的感觉,喜欢开枪之后那种温温的感觉,喜欢瞄准的那个玻璃瓶瞬间破成碎片的感觉。 这就是为什么。”他忽然皱起眉头,那模样像是吃到一个又苦又涩的苹果。“我开始拿枪去打天上的小鸟,而且开始自认为是拔枪最快的神枪手。后来,我开始有一种念头,心里很好奇,如果有一天,我和另一个拿枪的小伙子面对面的时候,我拔枪的速度可以快到什么地步。我拼命练习把枪从枪套里拔出来,一次又一次拼命地练。后来,十六岁那年,我搭驿马车到犹玛镇去,开枪打死了一个叫爱德华?邦特的枪手。从那一刻起,我一只脚就已经踩进地狱了。” “当时我们老欧文已经是响当当的大人物了。”多拉尔先生拿刷子扫掉我爸爸肩上的头发,“大名鼎鼎的棒棒糖小子。欧文,当年你干掉了多少人?”多拉尔先生瞄了我一眼,对我使了个眼色。 “十四个人被我杀了。”欧文说。然而,他的口气听不出半点得意。“十四个人。”他低头凝视着红黑方格的棋盘。“年纪最小的只有十九岁。年纪最大的四十二岁。或许其中几个真的死有余辜,不过,这轮不到我来判断。他们一个个被我杀了。虽然那是正大光明的决斗,但我却亲眼看着自己开枪打死他们,然后眼看着自己越来越有名,变成大人物。后来有一天,我被一个比我年轻的小伙子开枪打倒了。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原来自己能够活到今天,纯粹是因为运气好。于是,我决定从此退出江湖。” “你中枪了?”我问,“你被子弹打中了哪里?” “身体左边。可是我瞄得更准,一枪命中他的额头。不过,不管怎么样,我的枪手生涯结束了。我一路往东部流浪,最后来到奇风镇,于是决定在这里落脚。好啦,我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 “棒棒糖小子,那把枪和枪套腰带现在还在你手上吗?”多拉尔先生问。 老欧文没吭声,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虽然他睁着眼睛,但我却觉得他看起来好像睡着了。接着,他忽然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多拉尔先生面前,然后猛然凑近多拉尔先生的脸。我从镜子里看到他的表情。老欧文紧抿着嘴唇,铁青着脸,表情忽然变得像恶魔一样阴森。他咧开嘴笑了一下,但那并不是快乐的微笑,而是一种恶魔般的狞笑。多拉尔先生吓了一跳,整个人往后退。 “佩里,”欧文说,“我知道你一定以为我疯了,以为我只是个白痴糟老头。我知道你背地里一直在嘲笑我,以为我没看到。不过,佩里,要不是因为我背后长了眼睛,你以为我能活到今天吗?” “呃……呃……没有没有,欧文!”多拉尔先生结结巴巴地说,“我绝对没有嘲笑你!真的!” “你说你没骗人,那意思就是说我骗人啦?”老欧文口气很温和,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听得汗毛直竖。 “我不……对不起,你大概误会--” “没错。那把枪和枪套腰带还在我手上。”老欧文忽然打断他的话,“我到现在还留着那些东西,只是为了做纪念。好了,佩里,有句话我要跟你说清楚。”他的脸又凑近多拉尔先生。多拉尔先生勉强笑了一下,可是却笑不太出来,“你可以叫我欧文,叫我凯斯科特先生,叫我‘嗨’,或是叫我糟老头都没关系。不过,从今以后,不准你再叫我当年枪手时代的绰号。就从今天开始,明天,后天,永远不准再叫。佩里,你听清楚了吗?” “欧文,何必这--” “听清楚了吗?”老欧文又问了一次。 “嗯……听清楚了。当然听清楚了。”多拉尔先生点点头,“欧文,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都没问题。” “别的事我不管。我只要你记住这件事。” “好啊,没问题。” 老欧文盯着多拉尔先生的眼睛,盯了好久,那眼神仿佛想看透多拉尔先生是不是认真的。最后,他终于说了一句:“好了,我走了。”然后他就转身走向门口。 “嘿,欧文,这盘棋还下不下?”爵士人问他。 欧文愣了一下。“我不想玩了。”他说。然后他就推开门走出去了。外头,7月午后的阳光热气逼人。后来门一关上,我立刻感到一阵热气扑面而来。我站起来,走到窗口,看着老欧文沿着商店街的人行道渐渐走远,两手插在口袋里。 “嗯,他到底怎么回事?”多拉尔先生问,“他干吗气成这样?” “因为他知道你根本不相信他说的故事。”爵士人说。他开始收拾棋盘和棋子。 “他说的那些事,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爸爸站起来。剪过头发之后,他耳朵的位置好像变低了,而且脖子后面的头发都被刮掉了,看起来光秃秃的。 “当然不是真的!”多拉尔先生冷笑了一声,“老欧文根本就疯了!这些年来他一直都是这么疯疯癫癫的!” “你是说,刚刚他说的故事都不是真的?”我一直看着人行道上的老欧文越走越远。 “当然不是真的。那都是他瞎编的。” “你真的这么确定吗?”爸爸问。 “算了吧,汤姆!假如他真的是当年那个西部大枪手,那他干吗窝在我们奇风镇?更何况,当年O.K.牧场那场战役,要是真的有个小孩救了怀特?厄普的命,那历史书上一定有记载的,不是吗?我到图书馆去查过。书上根本没有提到有哪个小孩救了怀特?厄普的命,而且,书上也没提到当年有个叫棒棒糖小子的枪手。”多拉尔先生忿忿地把椅子上的头发刷干净。“该你了,科里。坐吧。” 我正转身要从窗口前面走开时,忽然看到老欧文好像在跟谁挥手。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弗农?撒克斯特。他还是像平常一样,浑身光溜溜的,沿着商店街对面的人行道匆匆往前走,仿佛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急着要赶去什么地方。不过,他也抬起手跟老欧文打了个招呼。 这两个疯子在路上交会,然后各自奔向目的地。 我并不觉得好笑。我忽然很纳闷,老欧文为什么深信自己曾经是个枪手?还有,弗农?撒克斯特为什么深信自己还有重要的工作要做?为什么? 我坐上理发椅。多拉尔先生把罩袍套在我脖子上,然后用梳子梳梳我的头发,梳了好几次。爸爸坐到旁边的椅子上,开始看他的《运动画刊》。 “头顶不要剪太短,两边剃短一点,这样可以吗?”多拉尔先生问。 “可以。”我说,“这样可以。” 剪刀开始咔嚓咔嚓起来。那一刹那,我忽然感觉内心深处好像有某种细微的东西死去了,消失了。 神臂小子 剪完头发之后,爸爸开车载我回家。一到家门口,我立刻就看到它了。它就摆在门廊上。 就在门廊上,停车支架撑着地面。 一辆全新的脚踏车。 “天啊!”我惊呼了一声,立刻跳下车。我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我三步并作两步跳上门廊,然后伸手去摸它。 原来我不是在做梦。是真的。好漂亮的脚踏车。 爸爸吹了一声口哨,一脸赞赏的表情。他是很有眼光的,脚踏车漂不漂亮,他看一眼就知道。“嗯,好车。” “真的好棒。”我觉得自己仿佛还在做梦。这是我梦寐以求、渴望已久的东西。我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了。现在,它是我的了。我忽然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